灵活就业者有没有视同工龄呢?有何依据?

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视同工龄,确实不太一定。但是,灵活就业期间没有视同工龄是一定的。

视同缴费工龄,实际上是指对国家认可的工龄的一种体现。在国家没有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从事了国家要求的工作,比如国有企业工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山下乡的知青。依据社会保险法,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所需要的缴费养老金都是有国家财政拨付。

但是平时我们一些认可的工作,比如说农民务农、个体工商户自我就业,都是不认为工龄的。

但是由于普通个体工商户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有相应的收入,也有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求,但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给其缴纳社保。国家的要求也是尽可能的将多的人纳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以前被劳动部门叫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2000年前后,国家出台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纳保险,不过需要自己承担,养老保险个人和统筹账户部分。2001年,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以按年按月或者按季度进行交费。不过对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明确退休年龄是55岁。

于是灵活就业人员,只有交纳了保险才被认可为工龄,并以此办理退休手续。

2014年10月国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也开始交纳保险,至此,就再也没有不交保险了也能够享受养老金的政策了。至于之前的视同工龄,将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少,属于历史产生的遗留问题。

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全面推行社会化管理,统一养老金计算方式。未来只会越来越简单。

灵活就业者有没有视同工龄呢?有何依据?

灵活就业人员也有可能存在视同工龄。

第一,可能有视同工龄的原因。

灵活就业人员此前有单位的,且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就可能存有视同工龄。在社保里面,工龄体现为缴费年限,如果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后来因一些原因下岗或自谋职业的,就会存在“视同缴费年限”,而此后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的社保缴费,就应当叫做“实际缴费年限” 。所以,有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工龄有两种,一种是实际缴费年限,另一种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些工龄保存在个人档案里,未来办理社保退休时,养老金待遇也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所产生的贡献。

第二,视同工龄有利提升养老金待遇。

如果一个灵活就业人员拥有视同缴费年限,一般会拉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国企职工养老保险是财政兜底,实行不是缴费制度,所以后来在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就是有“视同缴费年限”,这种年限的存在,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际,历史与现实的对接。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比较高,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40%来计算的。按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社会平均工资60%至300%缴费选档看,是居于平均水平的,而灵活就业人员经济来源有限,大多数人是选择最低的缴费档的,以60%的缴费档与140%的缴费档看,社保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当然是视同缴费年限对退休后养老金待遇有较大的向上拉动力。

第三,个人档案是确定缴费年限的重要依据。

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在个人档案中查找,办理社保退休未来是根据个人档案的记录,所以个人档案是最重要的依据。

灵活就业者有没有视同工龄呢?有何依据?

灵活就业有视同工龄吗?

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咱先来看一下什么叫视同工龄,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我国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是从1992年在部分省市试点,1995年在全国企业单位职工中全面推广执行的。如果你是1995年以前参加工作,1995年以后退休。那么你1995年以前的这段工作年限,就被国家认定为视同工龄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因为这段时间职工个人是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在1995年以后才有的险种,这时个人已开始缴费,所以就不存在视同工龄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了。

灵活就业者有没有视同工龄呢?有何依据?

灵活就业人员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不能一概而论。确切的说,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国家政策规定应作为工龄的工作年限都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而参保人员也并非得是原具备国家身份的职工。比如某参保人员从未参加过工作,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10以上,其早年曾服役5年,现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5年)达15年以上,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灵活就业者有没有视同工龄呢?有何依据?

还什么工龄,陈旧的观念,社保只管你交了几年的钱,又不是为社保工作。

灵活就业者有没有视同工龄呢?有何依据?

视同缴费 是实实在在缴过费的,企业以利润上交给国家的,包括了职工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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