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该怎么办?
到退休年龄,社保未交满15年,处理方法一般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延迟退休继续交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交费至满15年为止。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里边也明确,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也就是2011年7月1日之前,建立了个人账户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人,在到达退休年龄后可以延迟退休继续交费。如果继续缴费五年仍不满15年的话,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不过如果我们继续交费五年的期间,万一再中断可就吃大亏了,断一个月晚退休一个月。那可不是65岁就可以办退休了,有的可能甚至六十七八岁。
第二种情况就是养老保险的补交。以前的时候,全国各地都有一些灵活就业人员补交养老保险的政策。2016年国家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禁止各地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等一系列不符合纳入养老保险条件的人群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同时明确禁止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不过,从文件也规定如果是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等补缴政策的,还是可以补交的。主要是指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企业没有给我们交纳保险。这种情况可以补交,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惩罚。
第三种情况就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种情况比较适合只交了一两年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如果我们自己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只能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交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要承担个人部分和统筹基金部分,所以负担比较重。而且万一去世后,统筹基金部分不退还,这是十分吃亏的。所以还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到达60岁时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直接享受退休待遇。而且交纳的钱也不会亏本,会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除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额外有国家补贴的基础养老金,总是能占便宜的。
目前来看,就只有这三种方法,希望供大家参考。
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缴费不够十五年,涉及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也就是无法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一个是退休之后无法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两者问题同等重要,同等关键,解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也就显得更为紧迫了。
对于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的问题,已在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有了非常明确地规定,也就是答案就在那里了,不会跑出这个圈。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条规定的核心点就是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至少不能低于十五年,并且还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对于养老保险费缴纳不足十五年的问题,《社会保险法》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就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养老保险费缴纳不足十五年如何解决的问题,《社会保险法》只是作出了面上的规定,有关细节的问题,可以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中找到答案。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由此来看,2011年6月30日之前,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缴费的参保人,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也不知,提问者说的社保缴纳不够十五年到退休年龄了怎么办属于哪种情况,是在2011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还是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倘若是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是无法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的,这对于那些大龄的缴费年限短的参保人乃是非常不利的。
针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只有湖南出台了相关政策,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条件的,应当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十五年,在退休之时可以转为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在此就不说了,因为那样做虽然可以一次性补缴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由于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在太低,并不建议那样做,因为损失太太了。
《社会保险法》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由此来看,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而在不同的地方,缴费年限的长短也就不相同,有的地方规定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有的地方规定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北京就是规定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在退休之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退休年龄之时都达不到最低年限的十五年,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那就肯定不达标了,只能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一次性补缴了,目前北京补缴一年的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每年5448元,要是十年可就是54480元,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呀。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缴费,平时的积累乃是至关重要的,临时抱佛脚的成本是非常之高的,并且有的时候连临时抱佛脚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对于养老保险补缴的政策已是越来越严了。(周凤迟)
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该怎么办?
一位网友反映:交了多年的农保,2015年才进入上海一家公司缴纳社保,到退休年龄,会交不够15年怎么办?
确实《社会保险法》规定到达退休年龄交费必须满足15年以上,才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社会保险法》也规定,如果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迟退休继续缴费,直至交满15年为止。交满15年之后就可以立即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了。
以前我们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继续缴费五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一次性补齐,然后办理退休。但是继续交费的五年,如果中断,那么就不止5年了。
后来《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规定,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出台,以前已经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适用上述规定。如果2015年才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那么是不可以了。
除此之外,我们可以设法补交养老保险。补交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身份是不可以的,因为2016年人社部专门出台文件,规范养老保险补交行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通过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仍然是可以补交的,前提是应缴未缴的情况下。如果当年我们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企业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无论何时这都是企业违法行为造成的,都可以补交。但是相关文件规定必须要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很多情况由于企业经营困难,不可能给我们补交这个保险了,多数就有自己承担相应费用。不过对于较早年代的保险,比如90年代,补交也是很合算的。
如果无法补交,也不想延迟退休,可以将缴过的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60岁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这样办理退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是以前我们常说的农保。两种养老保险合并的时候,是将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不过要按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计算退休待遇。
其实也可以看出,只要我们参加了社保,国家都会设法保证我们有一部分养老金待遇的。
不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比较低,增长速度慢,如果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比较合算一些。当然如果70岁退休就不合算了。
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该怎么办?
社保缴不够15年,是不能办理退休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可以继续缴纳的,直到达到退休年龄为止。我国对办理退休的规定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社保应连续缴费达到15年以上,第二是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这两个随便哪一个没有达到都不行,必须要同时达到,你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还没有达到15年。说句老实话,像你这种情况全国各地不在少数。但既然规则定了,是不能变的。
给你提几点建议供你参考吧。
第一,继续坚持缴费。目前可能你经济有点困难,但是既然都交了部分了,只要坚持下去,对自己老年的退休生活是非常有好处的,虽然15年缴费工龄的工资不是很高,但是细水长流,每月都有固定的收入,可以减轻家庭特别是儿女的负担,对个人、对家庭都是好事。
第二,自己有困难的,可以全家来出力。作为儿女现在也是他们出钱出力帮助的时候了,今天他们出点钱帮你缴纳社保,以后可以大大减轻他们的供养负担,对大家都有好处。
第三,如果自己和家庭都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社保补助的。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有这个规定,要积极咨询当地政策,符合申请条件就要积极去申请、办理。
总之,为了自己,为了家庭,缴费年限不够的,最好坚持缴到符合退休年龄为止。中断了,对自己、对家庭都是一个损失,更重要的是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该怎么办?
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我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还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而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这里主要说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我国规定,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只要交费满15年就可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保险法》第十六条还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比如,如果是女工人,到50周岁应该退休,但这时她的缴费只有13年,差2年不足15年,根据规定,她应该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
这里有两种方法可以参考:一种是一次性补2年的保险费,从补齐的下个月起享受待遇。另一种是继续缴2年的保险费,2年之后开始享受待遇。这两种方式都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建议到所在地社保部门咨询一下,该采取哪种方式好。
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很明显如果是你初始建立职工养老保险账户是2015年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拟2015年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到今年为止也仅仅只有三年时间,如果你的实际年龄已经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2年的话,也就意味着你在退休之前你的累积养老保险交费肯定是不足15周年了。
这种情况也很明显,因为你开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是相对比较晚的,中间也并没有出现任何断交的年限,所以说你在退休之前也是不能进行补交的,那么也只能就是延迟退休,逐年交费,直到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才能办理退休。
当然我们国家还有一项规定,就是延迟退休五年以上,你的累计缴费年限依然没有达到15周年的,直接可以一次性补交完成15年的累计费用,直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你最晚如果作为男性的话,也就是在65岁的时候就可以办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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