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退休的事业单位中人,还需要重新核对吗?

关于我们以前退休事业单位中人的,待遇问题,其实很多地方还没有完全理顺。

2016年,事业单位中人退休时,由于多数地区的退休待遇新办法还没有全部完善,因此多数中人是按照老办法计算退休待遇的。

老办法计算退休待遇,是按照2014年9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和2014年9月职务所确定的生活补贴算出老办法退休待遇。然后根据国务院2015年的退休人员调整方案进行调整,2016年的退休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的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增长率再次进行调升。不过2016年的工资增长率是2017年7月份发布的。

因此,2016年退休的事业单位中人在2017年的时候退休待遇经过一次普遍性调整和一次补偿性调整。

而实际上我们各地,事业单位在发放,退休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的基础上,还有一些名目繁多的补贴,比如有的地方发放文明奖、住房补贴、提租补贴、规范补贴等等各地名目不同,经济条件越好的地方,各种补贴标准越高,名目越多。但是有些地方,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后,将一些补贴给取消了,因此造成改革前后退休待遇差距比较大。

然而,即使是经过调整的退休待遇,仍然不是我们的真正退休金。等待各地将新办法退休待遇计算公式完善后,会增加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待遇高出的一定差额。

因此,总的来说2016年退休,我们的退休金要经过老办法退休待遇核算、工资增长率调整、新办法待遇补差、每年度退休待遇增加、各种补贴规范补充完善等很多次调整的,因此会造成人们退休待遇会经过多次审核计算调整的情况。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