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事业单位临时工工资可能不会发放了,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可以改变为这种说法,是不是事业单位临时工可能被全部清退。

目前来看,我们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使用是呈越来越多的趋势,全部清理的可能性不大。

这个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我们国家实行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很多地方称它为发放阳光工资。各个事业单位的福利收入全部阳光化,所以收入进入国库,有国库发放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

这样就消除了一部分事业单位隐性收入,就是用于以前支出的小金库。本身用于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发,也用于雇用编外临时工的工资支出。

随着,各地陆续推进这种国税库行收入管理模式,很多事业单位又将本身的一些业务转移至各部门开办的相关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供养人员、获取收入。最显著的实际上是劳动部门档案管理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了公益服务模式。

随着各个事业单位以及附属企业各种收费模式的减少,这样就会出现事业单位无法供养编外人员的情况。

很多机关事业单位,这样的编外人员已经占到了一半以上,尤其是一些窗口服务部门,包括青岛市的12333服务中心,很多都是编外人员的但相应的服务工作,国家并没有设置相应的编制和机构。

多数地区为了保住这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开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他们发放工资待遇。这种方式主要是政府支出一笔服务费,这笔服务费包括这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各种待遇。

不过政府购买服务一般涉及人员很多,管理非常复杂,体现不出用工的灵活性,对于优秀人员表彰奖励很难落实到位。不太适合优秀人才的发挥,建议有学历、有能力的青年,尽量通过努力学习考取相应的事业编制甚至公务员。

但是在纳入相应政府购买服务之前,必须要走的环节很多。其实最坏的打算就是政府部门不审批,单位报的用工计划通不过,这样这批人员就会被全部清退,也就出现停发工资待遇的情况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即使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是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缴够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否则劳动者可以维权的方式,向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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