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自己缴纳社保合不合算?
2017年人社部在对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为下岗失业职工代缴养老保险,包括我们以前已经实施的代缴医疗保险。失业职工会进入全面的保障,希望这个失业保险条例早点修订实施。
如果没有政府为我们代缴,我们自己掏钱交费合不合算呢?
自己交费都是要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的两部分,负担程度比在企业交纳社保多出一倍不止。
我们自己交费,一般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方式交纳。其实我们在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时候,就相当于宣布自己已经实现了灵活就业,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了。
这也说明我们国家实际上是不鼓励失业人员和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员交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
一般来说,我们失业下岗人员交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要符合这么几个条件:
社会保险交费不足15年或者当地医疗保险的最低年限。
由于我们的社保交费基数年年增长,早几年交保险还是比较合算的。
像青岛的医疗保险,男同志要求25年,女同志要求20年。如果到退休年龄一次性补,需要按照社平基数百分之百补,而我们平时交60%就可以一并认定缴费年限了。
还有一批人是为了保障医疗保险的连续性,毕竟我们职工医疗保险如果中断的话,就不能享受报销待遇了,他的报销待遇比,居民医疗保险要好的多。
所以说,如果我们出于省钱和更有保障的角度来交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般来说,我们下岗后的首要任务,是要么创业,要么找工作。如果是要找工作的话,可以考虑中断,我们可以通过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保障我们的医疗待遇衔接。
我们的社保交费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是自己通过个体工商户创业的话,希望退休后有较高的退休待遇,你现在也有一部分较高的收入的话,可以选择较高基数继续交费。
所以说我们下岗失业后,是否选择继续交费,是跟我们的切身情况有密切关系的。如果是我们比较困难,就不建议继续交费了。但是交的越多,退休待遇越高,也确实是真的。
下岗职工自己缴纳社保合不合算?
五十过的人,交了十五年养老金的下岗人员就别在交了,如果在交上五,六年那就是五,六万,等六十岁退休,一月比交十五年的多上三,四百,等你把这五,六万领回来的多活十二,三年,我怕这帮苦命的打工人身体很难多活十几年,你自己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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