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确按3200元扣养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这合法吗?
工资标准低于缴费基数,还要按照缴费基数扣缴社保,虽然很令人难过,但这种情况确实是合法的。
我们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的基数是在60%到300%的社会平均工资之间。虽然有个别地区为了照顾本地低收入居民将缴费基数设置在了40%,但这是个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交保险的现象。
只要是企业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就是60%到300%。而个人的扣缴比例就是养老8%,医疗2%,失业0.5%,合计10.5%,其余两险个人不缴费。
而我们的最低工资标准呢?一般来说是在30~40%的社会平均工资之间。
根据我们国家的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要考虑到,当地的就业者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费,当地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需要扣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就业情况等。
因此,我们国家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是要考虑到我们的社保个人最低承担部分的。当然也要综合考虑我们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先来看最低工资规定,设置的两年一调整,有点不合理了。很多地方每年都会增加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增加个人扣缴部分就增加,如果用人单位始终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个人的工资收入就会降低。
所以,目前来看,北京、上海、山东等地都是每年一调整,但目前来看,广东等一些地区三年没有调整了。
不过,今年国家也已经明确要重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预计很快各个地区就会行动起来,制定一个更符合当地实际的最低工资标准了。
希望我们的最低工资标准越来越高,能够满足我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确按3200元扣养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这合法吗?
这是合法的。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职工每月2000元工资,但是却按照3200元扣养老保险,到手只有1600元,合法吗?
一般来说,职工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2000元的话,那么按照一般情况下,是按照2000元来缴纳养老保险的。
不过有一种是特殊情况。那就是各地都有社保缴费的上下限。
社保缴费的下限就是不能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社保上限就是不能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00%。
所以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那么你不能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来缴费,只能按照当地的社保缴费下限来缴费。
之所以你的工资有2000元,但是却要按照3200元来缴费,是因为你2000元的工资是低于当地的社保下限了。
照此来推算,你们当地的平均工资有5333元,最低缴费下限就是3200元。
所以你不能按照2000元来扣养老保险,而是按照社保下限也就是3200元来缴费。
其中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这意味着你每月养老保险个人的缴费是256元。
有人就关心了,为什么说我工资这么低了,还要按照高于我工资的基数来缴费?
国家也是用心良苦,之所以进行设置社保缴费上下限,是为了防止养老金的差距过大,不能让低收入者的养老金过低,不能让高收入者的养老金过高,从而促进社会公平。
对于低收入者来说,如果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来缴费,那么以后的养老金就会比较低。因为养老金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才会越高。
所以让工资标准当地平均工资60%的人按照下限来缴费,多缴费一些,这样以后的养老金才会更高。不至于跟高缴费的人的养老金差距过大。
但是很多人对于这种设置并不理解,因为这样会导致到手收入变少。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比较短视,长远来看,对于参保职工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好的,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
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确按3200元扣养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这合法吗?
判断是否合法,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是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下限标准。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不是说当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就是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可能会比社保缴费基数要低很多。明确了这个概念,我们再来分析这个问题。
每个地区,都会有最低工资指导线,只要在这个指导线之上,又不违背入职之初,你和企业协商的工资,那么不管是1800元,还是2000元,企业都没有违法。你可能会说,那为什么养老金要按照3200元扣除呢,工资明明只有2000元,这不等于自己吃亏了吗?其实不然,每个地区,都有一个养老保险的合法缴费基数的下限,这是根据参保人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的40%或60%计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当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下限标准时,必须按下限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想要判断是否合法,只要到社保部门,了解一下当地本年度的社保缴纳标准就可以了。这个标准一般会在每年的七月有所改变。如果当地的标准是3200元,公司就完全是在依法办事,如果标准低于3200元,而公司按照3200元来交保险,那么公司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虽然一个月拿1600元,日子并不好过,可是社保扣费你个人只是承担的8%,单位承担的是20%,所以作为老板也愿意少为员工缴纳,但国家有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这也是合情合法的事情。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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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确按3200元扣养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这合法吗?
那有什么合理不合理之说,月薪两千的人只有任人宰割的份,砧板上的肉而已!!!
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确按3200元扣养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这合法吗?
如果指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每月2000,却按每月3200元扣养老金。这种差异化处理本身并无违法之处。
因为,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本就是两个概念。
社保缴费基数有下线,就是最低缴费标准,是由政府根据本地职工工资水平制定的。公司必须在比基数之上为员工缴纳社保。
而工资标准,也有最低工资标准,这也由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居民生活水平进行制定。公司必须在比基数上向员工支付工资。
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不交社保是违法的。想低于最低缴费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也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按照高于工资数额的标准缴纳社保,而该工资数额并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本身是不违法的。但是超额缴纳的比例还是应该依法由公司和员工分担,且保证员工到手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每月2000工资标准,确按3200元扣养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这合法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题目。
楼主您好,职工每月2000元的工资标准。但是却按照3200元的标准扣除养老金待遇。自己到手的钱只有1600元,这合法吗?这个应该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我们的这个社保交费,如果说你本人的实际工资,没有低于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线,那么都是合法的。
对于社保扣费这一块,那么社保的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一般情况下是你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当然你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比如说是3200元,那么你的社保的扣除缴费基数就必须按照3200元来扣除,最终可能每个月会扣出几百块钱的费用,所以说你到手的工资仅仅只有1600块钱,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说你的这个工资待遇要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但是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够按照最低标准60%来缴纳社保,待遇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而且你本身在扣除社保以前的工资收入,只要高于你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指导线都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说你到处的工资仅仅只有1600块钱,确实是一个很低的水平,但是这是合法的,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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