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从题目的表述中来分析,这份判决应该才发生法律效力不久,起码该被告人还没有从原判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在这种情况下该被告人已经获得保释出狱,其程序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这中间有“非法运作”。

犯人保释出狱有两个合法途径:

一、假释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罪犯以假释的名义被保释出狱的话,其程序上发生了两个严重的错误。

第一、该罪犯所犯的罪行是故意杀人罪,在不得假释的范围之内;

第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刑期要在十三年以上后才能具备部分假释条件。

从题目的叙述中可以分析出,该罪犯还没得到减刑,刑期还是原判的无期徒刑。

故此,如果该罪犯是假释出狱的,程序违法。

保外就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规定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   

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题目的表述中并没有说明该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且服刑时间不在减为有期徒刑后的七年以上,所以以保外就医名义出狱了的话,程序上还是违法。

总而言之,该罪犯能被保释出狱,没有走合法途径。

如果情况属实,原告方可以依法向纪检监察委投诉举报,将该罪犯收监,并追究渎职者的法律责任。

关于民事赔偿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原告方可以警告对方,若不赔偿,就要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对方既然有能力把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弄出监狱,在民事赔偿方面不会存在多大困难,为了避免被收监,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般情况下被告方不会拒绝赔偿。

如果被告方拒绝赔偿,或者赔偿不到位,原告方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合法途径拿到赔偿金。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该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本案在一审法院审理刑事故意杀人案时,受害人近亲属就应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而对于因暴力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后法院裁定的”保释”的合法性性问题,受害人近亲属有权向检察院提出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并由检察院通过刑事抗诉的法律监督途径来解决。

以下本人拭从刑事诉讼法理和实务层作简要分析:

一,“未成年故意杀人,不愿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未成年,即指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男女,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属于限制责任年龄段,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只承担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而超出部分的民事责任依法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承担。就本案例所述”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罪责自负丶不株连他人”的原则,该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依法是必须由他人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生生命健康权的故意杀人丶故意伤害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还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而本案例受害人近亲属在检察院提起故意杀人公诉时还应该提起附带故意杀人案件的民事赔偿诉讼,由一审法院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的同时一并作出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

可能有人认为该未成年被告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如前所述,该未成年被告人他无生活来源,的确无力赔偿系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之人,但是,该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依法对于被监护人(未成年罪犯)对外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受害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可以将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作为该案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一并向一审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待该判决生效后,受害人近亲属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民事赔偿判决。

二,”未成年犯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被保释”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精神:因暴力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依法不得假释丶监外执行。而本案例所述之情形肯定是违法的。怎么办?

依我之见:受害人近亲属有权向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刑罚执行地监狱和中级法院对于暴力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后作”保释”(假释丶监外执行)错误的裁定,由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提起刑事抗诉,再由省高级法院作出撤销中级法院”保释”的裁定,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来加以纠正。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如果题目所述属实的话,说明有公职人员渎职了。

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很大可能是走的保外就医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规定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   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题目中描述受害人方还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后应该还没有多久的时间,如果罪犯不存在严重疾病的话,表明其中有渎职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委举报投诉。

民事赔偿部分,直接起诉罪犯监护人

如果民商事赔偿部分没有附带审理,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完全没必要求着对方,他们能够将罪犯从监狱里弄出来,说明至少不差钱,起诉后执行也应该也没问题。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罪犯因为保释就不想民亊赔偿了,那么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赔偿,用不到自己上门去催讨的。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此被告人是未成人,由《未成人保护法》保护,虽然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特别解释:未满14周岁杀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些人不懂,我再次这次说明。)

未成人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在此事件里,由于他是未成年人,没有合法固定的经济来源,所以他的民事责任需要基监护人进行赔偿。

经过法院判决的民事责任,如果其监护人不肯进行民事赔偿,当事人可以向法律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对其监护人的银行卡等资产进行冻结,或封存其不动产进行拍卖。

如果其监护人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转移资产等行为,那么其监护人很可能需要面临刑事处罚,需要坐牢。

【个人观点,希望能帮忙到你。】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本人以为,凡有命案及其它重大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罪犯,一律不得保释。及到法定年龄,一律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这也许是个人偏见。但一个未成年人自幼就有如此反人类反社会的行为,只能解释为他天性如此,不必挽救他,也不必怜悯他。即使他(她)犯罪时有千百种理由亦不足以开脫其泯灭人性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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