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被枪毙后,尸体将如何处理?家人能收尸吗?

那是1983年8月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当时我们几个小孩子在街边玩耍。

忽然,从东大街那边传来了一阵震耳欲聋的警报声。

警报声越来越近,随即出现了一个大车队,车队的最前面是几辆闪着警灯的北京吉普车,吉普车队的后面是几辆绿色的卡车,因为我爸是汽车队的司机,所以我认识那种墨绿色的,围栏是木板的卡车,它叫嘎斯车,听说是从苏联进口的。

嘎斯车有好几辆,每一辆车的车头上都架着一挺机枪。栏板周围站着一圈背着枪,全副武装,威风凛凛的武警战士,和一些戴着大盖帽的警察。

车厢里站着一群人,清一色的光头,站在最前面的几个人双手被反绑着,胸前还挂着一块牌子,牌子上面写着名字,每个人的名字都被打了叉,除了胸前的牌子,他们每人的脖颈处还竖着一块长方形的牌子,上面也是写着一行字,而且也用红笔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我看见有不少人跟在车队后面跑,于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和小伙伴们一起也跟着车队跑了起来。

车队行驶到电影院门口时停了下来,车上那些人被警察们带到了影院门口的台阶上,他们有男有女,将近有一百来人,其中两个女的和一些男的被绳子捆着,被捆着的大多数人脸色都很差,有些几乎站都快站不住了,两边的警察不得不费力地架着他们,其中有两个好像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时地将脑袋晃来晃去,左顾右盼地朝下面的人群张望着,偶尔还会咧嘴笑一下。

听边上的大人们说,那些都是马上要被枪毙的坏人,听他们这么一说,我觉着那一张张面孔顿时就变得狰狞起来了。

由于年纪太小,审判长在喇叭里讲的话很多我都听不大明白。

我边上站着两个大人,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刑场就在二道沟,公判大会没啥看头,不如我们先去占个位置,等会儿看枪毙。”

说完,他俩就走了。

那两人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拽着小伙伴就跟着那两人挤出了会场,他俩去那里我们就跟着他们去那里。

当时往刑场方向去的人不少,有跑着去的,有骑自行车去的,还有不少是坐着手扶拖拉机去的,大家都想提前去占个好位置。

那两人拦住了一辆手扶拖拉机,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我俩也爬进了车斗里。

没多久,就来到了那两人说的二道沟,其实二道沟不远,就在县城边上的南山脚下。

我们到的时候,现场已经有不少公安在那里维持秩序,不让人们进入警戒线内。我们人小,爬上北边的山坡后挤到了最前面,找了个地方,兴冲冲地坐在草棵子上等着看热闹。

等了可能有一个来小时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阵警笛声,不多时,街上看到的那个车队从山沟入口处鱼贯而入。

一部分武警战士和警察跳下车厢,打开了车厢后挡板,车上剩下的武警和警察把那些绑着的犯人推下了车,交给了底下的人。这时候,我们才发现那些人的腿上也绑着绳子。

那些人站成一排后,有几个拿着文件夹的警察逐一对他们做了登记,应该是又一次例行公事的验明正身吧。

完了之后,每两名武警押着一个犯人连推带搡将他们带到了刑场中央,我数了一下,一共有11个人,2个女的,9个男的。2和女的可能是被吓坏了,基本是被武警架到刑场中央的。有两个男的不肯配合,用脚蹬着草地不肯迈步,最后也是被武警拖过去的。

那些人被集中在场地中央后,有个拿小旗子的武警吹了声哨子,犯人们被摁着跪在了地上,有两个男的不肯跪,被武警从后面踹了两下才跪了下去。

两个女的和一个男的被吓瘫了,要不是被左右两边的武警扶着,恐怕早就倒在地上了。

又是一声哨响,武警抽掉了插在犯人们脖颈上的亡命牌,后面戴着墨镜、口罩,穿着油布雨衣的武警握着长枪对准了犯人们的后脑勺,从远处看,枪口好像挨着犯人的脑袋。

我有些紧张,毕竟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阵势,虽然紧张,但是没感觉害怕,好像眼前的一切就跟拍的电影一样好玩,根本没去想那11条生命马上就会在我眼前消失。

还是一声哨响,随着武警手里的旗子迅速落下,现场响起了一阵噼里啪啦震耳欲聋的枪声。

那11个犯人倒下了,有的一动不动,有的在一下一下的蹬腿,还有一个好像是被打偏了,想挣扎着站起来。还没等他起身,站在后面拿着手枪的一个警察跑上前,用一只脚踩着他的背,用手枪朝着脑袋又补了两枪。而那些开了第一枪的武警这时候已经早撤了,坐上吉普车提前离开了现场。

有个穿着白大褂的法医开始逐个检查犯人们的情况,他手里拿着一根竹竿,在每个犯人脑袋上的枪眼里戳进去搅动了几下,确定犯人已经死亡后又去戳下一个。他的后面跟着一个拿文件夹的警察,好像是法院的,一边走,一边做记录。

还有个拿着照相机的警察不停地从不同角度拍照片。

警察、武警、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还没完全撤离现场,部分犯人的家属已经抬着担架拿着塑料布、席子等东西跑过去收尸了。

围观的人们也一窝蜂跟着过去看热闹。我和小伙伴怕去晚了尸体被家属们运走,也跟着人群跑到了那些尸体跟前。

挤进人群中只看了一眼,我就差点吐出来。

一个男的匍匐在地上,半边脸贴着草地,脑袋就像一只被踩烂的西瓜,子弹从后脑勺射进去,从眉心穿出来的时候掀开了三分之一的脑壳,从头顶到眉毛之间的头骨耷拉在一边,像一块长着黑毛的椰子壳,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血拉着丝线迸射在周围的草叶上,两只眼珠子朝上翻着,眼球几乎要从眼眶里弹出来。

绑着绳子的两条腿,一条笔直地伸着,另一条蜷缩着,脚下的青草一片狼藉,有些被连根拔起,有些被踩出了青汁,看得出,他在出命的那一刻挣扎得很厉害。两条胳膊还在朝后绑着,只是绳头被警察临走时解开了。裤裆里也是湿漉漉一片,估计是大小便失禁造成的。

我干呕了几下,拉着同样在干呕的小伙伴退出了人群,我发现他的脸蜡黄蜡黄,被吓的,估计我的脸色也跟他差不多。

我们离开现场的时候,几具尸体已经被家属拉走了,还有三四具趴在那里无人收尸,被人们围着品头论足。

在回家的路上,我脑子里全是那个狰狞的面孔,虽然是大白天,我俩都不敢朝后看,总感觉那个只剩了半拉脑袋的人一直在后面跟着我们。

回到家后,我好几天没好好吃饭,每次端起饭碗时,眼前总会出现刑场上的那一幕,晚上睡觉也不敢一个人睡,每晚都要往我哥的被窝里挤,天天晚上做噩梦。

过了两三天,我妈看我越来越不对劲了,以为我生病了,想带我去医院的时候,我才把那天看枪毙人的事情讲了出来,然后挨了一顿骂,骂完之后还是带我去医院开了点药。

十多天后,我才从那个阴影中慢慢走了出来。

再后来,慢慢长大后,枪毙人的事又看过两次,但是没有像小时候那么害怕过。

可能是被吓坏了的原因吧,从小我就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做犯法的事,我可不愿意像那些人一样被法办。

在成长过程中,我喜欢上了法律常识,喜欢看法治故事,喜欢学法律知识,曾在单位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中还多次拿过奖。

死刑犯被枪毙后,尸体将如何处理?家人能收尸吗?

死刑犯被枪毙之前,司法机关会允许犯人写遗书,会提供给犯人纸和笔,在写遗书的过程中,会询问犯人是否愿意捐献器官用来移植或者做医学研究,如果犯人愿意,则会让他们签字画押,如果不愿意也不强求。

执行死刑时,在九十年代以前会通知家属收尸。后来慢慢就不让家属收尸了,不让收尸的原因是遗体的面目太过狰狞,怕给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再就是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将遗体的照片扩散,制造负面影响。

犯人被执行死刑后,家属是看不到遗体的,家属和犯人见的最后一面是临刑前的那一面,再见到时犯人就变成一堆骨灰了。

无论是枪决还是注射死刑,执行完毕后的遗体会交给殡仪馆火化处理,全程由法警监督,并会做好记录。

火化完毕后,法院会通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通知犯人家属领取骨灰。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骨灰,则会按照有关规定被处理掉,不会长期保存下去。

原则上,犯人家属是不能认领遗体的,但是对于有特殊殡葬习俗的少数民族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后,法院会同意家属把遗体领回去自行处理,但是也有条件的,在处理后事的过程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负法律责任。

这是我国法律对于少数民族特殊习俗的尊重,也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至于在没有死刑犯临刑前同意的情况下,遗体会被拿去割器官、做医学研究等,都是站不住脚的谣传,是完全没有依据的。

综上所述,犯人家属是不被允许给死刑犯收尸的,有特殊殡葬习俗的少数民族除外。

(文中图片选自网络,如涉侵权联系删除,感谢原创者的辛勤创作!)

死刑犯被枪毙后,尸体将如何处理?家人能收尸吗?

关于执行死刑,枪毙后尸体怎么处理,本人当年有幸参与过一次全过程。下面讲述一遍真实经历!

大约1998年本人在本市某区公安局刑事技术科实习,主要学习刑事技术,包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拍照,各类痕迹的提取和检验,平面图绘制,尸体解剖,勘查笔录制作等等。

有的时候赶上市法院法医和摄影师出差, 我们也调动客串一下法院的法医与摄影师。那天早上,科长指示,带好尸检包和相机,随他出警。我带好应用之物,随科长、法医上了主管治安的副局长的车,警车车队拉响警笛,直奔市看守所,我问科长我们不是出案件现场吗?科长说是去替市法院对死刑犯人验明证身工作。我一听太激动了,从来没参与过执行死刑,也没参与过执行行动。

抵达看守所提审室后,见主审法官、法警好多人都在,把死刑犯人提出来后,先由我们进行验明证身,我们对死刑犯人进行拍正面照、侧面照、全身照、名签拍照,法医核实人员资料。之后由法官宣读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将死刑犯人押上警车,警车车队将死刑犯人押至区法院审判大厅,再一次当众宣读死刑判决书,并讯问死刑犯人有无遗言、信札!

接着将死刑犯人押至刑场,那时还没有注射执行方式,死刑都是枪决方式执行,到过刑场后,法警将死刑犯人交给执行死刑的武警队伍,在一声枪响过后,死刑犯人应声倒地,这时轮到我们上场,验明证身,尸体检验,确认犯人是否死亡,确认犯人死亡原因,对死刑犯进行拍摄正面照、侧面照、全身照,名签照,对子弹的入口和出口位置、大小都进行拍照,事后出具尸检报告!然后是殡仪馆工作人员上前,用大袋子把尸体装袋入纸棺,拉到殡仪馆进行冷藏处理,待事后尸检报告出来后,由法院将尸体移交给死刑犯人家属处理后事,对于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领取的,由执行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上就是本人的经历!

以上图片引自今日头条免费图库,与内容无关,文字内容是本人亲身经历!内容原创!

死刑犯被枪毙后,尸体将如何处理?家人能收尸吗?

死刑犯被执行以后,尸体处理方式有两种,死刑犯家属是可以为他收尸的,但是基本上都只能收到死刑犯的骨灰。

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其实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根据2011年发布的最高法工作报告,死刑犯如果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一般都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要对死刑犯进行执行,需要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当复核判决书下达以后,死刑犯的生命就只有短短的7天时间。

死刑犯要在这7天时间内完成遗言、遗书、遗物的处理手续,其中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遗体的处理。

死刑犯是有权利处理自己的遗体的,比如他是否愿意捐赠自己的器官、遗体等,如果死刑犯要捐献器官和遗体,那么他要在这7天内完成捐赠协议书。

当死刑执行时间到了后,死刑犯会被执行死刑,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枪决,一种是注射死刑。我国现在基本都是采取的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这样既人道又流程简单、严谨。

死刑犯被执行后,他的尸体处理是有法可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也就是说,死刑犯的尸体是可以让其亲属来认领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当地执法法院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可以让家属来领尸体。从现在的国情来看,几乎每个可以执行死刑的地方都具备火化条件,因此死刑犯家属就只能领取他的骨灰。

为何一定要让家属领取骨灰呢?为何不将尸体交给人犯亲属呢?这里其实是我国法律充满人道主义的积极的一面。

在没有实行注射死刑之前,我国对于死刑犯采取的都是枪决的形式,这样死刑犯的死状就很惨,如果将他的尸体交由亲属,不但会引起亲属的极度不适,更会增加亲属的悲伤之情。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法律给予每一个死者最后的尊严,让死刑犯的尸体流出,有示众的意思,为了加强社会和谐,法院一般都只会将死刑犯的骨灰交与其亲属。

死刑犯被枪毙后,尸体将如何处理?家人能收尸吗?

80年代,我见过现场收尸的家属,那种感觉很揪心,也很无奈。估计实行火化制度以来,都是直接领骨灰了,其实这样倒是很省事,也似乎显得人道些。

严打时期,枪毙了不少人,有的是小城里的街坊邻居,那家人,真的会在邻里间抬不起头来,有的甚至搬走了,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枪决犯人热闹的程度不亚于明星的演唱会,行刑车辆路过的地方,人流涌动,大家都想看看罪犯的样子,看见有的熟人,大家会议论,“瘦了”,“不像原来那样了”,“可惜”了之类的话,婶子大妈的自然是唏嘘一番。

刑场上的氛围自然是热烈而恐怖,死人肯定是令人恐怖的事,但就是有人愿意围观,尤其是我们这些半大小子。我们既害怕又好奇,睁大眼睛,生怕错过了枪响的时刻。

我那时候爱观察罪犯们的眼睛,有的人哭过,眼睛有点红,有的人就直直的看着一个地方,被带到哪儿就看哪儿,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有的人四处乱看,似乎再找人,找谁呢?谁能被这个将死之人最后的目光掠过?谁是他最后的牵挂?

生与死之间,就隔了一声枪响,几个人被架着,低头的俯身,向着死亡飞奔的样子,一声枪响像发令枪,他们便齐刷刷奔赴黄泉。

那时候还有有些公职人员把他们翻过来拍照,检查,确认他们已经死亡。后面,还不是收尸,那尸体会躺在那里很久,我估计得有一个小时,很多人凑过去看,把农家麦子地都踩坏了,才有公家的车,把没有收的,装大的透明袋子里带走。这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形色匆匆的过来,也不说话,把罪犯脑袋用布一包,抬到拖拉机上,一家人围在尸体周围,匆匆离去,这可能就是我看过的收尸。我忘不了他们的样子,那样的胆怯,那样的难过,那样的像过街老鼠那样,像偷东西一样,把亲人抬走。也许他们需要一定的手续,这些细节我都没有看到。我只记得他们来收尸的样子,那种好像做错了事的,不安的样子。

罪犯犯了死罪,一死百了,家人们的生活却再也回不到从前,谁也挡不住异样的目光,只有硬着头皮活着,孩子难免有人指指点点,哎,不养他的人,却给他带来这灰色的人生。

所以啊,遵纪守法多么重要。

据说,死刑犯的尸体是不能进祖坟的,他们彻底成为孤魂野鬼,在这个世界上干干净净的来过,却带着一身罪恶的离开,中间儿,是他们不堪回首的一生。

死刑犯被枪毙后,尸体将如何处理?家人能收尸吗?

现在我国仍然保留着死刑,据统计,我国每年被判处死刑的大约有4000人左右,那这些死刑犯在被处死以后,尸体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目前,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分为枪决和注射两种,但注射的方式成本非常高,还没有完全推广开来,特别是在一些小地方,主要的方式还是枪决。执行枪决时,会先将犯人押解到刑场,然后由执行死刑的武警开枪将其击毙。

等到执行完毕后,会有专人进行验尸,等一切核验无误后,尸体会运送到殡仪馆火化。最终,犯人的亲属们可以领回犯人被火化后的骨灰,但没办法直接领回尸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主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是被枪毙的死刑犯死壮非常凄惨。为了保证安全,武警执行枪决时离犯人是很近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子弹打到犯人头上之后,威力会非常大,其死壮往往非常凄惨。枪决一般是打头,在执行完毕后,犯人尸体的脑袋一般都是不完整的,看上去非常恐怖,一般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的人看一眼就会做噩梦。

第二个原因就是死刑都是犯了重罪的,如果让家属领回尸体的话,家属可能还会举办公开的葬礼,这一点对受害者一方的亲朋好友来说,是很难接受的,说不定还会因此再次引发冲突,生出新的事端来。

因此,一般来说,被执行枪决的死刑犯,其尸体除了执行团队,外人基本上是没机会看到的。事实上,不仅仅是枪决,注射死的死刑犯也是如此,在被确认死亡后,会直接送去火化,其家属是不可能领回完整的尸体的。

死刑犯被枪毙后,尸体将如何处理?家人能收尸吗?

家属不能对死刑犯收尸,也许你认为不近人情,不过处置方法让家属省心了,外籍罪犯尸体又该如何处理?看完总算明白了

很多人不知道一个人犯了死罪,被处决之后,他的遗体该如何处置?有人说死刑犯的遗体不能归还家属,这到底是真是假呢?

还有一些外籍人士,也可能在中国犯下死罪,那么,这些外籍人员的遗体又该如何处理?其实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是我们不懂而已,毕竟谁都不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小老师和父母都教育我们要好好的做人,千万不能违背道德伦理,更不能违法犯罪

很多人家里都不会有死刑犯,也就不知道死刑犯被枪决后,遗体该如何处理?所以会感到好奇,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死刑的分类,死缓是否意味着两年后再执行?

死刑是有分类的,我国采取的是慎用死刑的制度,死刑分为立即执行和死缓(死刑缓期2年执行),立即执行非常容易理解,那么,缓期执行又是什么意思呢?

很多人认为死缓是不是缓一缓再执行呢?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我国的一项关于死刑执行特有的制度

死缓针对的是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必立刻执行的犯罪分子,已经判处了死刑,同时法院宣告缓期两年执行,于是,很多人又疑惑了,是不是两年后就要执行死刑了呢?

其实在这两年中,是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合于死缓的人,一是罪该处死,第二个条件就是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

那么也不是大多数认为的,两年后就要把他处决了,在判处死缓的这两年间,有三种的处置方法

1、首先在死缓期间,没有发生过故意犯罪了,死缓期满后,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在这期间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死缓2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但是如果还发生了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现在的故意犯罪,还有一个补充就是情节恶劣的

现在我们已经明白了死缓的执行方式,那什么人又适用于死刑立即执行呢?这是针对那些罪大恶极、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的危害、情节特别恶劣,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

死刑犯的遗体该如何处置?

那些被执行死刑的人,他的遗体又该如何处置呢?为什么有些人说尸体不能交给家属?

死刑犯在得知自己即将执行死刑时,会特别的紧张、恐惧、焦虑,哪怕他们犯下了滔天罪恶,同样惧怕死亡,一些人甚至夜不能寐,因为醒来就意味着要永久的离开这个世界了

但是他们最后还有很多心愿,只要要求不过分,监狱基本都会满足,比如梳洗打扮一番,漂漂亮亮的离开,或者吃点好的,不过更多人都是想见亲人最后一面,交代一下后事,死刑犯在见亲人最后一面是,双方都是哭的稀里哗啦,毕竟这可是生离死别,以后永远不能相见了,所以说千万不能违法犯罪啊!否则后悔都来不及了

还有的人是平静的面对,他们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临,自己欠下的债,始终要还的,再害怕也没用了!

时间一到就会押赴刑场准备执行,而且刑场还有一辆救护车,一方面是怕被执行人,当场吓到晕厥过去,所以需要医护人员救醒后才能继续执行,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人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为社会做出最后的贡献,以弥补生前的罪恶,也算是赎罪了

所以被执行后,通过法医检查确认已经死亡,就需要救护车把他运送到医院,通过手术移植器官,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死刑犯的遗体火化后,在交给家属:

死刑犯被枪决之后,家属是不能收尸的,通常都会被立即火化掉,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要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等及时的审查,涉及到财产继承,家事嘱托等,要把遗言、遗书转交给家属,但也要复制附卷备查

罪犯的遗体被火化后,通知家属在规定的期限内来领取骨灰,所以说家属一般情况下不能收尸,而是来领取他的骨灰

不过要是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为民族宗教等原因不易火化的,则可以通知领取尸体,要是过期还没有人来认领的,就由人民法院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同时还要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处理结果要记录在案

如果是外国籍,在我国犯下了死罪,被执行死刑后,就要通知该国的驻华使领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

写在最后

在刑场有专门的收尸人员,基本上被执行后都要送去火化了,家属不能收尸,也是为他们考虑,毕竟被枪决后,尸体会留下伤痕,家属看了情绪激动,或许还留下了阴影,而且一些人可能是在外地犯罪的,如果前来认领尸体的话,就会产生运送的不便,直接领着骨灰回家安葬就方便很多了,而且现在大多数地区都具备活化条件了,所以,通常死刑犯的遗体都是火化之后再交给家属

总而言之,还是一句话,作为一名公民,一定要奉公守法,千万不能触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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