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卖家的户口一直不迁走怎么办?

我曾经买过一套二手房,当时原房主的户口就在那套房子里面,最后圆满地被解决了。给大家说说我的经验。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那就是买了二手房,里面还有原房主的户口落在里面,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如果不将户口迁出去,会给你带来哪些方面的困扰。

先说如何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去,这种情况一般会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让原房主把户口落到他的其他房产上,或者落到其他亲人的房产上。

我当时买房产的时候,专门找过熟悉办理这方面业务的人,对方和我说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让原房主把户口迁出去。

于是在和中介沟通的时候,让其落实了待售房产中是否有落户,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那套房产中,于是和中介说对方必须要协助办理户口的迁出,原房主也同意了。

在办完房产买卖手续之后,少给对方付了10%的房款,待对方将户口迁出之后,再给对方。

原房主是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他母亲的房产上,陪着客户一起去了下去派出所,说明来意之后,派出所需要原房主出具房产证及房产所有人的证件,办理完初始手续之后,需要等待对方对方辖区派出所网上回复同意确认,才能正式办理。

这个等待周期基本上是三个工作日,三个工作日之后再去时,网络上显示对方仍未处理,派出所民警说给马上联系一下,让下午再去看一下动态。

正好赶上中午饭点,因为房产交易和对方也成了朋友,中午就一起吃了顿饭,下午派出所上班后过去看结果,对方已同意,就顺利办完了。

第二种:给原房主挂户

在去办理户口迁出的时候,因为上午没有得到对方辖区派出所的同意,民警说给联系,让下午再去。当时就多问了一句,如果下午对方还没有同意,怎么处理?(当时原房主已经预订了第二天要飞往美国,已经在那边定居了)

派出所民警说可以挂户。于是问什么叫做挂户?原来所谓的挂户就是说如果原房主的房产是1108户,那么给他挂户就变成了1108甲户,而这个1108甲户是不存在的。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先把原房主的户口迁出原来的1108户,等对方确定好落户地址之后,再来派出所办理正式的落户手续。

这种操作也是派出所人性化服务的直接体现。

假若原房主不迁出户口会怎么办?

第一个:购房者落不了户

因为房产中有原房主的户口,如果购房者想把户口落进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落在原房主同一个户口本下,也就是说要与原房主使用同一个户口本,而且购房者还不是户主。但其前提是要征得原房主的同意。

第二个:影响子女的上学

因为现在城市基本上都是根据户籍所在地来就近安排孩子上学,购房者落不了户的情况下,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这也是社会上出现高价“学区房”的原因。

而原房主却可以拿着户口本,以及原有的房产证复印件继续享受原房产附近学校的就近上学。

第三个:莫名被打扰

因为原房主的个人信息仍旧是这个房产的地址,不管是个人证件上,还是公安户籍管理系统中,如果原房主因为其他原因被找上门,来的依旧是这个房产所在地。

作为购房者此时就要和地方解释自己什么时候购买的,又是什么经过的事情了。这遇到好说话的还可以,就怕那些乱搞事情的,到时候让购房者可能不堪其扰。

如果原房主不配合迁出户口怎么办?

这种情况也是发生过的,在和原房主多次交涉之后,对方依旧不迁出户口,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看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从中查找是否有这一条规定对方必须配合户口迁出。

如果有这个条款,直接提起诉讼就可以,而且这种诉讼处理起来非常简答。

如果没有这条条款,就要找当地二手房交易的政策,是否有规定必须迁出户口;再去找其他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承诺要将户口迁出去了。

以上是我曾经经历的事情,给大家分享出来,希望能给题主及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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