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否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以缩减半年的晋升职级时间,那么,两个年度的优秀呢?

准确地说应该是: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缩短一年的职级晋升时间。但是,不等于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原因有两个:

第一,时间衔接

比如,2019年6月,被评为四级主任科员,按规定到2021年6月才能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期间,只有2019年、2020年的年度优秀才能各缩短0.5年。其它年度的优秀无效。

第二,职数限制

除了一二级科员没有职数限制,到年头就可以晋升外,其它职级,从上到下都有职数限制。

以县乡为例: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不能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总数不能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等。

第三,考核结果限制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缩短时间。但是,如果被评为不称职,反而要延长一年以上的时间,甚至永远没有晋升的可能。所以说,考核也是一把双刃剑。

比如,2019、2020连续两个年度优秀,2021年受到诫勉以上处分,一切都归零!

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否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每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时任职年限可以缩短半年,两个年度考核优秀,无论是连续的或者间断的,任职年限都可以缩短一年,但不意味着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晋升职级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我们知道,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都是自2019年6月起开始实行的,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公务员就有了职务和职级两个序列,其中职级在厅级级以下设置,并且分为了4等12级,晋升职级也明确了程序和晋级的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最明确的条件就是任职年限。比如,晋升二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应当任下一职级或者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满两年以上;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二级调研员或县处级正职满三年以上;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满四年以上,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二级巡视员或厅局级副职满4年以上。

对任职年限的计算方式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改革前任职相应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可以计算在内;2015年之后县级以下公务员晋升的职级任职年限也可以计算;而且还有缩短任职年限和增加任职年限的方法:每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不需要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就可缩短一年,不过考核结果只能是2019年及以后的,之前考核优秀也不再认可;而没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者不定等次,那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但是,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任职年限缩短一年,不等于就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因为晋升职级,除了任职年限的要求,还有职数比例、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资质资历等要求。一般来说,任职年限要求是最好满足的,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下,任职只需要满2年,但其他条件却不好达到,关键是有竞争,“僧多粥少”,不能满足条件就晋升。

不过,越是级别高的单位,晋升起来就会越容易。比如,在省级以上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没有职数限制,一般满足任职条件就可以晋升,这时如果有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那么久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但在省级以上机关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在其他机关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都有职数比例限制,无法满足任职条件就晋升,只能少量择优晋升,任职年限缩短一般起不到作用。比如我们单位,有15个公务员,但编制只有7个,核定只能有1个四级调研员,2个一、二级主任科员,2个三、四级主任科员。现在每个人都满足晋升职级的任职条件,很多人任职都满6年以上,但现在还是没有人晋升职级,因为竞争比较大,也没有开展晋升职级的程序,缩短任职年限无关紧要。

综上所述,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如果是2019年以后的年度考核优秀,那么在晋升职级时任职年限可以缩短一年,但不等于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这还要考虑晋升职级的其他条件,特别是职数比例限制的因素,还有就是单位要启动晋升职级的程序,否则,即使条件成熟,不开展这项工作,也无济于事。当然,如果机关比较大,晋升的职级没有职数比例限制,则满足任职条件就可晋升,每有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则一般可以提前半年晋升职级,2年考核优秀,则可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否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19条明确: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理论上可以缩短1年。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规定,实际上行不行,还要看单位平台、职级空余情况和单位常规惯例。

一、连续2个优秀,省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可以提前1年;四级调研员以上就不再考虑年度优秀,不会提前1年

①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省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没有比例限制,只要任职满2年,没有违规违纪,到点就晋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单位之前有过类似的操作,连续2年优秀,就可以提前1年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②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到了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省直机关就有比例限制,任何人都要排队等候。此时,即使个人连续2年优秀,也要乖乖排队等候,而且任职年限不会有任何的缩短,优秀也没有任何的优势。打个比方说,

省直机关的一级主任科员小王小杨同时竞争一个四级调研员。小王任职3年,连续2年优秀;另一名一级主任科员小杨任职3年半,没有优秀。按理说小王有2个优秀,任职年限为可以缩短1年,其任职年限为4年,比小杨的还长半年,应该给小王晋升四级调研员。其实不然,最终晋升四级调研员的是小杨。绝大多数省直机关在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不再考虑年度优秀了,原则上都是论资排队,除非是个人外力支持十分强大。

二、连续2个优秀,市级以下机关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只能是在同等条件下占有优势,不会提前1年

市直、县直、乡镇机关的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都有比例限制,通常情况下,任职2年一般都不会顺利晋升上一职级,都要等候排队。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考虑1个年度优秀缩短半年任职年限,势必会出现插队的情况,势必会引起那个等候好几年时间、终于轮到自己,但是被优秀捷足先登的人员强烈不满和强烈反对,单位势必会出现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为了避免出现这种问题,绝大多数市级以下机关,在进行职级晋升时,不会再考虑年度优秀问题,一般都是论资排队。但在任职时间相同的情况下,年度优秀者优先。

三、如果是进行量化打分排名,连续2个优秀,职级晋升会有一定优势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为了激励先进,我们市直机关对职级晋升人员进行综合性的量化打分排名。比如,每任前一职级1月记0.1分,每任前一职级实职1月记0.15分,每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记0.5分,每1个年度优秀记0.5分,每个三等功记1分,等等。我认为这种职级晋升的量化打分排名,比较公平公正,虽然没有考虑为年度优秀缩短半年时间,但是它既能激发大家创先争优,也能照顾绝大多数默默做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否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对于公务员职级晋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在第十八条解释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基本资格时,着重强调了一点:“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从表述中可以看出,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是“唯任职年限论”,不是符合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当作普惠制政策人人享受。所以理论上,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九条,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的任职年限可以缩短半年。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优秀,任职年限可以缩短一年。但实际要晋升,除了任职年限,还需要具备很多条件:

第一,必须要有职数空缺。任何晋升,前提条件是职数,有空缺才能晋升。

第二,必须要取得领导认可。也就是必须得到领导的欣赏,领导愿意使用人,给你晋升。

第三,必须要满足基本条件。比如前面说的任职年限条件,这是晋升的基础条件。

第四,必须有足够的群众基础。个人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要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在民主推荐和考察时,他们愿意给你投票。

从上述条件来看,任职年限条件并不是排在第一要素,比任职年限更重要的首先要有职数空缺,在此基础上得到领导的认可,进入组织视线,满足任职年限条件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砝码,参与到晋升的竞争中来。否则,条件再好,年度考核优秀再多,也难取得晋升。

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否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别想多了,能晋级的不需要优秀,想靠优秀晋级的估计最后只有失落!

要晋级是有很多因素决定的,首先是单位有没有空缺,其次是领导愿不愿意给你,最后才是你符不符合条件。

每个单位的情况不一样,有些单位很简单,人少指标多,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单位会成为热门的原因。有些边缘单位就超难,等到退休前几个月才会提上议程,有没有,看造化!

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否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这个问题可以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去寻找答案。

一、年度考核优秀与任职年限之间的关系。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言下之意就是:如果有2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一年。这里没有说需要连续2个考核年度为优秀,任职年限才会缩短一年,只是要求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任职年限就缩短半年,即:年度考核为优秀不一定要求连续,只要获得了就行。

二、并不是任职年限到了就一定能晋升职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八条有这样的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从这一规定也可以看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并不是达到了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只是达到了晋升职级的基本资格,就是说你具有了这样的资格,能不能晋升还要看你是否达到了晋升职级所需要的基本条件、还有就是本单位有没有需要晋升的职级的职数,当然还要看领导愿不愿意给你晋升。

也就是说,达到任职年限只是晋升职级的众多条件中的一个条件,只是具备了晋升的资格条件,并非就能晋升。能不能晋升,要看有没有空缺的职数,有的话还要与其他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人一起竞争。在基层,很多达到了任职年限的人,也没有晋升到相应的职级。

在相关的晋升条件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多个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就可以优先晋升职级。在实际中,有多个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并不一定都能晋升职务、职级;而年度考核结果都为称职的人,也有很多是得到晋升的,有些比年度考核优秀的人晋升得还快。

三、2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在晋升职级时意义不大。

现在,晋升职级所需的最低任职年限一般是两年,只有晋升一级调研员、巡视员才要求最低任职年限要达到3年或4年。如果是在二级调研员以下晋升,最低任职年限2年以上就可以了。

要达到2个年度考核优秀,就需要工作(任职)2年,那么这时任职年限也达到2年了,如果是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下的职级,就已具备晋升职级的基本资格了,有没有两个优秀,问题都不是很大了,都不影响自己是否具备晋升职级所需的基本资格了。

但是有1个优秀,那还是有作用的,因为获得1个优秀晋升职级所需的任职年限可以缩短半年。如果你的任职年限只有一年半,但获得了一个优秀,这时,单位有空缺的职级晋升,领导又想让你晋升的话,你就具备晋升的资格条件。在领导认为你具体晋升的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你就可以晋升了。

综合以上情况,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虽然可以在晋升职级时缩短任职年限1年,但对于达到晋升职级所需的任职年限的条件来说,意义不大。即使任职年限达到了,也不一定能晋升。因为没有规定,任职年限一到就可以晋升职级,所以也就不存在提前晋升职级的说法。

现在,能否晋升职级,任职年限已不是主要因素(因为任职年限两年很快就可以达到),主要还是要看有没有职数、领导让不让你晋升,也就是要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没有优秀也照样可以晋升,去争取优秀获得晋升意义也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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