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这100万要是谁捡到是谁的,那失主可倒大霉了。洪水退后街上全是遗留的漂浮物,谁捡到是谁的会出现乱拾乱抢现象,所以不会有那么好的事,拾到东西要物归原主。
没听说过“拾金不昧”?男子在洪水中捡到100万是巨款,也许男子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这个钱是他捡到的不假,但这钱不归他,始终是失主的钱。现在无人认领说不准失主还不知道这个钱的下落,这么多钱被洪水冲走了谁不心疼,相信失主现在一定心急如焚。
你帮忙捞出钱是好事,那就好事做到底,把这些钱交给警察处理,他们一定能找到失主。失主拿到这个钱会想法打听到你,然后对你当面重谢!能做这么一件光荣的事多好。
你要是想占为己有那就触犯了法律,这是别人的钱财你没有权利霸占,你拾多少就要上交多少,不要因为私心让自己犯错误。
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洪水给河南的朋友带来很大的损失,一些店铺的东西都被冲出店外。之前也看到一个视频,女店主的酒被洪水冲走,她给拾到酒的居民跪下,希望能把拾到的酒送还,很多居民还是很自觉的,就是没有这一跪也会把酒还给她。
我们中国人是团结的,有困难一起度过。灾难面前需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对于拾到的任何东西,只要不是自己的都要交到相应的部门让工作人员来处理,不要让私心冲昏了头脑。
不是你的钱永远也不属于你,钱在你手里就是一个炸弹,你还是尽快把钱交给警察吧!

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不能说谁捡到就是谁的,也不能隐瞒不报,更不能占为己有。
从道德层面讲,我们要做到拾金不昧,就像一首儿歌所唱的那样,“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道德属于自我约束范畴,与法律无关,如果你捡到一分钱,由于数额特别小,不交给警察叔叔也没关系,反正也不违法,你愿意留就留着,不愿意留就上交。
如果你捡到的钱数额特别大,就像本问题中所说的100万现金,那就必须要上交了,如果不上交就是违法,构成侵占罪。
如果非法侵占的数额较大,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果非法侵占的数额巨大,可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捡到财物和现金数额较大,我们有义务暂时保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千万不可隐瞒不报或者占为己有,如果那样,不但得不到自己捡到的钱物,还要惹来一身官司,最终落个得不偿失。
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那一年,黄海发洪水,淹了几十个村庄,洪水过后,人们纷纷来到海边,捡浮财。
前两天,有人捡了一袋米,扛回家,有人在水里逮到一头猪,一只羊,牵了回去,去年岗岗营的张三在一个漂泊的大衣柜里发现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至今还没有人来认领,一直当女儿养着。
这一天,住在老鳖湾的大晶子意外地在沙堆里捡到一沉甸甸小铁盒,打开一看,包裹的竟是一尊金光闪闪的小金佛,一对金锁,还有两块金砖。
这一下让大晶子喜出望外,有人粗略地估价,这些东西怎么也值几十万。
当天夜里,正当大晶子一家沉醉于喜悦之中,家里来了位不速之客,生产队长闻风而来,因为都是熟人,对方开门见山,要么上报政府没收东西,要么见者有份,大晶子也爽快,取出一块金砖送给队长,权当破财免灾。队长口授了一番,得意洋洋地走了。
按照队长的吩咐,大晶子又给了大队书记送去一块金砖,公社书记一对金锁,她只留下那一尊小金佛。
五天后,大晶子家一下来了一大群人,说是接到线报,大晶子捡到国宝级的文物,还有金砖,按照规定要依法上交。
大晶子也不忸怩,当着众人面翻箱倒柜拿出一个铁盒子,打开一看,金光闪闪的金佛,金锁,金砖,金手饰。
可是经专家一检查,竟然全是赝品,后来队长解释说,当地有个习俗,渔民们出海前都要祭海,用铁铸造佛,锁还有手饰,涮上金水,扔进海里,叫"还愿",祈盼海龙王保佑平安。
大晶子捡到的就是人家"还愿"的东西,结果空欢喜一场。
你信吗?
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不可能谁捡的谁是
洪水漂流很多东西,好多年前会漂流房架子,门窗,木箱子,饭桌子,碗架子。要不鸡鸭鹅狗站在漂流木随水往下漂。现在漂流的东西也升级了,名牌轿车。以前捡到不值钱的东西,拉回家劈了当柴烧,也就那么的了。现在捡到值钱的东西,可不能眛下,自己隐藏起来据为已有。失主找上门来,警察上你家,问这东西的来历,你说的驴唇对不上马嘴,或支支吾吾,等着吃官司吧。
以前农民种地,发现过地下埋藏物,隐藏物金银首饰,年代没有超过百年,不是文物。很有可能是土改时期,某个有身份的人怕贵重财产没收埋起来了,时间久远忘记了或死去,家人无知晓。农民把地下的金银首饰挖出来,以为这回发了大财呢,岂不知几天上边来人,就把这来历不明物收走了。
再说捞出100万现金。个人从银行取出5万元现金,要提前预约,取20万现金,单位取公款50万,会引起银行的关注。要有正当用途,经过审批。那么这100万现金如何被洪水冲走,这男子怎么这么幸运在洪水中捞到100万?这100万现金用什么装的,用什么保护这100万现金没被洪水浸泡,变成粉碎状,这是另个话题。
捞到的100万现金归谁?肯定不是谁捡到是谁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捞到100万现金,怎么办?
1.拾得人应当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善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5,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这100万现金,别被人冒充领走。如有冒领被骗走,你负民事责任。拾得人千万别有占有之心,以为无人认领就是自己的。因为数额巨大,这叫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民不举官不究。有人举报才会查处。
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咱们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真的是你,你会怎么做?我觉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做法,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有些后果责任和固定规则是一样的。
正常来说我们都应该上交,但是有些人会想
据为己有,如果你想要归个人所有,那么你就要知道这些知识。
按目前个人存款规定,个人存款超过二十万,银行就会特意关注这个账号,因为银行要防止洗钱行为。当然,银行这么做也是为了人民的财产安全考虑,出了差错,银行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到那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如果被注意,个人取款超过5万,就需要登记。
公账户的存款超过50万,银行也会特意关注,会被认定大额交易,如果交易异常频道,那么银行就会着手调查。
所以,我觉得,既然不是我的就不能据为己有,后果往往更严重,属于我的,跑也跑不掉。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必太在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只有不断努力学习进步,才能有机会实现财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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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你具有保管的义务或将其该款项交给公安机关等部门、相关部门应应发布招领公告,公告6个月后无人认领,上交国库,如占为己有将枸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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