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倒在厨房摔死了,家属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吗?

最近看到一个新闻,说是一女子在洗澡时发现身后好像有一双眼睛盯着她看,很害怕,就跟房间里的男友说了情况,男友走出去看后发现隔壁的一个男人从旁边匆匆忙忙走进他的房间里,女子的男友走过去敲门要找他理论,但是该男子已经把门给反锁了,锁的死死的,不管外面怎么叫都不开。

女子的男友实在忍不住,就在门外谩骂了他几句,还叫来房东帮忙喊他开门。

但是,不管房东怎么样做,他都在里面不动,也不说话,女子的男友还说在这样就报警了。

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男子直接从窗户坠楼身亡。

后来,坠亡男子的家属将这对情侣和房东诉至法庭,认为是他们的过错导致自己的儿子坠亡,要求他们承担巨额的赔偿。

不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过程进行调查整理,最后认定男子的死亡与这对情侣和房东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敲门与他理论不存在过错,偷窥她人洗澡被责骂几句也很正常,房东过来找他让他开门也是正常,要求报警处理也是正常之举,不存在过错或过激行为。

因此,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死亡男子家属不服,再次上诉至高院。

然而,高院同样也不采纳原告的意见,认定一审宣判合情合理,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

同样的道理,如果小偷在入室偷盗过程中不慎摔倒致死,死者家属是没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的,除非失主家事先知道有人进来偷窃,而在房子里布置一些防盗设施,最终行盗者因为防盗设施而摔死,那么房子的主人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倒在厨房摔死了,家属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吗?

当然有理由了,失主家里厨房太滑,又没有象商场那样的“小心地滑”告示,小偷作为外来人员肯定不知道,所以摔倒后造成伤亡,失主家附有不可推脱的责任,理应赔偿,而且还应责令失主家近期整改,比如家门口张贴家中布局图、家中易滑易绊部位用黄色警示标志,家中财物分布位置等等!

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倒在厨房摔死了,家属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吗?

只要愿找,理由总是会有的!找什么奇葩的理由,取决于小偷的家属有多奇葩,取决于小偷家属是否愿意给这个世界留下一点笑料,取决于小偷家属有多么弱智!

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倒在厨房摔死了,家属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吗?

我朋友家住三楼,夏天热的时候他习惯开着窗户睡觉。

去年8月份,他莫名其妙的收到了一份法院的传票,到了法院后得知,他被一个小偷给告了。

经过了解,他才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7月27日晚上,有个年轻人看到他家的窗户开着,于是就想顺着燃气管爬上去看看。

就在这个人刚想翻窗进去时,前面还在打呼噜的他突然坐了起来,年轻人一惊就掉了下去,摔在地上的时候他发出了惨叫声,因为他的一条腿摔断了。

我朋友他探头朝外看了一眼,接着又去睡大觉了。

摔断腿的年轻人打了120急救电话进行自救,治疗期间花了将近15万,家属找了个律师,一纸诉状就把我朋友告上了法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显示,年轻人当晚在该小区散步,期间看到有一家人的窗户没有关闭,于是他就产生了好奇心想上去看看。

就在他顺着燃气管爬到那家窗户,还没来及爬进去,那家的主人猛一起身惊吓到了他,他一慌就不小心掉了下来,他认为那家主人猛起身的目的就是为了吓到他,让他失足坠落。

更严重的是,他掉到地上后摔断了腿,摔断腿后发出了惨叫声,那家主人还探头出来看了看他,没有及时进行救治,不顾他的死活继续睡觉去了。

因此,他的家属们一致认为我朋友涉嫌故意伤害,应当负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支持原告的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8.65万元。

我朋友一脸懵逼,没想到开着窗户睡个觉也会祸从天降,于是,他仔细回忆了一下。

他说,7月底,具体忘了是几号。

那天晚上他确实听到了一声尖叫,他以为是小区里的猫在打架,于是就探头看了一眼,然后就接着睡觉去了。对于原告说的爬窗户的事他根本就没有印象,他起身是因为被尿憋醒了。

当晚,他起身后去厕所尿了一泡尿,听到猫叫声就朝窗外看了一眼,然后继续睡觉去了,窗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压根就不知道。

近几年,小偷反诉失主的案子屡见不鲜,其中有追逐过程中被车撞的,有受到惊吓后高坠摔坏的,有阻止偷盗行为时将其打伤的,有逃跑时慌不择路掉进湖里溺水的……形形色色,五花八门。

在这些反诉案中,居然也有不少小偷打赢了官司,一时间惹得人心惶惶,怨声载道。

题主问小偷入室行窃,在厨房滑倒摔死了,家属有没有理由去失主家索赔?

我觉得,如果按照上面那个年轻人家属的逻辑,这个小偷的家属可以有很多理由找失主索赔。

第一、失主家的门窗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出现了纰漏,这是导致小偷能够顺利进入的主要因素。

第二、失主在厨房没有设置“小心地滑”之类的警告标志。

第三、失主应当在门窗显著位置张贴“严禁行窃,后果自负”的宣传标志。

除此之外,小偷家属还可以起诉瓷砖厂家,他们制造的瓷砖不防滑、不合格。可以起诉自来水公司,如果不是自来水,地上就不会打湿,小偷也不会摔死。

能做到不要脸,一万个理由都能找到。

经过一番折腾,我那朋友最终赢了官司,法官驳回了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由原告方小偷家属承担诉讼费。

最后,那家人不仅输了官司承担了诉讼费,而且在律师跟前也花了不少费用。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成年人,应当遇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危险,但是他为了达到行窃的目的,不顾危险,欲攀爬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犯罪,故驳回其家属的全部诉求。

事实也是如此,一个人半夜三更攀爬入室,只是为了看看?这个理由连三岁的小孩都糊弄不过去,更何况面对的是法官。

他攀爬入室的目的就是想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如果被当事人发觉,盗窃有可能会发展为暴力抢劫或者伤害。

由于失足高坠,不但没能偷到东西,反而被摔断了腿,受了损失,因此就恼羞成怒,倒打一耙,想把责任强加给失主,真的是脸皮比猪皮厚。

他们哪来的勇气?我认为,他们的勇气来自于社会的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个别不公正的判决助长了这些歪风邪气。

勇气虽然可嘉,但是败诉是不可避免的,输了官司,不仅会承担诉讼费,还会被律师赚走一笔钱,更会遭受大家的唾弃,最终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如果小偷家属找失主索赔,失主完全可以反诉他们,因为小偷私闯民宅后死在了失主家,让失主一家人受到了不必要的惊吓,该房子也会因为死过人而贬值。

所以,失主有权向法院提出诉求,判决小偷家属赔偿所有家庭成员的精神损失费,和房子的贬值损失。

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倒在厨房摔死了,家属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吗?

真的滑天下之大稽!这是拿着不要脸当作是盾牌。培养出羞于启齿的下一代!难不成还要以此为傲!科技发展进步!道德思维如此伦丧!可悲!

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倒在厨房摔死了,家属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吗?

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到在厨房摔死,小偷家属是否有利于找失主家索要赔偿。

这是个很实际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层面去看待,并不仅仅是是否有理由的问题。

下面,我们分别来做个简单的探讨,以得出最终结论。

1、如果问小偷家属是否有理由找失主家索赔,答案是肯定的,有。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小偷家属可以找出一万条理由去支持自己的索赔行为,比如:以失主家厨房的地摊太滑才导致小偷摔倒为由;以失主没有及时对摔倒的小偷加以施救才导致死亡为由,等等,所以,只要想找,理由总是会找到的。

2、这个案例的关键并不在于小偷的家属是否有理由向失主提出索赔的要求,而在于是否应该去找失主索赔,是否有合情、合理、且合法的正当理由去找失主索赔,这才是值得思考和讨论的正确方向。

首先说,小偷家属就不应该去找失主索赔,因为失主并不存在过错,具体理由有以下几点:

  • 小偷并不是失主邀请到家里的,而是自己主动去的,失主在起因上就没有责任。
  • 小偷去失主家的目的是为了行窃,其本身实施的就是一种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风险,小偷应该对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 无聊小偷是出于什么原因在失主家的厨房摔倒的,都是由于他以上两个错误的前提造成的。失主在小偷摔倒这件事情上并不存在任何过错,也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无论小偷家属找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因为没有哪条法律条款规定失主有保障小偷安全行窃的义务,再加上小偷行窃本身就是犯罪。那么,小偷家属所找出的一切理由都是相当于在为小偷犯罪辩护,本身就相当于在庇护罪犯。所以,小偷家属找任何理由都是在强词夺理,不存在任何正当性和合法性。

3、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失主无需为小偷的死亡负责。但有可能需要作出一项付出,那就是无责任赔偿,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人道主义赔偿”,这是在现实案例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情形。既然小偷死在你家了,你多少要付出一点同情抚慰金。不过,这种赔偿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那每个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死亡,国家都要赔付一笔“人道主义赔偿金”了,因为都死在中国。可见,“人道主义赔偿”的存在并不合理。

4、从法律的角度讲,真正应该提出索赔请求的应该是失主。因为小偷非法闯入他人住宅,且是为了去行窃,又死在了失主家里。无论从那个角度讲,受害者都是失主,失主有权从这三个角度向小偷的家属提出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费等合法的民事赔偿请求。另外,如果小偷家属坚持向失主索赔,失主还可以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小偷家属。这才是此类型案件合情、合理、且合法的正确的处理方式,才能真正体现出邪不压正。

结束语:总而言之,入室行窃的小偷滑到在厨房摔死,小偷家属可以找出无数条理由去向失主索赔。但其找出的任何理由都是不正当的,都不应获得支持。而且,这种索赔本身就涉嫌敲诈勒索,从法律的角度讲,属于一种犯罪行为。

大家觉得小偷家属有;理由去向失主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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