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大学一把手,人事任免是校长说了算还是书记说了算?

这种提问就不正确,我国实行的是民主决策、集体决策机制,校长只是校领导班子的代表人,书记也只是党委会的代表人,怎么能说是校长和书记某个人说了算呢?应该是集体决议说了算。但是,在现实中,确实会出现谁说了算的问题。因此,要从决策机制和个人威望的角度共同分析:

第一,高校领导体制。

高校以前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目前实行的是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党委会是全面领导高校的主要决策主体。但是,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不是包揽一切,要发挥校领导班子的作用,支持校长履行职责。

第二,决策机制。

党委会作为决策主体,决策它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比如,人事任免,党内事务、评选表彰、人才队伍建设,等等。校领导班子会、校长办公会作为决策主体,履行它的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比如,教学计划、校务、投资、改造,等等。

因为,党委书记有他的决策范围,校长也有他的决策范围。党委书记召集党委会,讨论重大事项。校长办公会在它的职权范围内,讨论有关事项。总体来说,学校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或者履行前置程序。即使是校长范围内的大事,也要经党委会前置程序之后,再由校领导班子会议或校长办公会决策。

第三,人事任免,党委会是决策主体。

人事任免,属于党管干部的范畴,也属于“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中的“一重”事项,必须由党委会研究决定,而不是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因此说,人事任免属于党内事务,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实行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校长和书记都是党委会中的一员,不能由某个人说了算。

第四,现实中的问题比较复杂。

在现实中,校长的权威比较大,地位比较高,如果党委书记配备得比较弱的话,校长在大学里的地位会很高的,说话分量是很重的。党委书记如果不懂教学业务,在学校这种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就比较难发挥作用。所以,党委书记这个角色很重要,也很难做好,要靠党委书记的领导水平了,把握好正确的方向,保证大学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至于在某个人的任免上,校长和书记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两个人要充分酝酿沟通,取得共识,否则,就不要上会研究。一般情况下,校长和书记都要提前沟通的,有的人选是书记提名的,有的人选是校长提名的,两个人如果不沟通一致,那么,这个团队就比较容易出现矛盾,不能简单地说“人事任免是谁说了算的“。一个团结民主的班子,需要构建良好的沟通关系,同时也要构建权力互相制衡、治理主体发挥作用、班子成员民主监督的良性机制,才是一个好的机制。

您说,是不是应该这样呀?

都是大学一把手,人事任免是校长说了算还是书记说了算?

回答这种问题,话不能说得太过直接。虽然高校属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人事任免的话语权,毫无疑问掌握在书记手里

针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简单来说:党委管方向、管大局,校长管执行、管落实。书记是党委的班长,党委班子的召集人。方向和大局怎么管?人事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所以实际上,书记就是“一把手”,校长属于“二把手”

一、干部人事任免的程序

在高校,想要提拔一名干部,与地方是相同的。需要经过前期的动议,中期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后期的上会研究、公示等一系列程序。

在这些环节的背后,对于干部有重大掌控权的就是两个人,那就是书记和校长。

一般而言,二者在前期的动议阶段就会有非常深入的沟通,特别是涉及学校机关中层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的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深入交换意见。对于有关重要人选,二者必须达成一致,以便后续可以顺利成行。在这个动议的过程中,二者其实就是交换意见,达到平衡。

二、书记的话语权要高于校长

很多人会问,那二者都交换意见了,是不是他们想要提拔的人,一定会实现?

这就不一定了。

举例来说,校长想要提拔的人,书记如果认为不合适,那就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但如果书记想要提拔某人,校长除非十分不认可,否则还是会成行。

一般来说,书记非常看好的同志,那在他的任期内,会得到比其他同志更多的照顾。

三、书记还要和其他班子成员沟通

在动议阶段,书记并非只和校长交换意见,也会和其他班子成员进行深入沟通,比如副书记、副校长等。这些班子成员也会提出自己的建议人选,供书记和组织部门参考。

对于这些副职领导的意见,书记当然会考虑,也会适度地采纳。

最终,书记和组织部门会统筹校长、以及其他副职领导的意见,一并提出有关的干部人事建议人选。

单单是这个程序,就会看到,书记不仅有前期的提议权,还有中期的沟通,甚至还有后期的统筹权,这都是校长所比不了的。

说到这里,你觉得校长说了算还是书记说了算呢?

都是大学一把手,人事任免是校长说了算还是书记说了算?

首先纠正一点,现在的高校,书记才是一把手,而校长是二把手。按制度层面上说,高校的人事任免,应该是党委书记有更多的发言权。但是现实中,可能不是,反而是校长说了算。 这就要从高校的运行机制来说起。

一、谁是才是制度规定的一把手?

在制度层面上,大学与地方政府是一样的,都是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制,只是地方政府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而大学实行的是“党委领导的下的校长负责制”。

谁是党委的负责人?显然而然党委书记才是,不可能是校长,也不可能是市长、县长,因为校长、市长、县长的党委职务只是副书记。这就表明了,高校的党委书记是真正的一把手,是真正的当家人,是真正的班长。

二、在人事任免上到底谁说了算?

高校提拔干部的程序大致是如下四个步骤:

①在人事工作上,党委书记具有优先权,只有党委书记决定开展人事研究,组织部门才能开展下一步的人事提议工作。

②在人事提议上,党委书记可以推荐人人选,校长和其他常委也可以推荐人选,但都必须在常委会研究前达成一直共识。这里很明显,只有党委书记和校长推荐的人才有更大的分量,其他几乎都是陪公子读书。这一步,党委书记和校长几乎是对等的。

③在开小会研究上,如果书记和校长在推荐人选上达不成共识,那么就会组织召开书记、校长、常务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参加的小型研究会,共同研究确定人选。这一步,就看谁的影响力大,看谁的根基深,如果书记的根基深的,大家肯定同意书记推荐的人,否则就是校长推荐的人。

④在集体研究上,确定提拔人选后,就是集体研究表态。一般来说,书记和校长都达成共识了,其他常委也不会反对,除非有深仇大恨。

需要指出的是,第三步一般不会发生。无论是书记,还是校长,一般都会做出让步,肯定是你来我往、相互妥协,这次你让一步,下次我让一步。当然现实中,也有强势的一方,不要么是书记或者校长说了算。如果是书记说了算,毕竟书记不同意是不能上常委会研究的。如果是校长说了算,校长肯定非常强势,根基非常深,书记比较懦弱。

三、现实中为什么很多都是校长说了算?

以往的高校,重大事项确实是校长说了算。为什么会这样呢?

①校长负责高校中心工作。高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研究工作。教学研究工作几乎是高校的全部工作,都属于校长的主管业务,不仅涉及大量的人员、经费,而且还涉及广大教师的职称评审,等等,这些都是校长职权范围的事,甚至可以自己说了算。在普通教职工眼里,就会认为校长可以决定一切。

②校长大多是本土出生。以往,绝大多数校长都是本校成长起来的,在本土成长校长,根基深,自然而然有人缘、有先天优势,能够得到更多人支持。

③书记大多是空降的。高校书记往往是空降的。由于是空降,没有先天的人缘基础,单枪匹马,在重大事项决定权上肯定干不过校长。

四、目前,高校书记的作用越来越大

大家越来越发现,以往的大学书记成了摆设,这种情况有太多的弊端。所以,各级都加强了党委书记作为一把手的职责地位,无论是在管大事、把方向上,还是在教学研究工作上,书记都发挥了越来越重大的作用。现实中,在重大事项上,书记和校长都是共同商量、共同研究,很少出现互不妥协、互不相让的局面,毕竟都是高级别干部,这点大局意识还是有的。

都是大学一把手,人事任免是校长说了算还是书记说了算?

在我国,党领导一切是基本的政治原则。党委书记代表党委行使党务和人事的管理职责,理论上人事任免应该由书记说了算。然而具体到包括人事任免在内的“三重一大”的决策,无论地方还是高校都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最终形成意见须经党委常委会民主决议。在这个过程中,党委书记作为常委会的召集人,虽然话语权和影响力比较大,强势的书记甚至可以直接左右其他班子成员言行,但毕竟有政治制度在那里,书记不能完全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多少还得要听取其他班子成员意见,避免给人落下“一言堂”的口实,涉及到人事问题也不是完全由书记说了算。

以地方为例,人事工作的决定权的确在书记手里,书记有很大的裁量权,一般情况下其他班子成员都会以书记的意见为主。这也是为什么地方上书记和行政主官都是一把手,现实中大家却普遍将书记称之为一把手、行政主官视为二把手的原因所在。但你能说地方上的人事工作全部由书记说了算吗?显然不能。人事工作过会是规矩,书记再强势,涉及到人事问题必须先召集两个副书记开书记办公会统一意见,再放到常委会上讨论。在此过程中,书记尊重行政主官,给予一定的提名权,行政主官或可能给予书记支持,方案才会在常委会上顺利通过;而如果书记独断专行不尊重行政主官,一旦行政主官不同意或保留意见,结果则截然不同。很可能出现两种局面,要么方案胎死腹中通不过,要么书记强行表决通过,无论那种情况,书记的权威都将受到巨大挑战,以后很多事情就不好处理了。地方上的领导深谙其中道理,所以在涉及到人事方面的问题,书记和行政主官两个人都会本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态度,去平衡处理一些关系。主体上,一般会以书记意见为主开展动议和决策,适度范围内,书记也会给予行政主官一定活动空间。两人在和谐竞争的局面中共生共荣,是地方权力架构基本的运行方式。

地方上党委书记本比行政主官强势尚且不能在人事工作上完全由书记做主,在高校这个一向校长强于书记的大环境中,书记想在人事问题持“一家之言”更不可能

作为业务单位,我国高校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双主官管理体制,即校长管业务,书记管党务;日常工作采取校长负责制,涉及党务、人事和其他重大事项,由书记领导校党委会进行民主决策。名义上书记是一把手,实际上校长的权重和影响力更大,更像是一把手。这种微妙的关系决定了高校人事问题已经不能简单用谁说了算来理解,更多时候可能取决于两个人的平衡,而不是某个人的意向。

换言之,高校的人事工作有可能书记影响力大,也有可能校长拍板权多,多和少的决定因素在于他们背后的资源和助力。谁强势肯定谁更有话语权,绝不是书记一个人可以决定的。

都是大学一把手,人事任免是校长说了算还是书记说了算?

人事问题在中国都是党委的事!具体工作事务才是行政的事!这分得很清楚!

书记是党委一把手,校长是行政一把手!两人工作范围不同,人事任命是书记决定,校长有建议权,一般日常事务是校长决定,书记也有建议权!有点绕啊!

都是大学一把手,人事任免是校长说了算还是书记说了算?

很多大学的校长、书记都矛盾很大,没矛盾的很少。两个一把手处理比较好的,就是不越权,不插手对方的权力范围。比如,安排某二级学院的院长,一般是校长说了算;安排某二级学院的书记,则是校书记说了算。其他的如机关各政务科室,多有书记说了算;各教务科室,多有校长说了算。后勤建设、学校基建等这一块,根据校长、书记沿袭的分管范围去决定。如果两个人,一个强一个弱,一个是所在市委委员,说话分量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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