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值班到底算不算加班?
我先讲一个小故事:华子是一位95后,年初刚参加工作,首次遇到第一个国庆节黄金周,心想好好陪女友出去浪一圈。几位老员工都想国庆节出去玩,居然给华子安排了4天值班。华子心想国庆节值班有三倍工资,问HR“加班费多少?”HR笑了,“国庆节值班,又不是加班,你还好意思要什么加班费?!”
HR认为:“国庆节值班期间,劳动者不直接从事劳动,也不安排工作任务,就是盯在岗位上,主要是预防突发事件。值班就是休息,不能等同于加班,不应该发放加班费。
应该怎么理解和加班与值班呢?我认为,有三点不同意见:
第一,值班人员在岗位上,不管他是玩手机也好,还是刷电脑也好,他值班的目的,是预防公司出现突发事件。如果公司出现异常问题,值班人员失职不处理,让公司遭受财与物损失,要承担责任。所以,值班人员并非摆设,也不是来睡觉休息的。老板既要求华子承担责任,又不支付加班费,这是“责与利”的失衡,侵害值班人员的得益权。
第二,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目的是员工与家人团聚、看望父母、照顾家庭,不仅仅只是为了休息游玩。老板安排华子节日值班,不仅仅视作剥夺了他的休息权,还剥夺了他与家人团聚的亲情权。为什么法定节假日给予三倍工资的加班费,其实就是对剥夺亲情权的补偿。对于现代职场人来说,三倍加班费也不能完全弥补亲情权。
第三,《劳动法》中没有对值班的定义,只有对加班的规定。通常意义上,值班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守工作,比如,轮流夜间值班,一般不应该包括在法定节假日里的轮值。华子在国庆节期间值班四天,还是在自己工位上值守,应对的是公司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原则上任然属于本职工作的延伸,这种情况理应属于加班。况且加班,不是突发情况下,应该与员工协商,而不是强迫加班。如果你以这个理由辞退华子,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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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值班到底算不算加班?
法定节假日上班作加班,接300%发放。这只限于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央企和盈利单位可以做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很难做到。
法定节假日值班到底算不算加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也属于单位安排的正常上班,肯定应按加班处理无疑。不能因为值班工作,坐在那里,没有什么具体事干,可以视为休息,可以看手机甚止玩电脑,就认为可不按加班处置与对待。哪你为什么安排他值班呢?这样的认知是明显错误的。
同样上班,干部岗位和工人岗位区别是非常大的。干部属于管理岗位,脑力劳动者,他们工作的性质不同,“忙闲”是不一样的,关健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与工人岗位连续生产,紧张繁忙,那是完全不一样的,区别与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到那里都是如此。
工作性质造成的差异与区别,这是无法改变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的。不能因为没事干就把值班视作休息对待是不对的,休息的内涵应是静享轻松时光。况且,法定节假日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安排劳动者出勤的,应一天发给三天的劳动报酬,这当然包括在单位值班的人员在内的,值班的责任可大可小,是无法量化的,决不能小视值班的重大责任和对意外情况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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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值班到底算不算加班?
我10月4日值班一天,根本别谈加班费,大家都是义务的。现在的问题是,大家都不好意思去问领导要加班费,如果去要,领导会说问上级要去,一句话就给噎回来了,因此,谁也不去问加班费的事,都成了义务的事,全凭领导的良心。领导说我们都是工作关系,上级有补助才能发,没有的就尽义务了。这也是领导退位后几乎没人理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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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值班等于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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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属于加班吗?告诉你我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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