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部门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该怎么办?
我们邻居公司去年出现了比题主还“悲催”的调岗事件。梅子的上司讨厌梅子,就想让她辞职(员工辞职无补偿),趁梅子休年假回来,让她的下属顶替她职位,调整她到保洁岗位,把办公桌就放在卫生间门口。
梅子受到如此羞辱,忍无可忍,本来想把辞职报告甩在上司脸上走人,但梅子没有那么傻,收集了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诉,顺便把这个案例发给记者,搞得公司“声名狼藉”,老板一怒之下,先把梅子的上司开除了。
劳动部门判定,公司对梅子的调岗属于不当调整(恶意调整),侵犯劳动者权益,给予驳回。双方撕破脸皮,梅子不可能再待下去了。最后判罚公司违规辞退,给予2倍补偿金,梅子出了“一口恶气”走人。
第一,题主首先不要害怕,如果是公司恶意“逼辞”,主动权在劳动者手里,胜诉概率比较大。公司辞职一名员工还是要讲程序和讲证据的,否则,劳动仲裁部门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弱势一方)。
一是公司要证实(举证)你不胜任岗位。辞职员工,要有证据表明其不胜任岗位。这个判定标准,一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中会有条款,当然这个条款也不是公司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比如,有的公司写着下属顶撞上司给予开除(处分性质,不补偿),这种条款是无效的。员工管理办法,需要经过公司员工大会、取得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就是说“公司判罚员工的标准,要得到大多数员工认可”。
二是调岗要征得员工同意。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岗位和工作内容,公司单方面调整你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如果不同意调整岗位,上司故意“恶意”调整岗位,并以此为理由不补偿辞退员工,劳动部门一般不予支持。否则,公司太容易欺负人了,随便一招就能把人逼走的。比如,你是做程序员的,调整你岗位去做保洁,就是逼着你主动辞职。欺负人也太不要脸了吧。
三是调岗前必须经过培训。退一万步讲,公司有权对你进行调整,前提要与你协商一致,还要给一次培训转岗的机会,也就是说要对你进行培训。否则,让你一个搞文案的调岗到美工,不进行上岗前培训,这是故意“刁难”员工,属于不合理调整。员工有权拒绝,公司也属于不当调整,劳动部门不予支持。比如,说你干会计不胜任,调整去干资金,又不培训就上岗,然后考核这个“菜鸟”说资金业务不合格,这明显是故意欺负人,劳动法首先保护弱者。
第二,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公司想逼员工辞职走人的动机不同,办法也不同。题主的情况(一面之词),也可能是公司的正常行为。一是许多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不会明确到具体岗位和工作内容,往往比较宽泛。否则,员工还不能调岗了?企业怎么经营管理呢?业务调整,岗位调整;上司调整,下属调岗,这是企业管理的常规动作。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调整,这是企业的合法权利,劳动法也要保护,否则,企业怎么进行业务优化和队伍结构优化呢?员工不想动窝,公司就没办法了?公司有的是办法让员工调整。
二是许多公司有意识对员工进行调整培养。很简单的道理,我们公司为了培养“一专多能”型员工,往往有意识对有培养前途的员工进行轮岗锻炼培养,让他们熟悉多个岗位的业务,以便培养他们走上管理岗位。这种调岗是一种善意和培养式的调岗,大多数员工乐于接受,也是傻乎乎的员工不愿意,因为调岗太累了,从而丧失培养提升的机会。
三是许多公司有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定期调整。许多内控和监督制度要求,核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员工需要定期交流调整,就是防止“犯错误”。比如,我们公司规定采购、验收、物资处理、人事、工程招标等岗位,原则上两个聘期(6年或10年)要交流调整。你说我这岗位油水大,不想调整,这是不行的。公司既是保护员工不犯错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是保护公司不出现“廉”的风险。
综上,公司在部门内部让你调岗,有可能是正常轮岗安排。至少我们公司在部门内部经常进行轮岗调整,防止有些员工“尾大不掉”,同时也培养“AB角”和“全面手”。否则,一个部门就几个人,一个人不上班,这项工作就瘫痪了?一个部门内调岗,业务相近(并联),或者业务属于程序相扣(串联),员工应该接受,便于部门内部优化工作、互相补台、提高效率。这位题主要反思自己为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忍受一下,努力进行学习和培训,尽快胜任岗位,对你个人“全面”成长也有好处。
第三,作为员工,应该如何面对调岗带来的严峻挑战?从题主字面,看不出公司有恶意逼你走人的动机,部门内部调岗属于很正常的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行为。你的不满之处可能在于:你在原岗位已经处于“舒适区”,不愿意调整到新岗位、迎接新挑战。换位思考一下,也许上司对你现岗位也不满意了,想让你换一个新岗位,也许是给你一次机会。人的一生,可能要从事几个甚至十几个岗位,才能经风雨长本事快成长,很有一个人把一个简单业务干一辈子的(工匠除外),所以,坦然面对调整岗位的挑战,并把它当作职业成长机会。
一是,找上司沟通一次,了解一下上司为何要调整你的岗位,这是劳动者的合同权益。态度可以缓和一些问上司,为什么要调整我的岗位?上司会给你讲一讲理由,也许你就豁然开朗了,而不是在这里瞎猜忌、生闷气、搞赌气。上司说,给你压担子,多岗锻炼,不要害怕,大家都能理解你,都会帮助你尽快适应新岗位。你就愉快地接受吧。
二是,放宽眼量,不要封闭在自己的小意识里。你要仔细分析判断,调整岗位,上司是不是故意刁难你?别人是不是也这样调整岗位?部门内部调整岗位,是不是一种优化业务的正常行为?有些员工思维局限性很强,我习惯干这个业务了,别人就不能碰,动我的奶酪就是欺负我。其实,想一想,哪个成功人士不是经常调整方向、迎接新事物、接受新挑战?舒舒服服干一件自己擅长的事情,你能干一辈子吗?你的“岗位”还不能碰了?首先你要跳出局限思维。
三是,就算上司“有点恶意”调整你岗位,你也要把被动、负面的事情,扭转成为主动、积极的事情。比如说,部门内部岗位大优化,你认为你调整到了一个不好的岗位,就像部门内部分苹果,你分到了一个烂苹果,怎么办?辞职,赌气,发脾气,消极,故意怠工?如果你辞职到别的公司,又分到一个烂苹果怎么办?不如把这个调岗当作挑战,向上司表态,这个岗位我没有做过,可能不适应,请上司给予一段时间培训,我努力胜任岗位。在一个部门内部,你多胜任几个岗位,你的成长就比别人快几步。眼光放长远一些,稍微等一两年,你的付出就会慢慢体现出来。
在同一部门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该怎么办?
真要以劳动法逼走你,那就好了,该补偿的补偿,该走人的走人,两不相欠。
问题是根本不以劳动法逼走你,劳动法也不会逼走你,逼你走的是老板和公司领导,千万不要搞错了,不要被假劳动法之名吓唬住了。
至于怎么办,建议你先按兵不动,该上班上班,该干嘛干嘛,只要不违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和规章制度,不要被公司抓住把柄就可以了。先看我帮你分析完,然后再给出你具体的建议。
关于你的调岗,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需要界定。
即:对你进行部门内部调岗,你有没有同意?有没有收到书面的调岗通知?
如果调岗你是同意的,那就说明这符合你的个人意愿,只不过你在新的岗位上不能胜任。关于这一点,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注意额,这样的解除只是合法解除,按规定标准补偿还是少不了的。并且,辞退劳动者时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调整你的工作岗位违背了你的意愿,或者说带有歧视性、明显不合理,那这样的调岗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比方说原来你在办公室工作,现在给你调去打扫厕所,或者调到车间一线当工人。这样的岗位就不属于平调,明显的不合理。
如果你没有收到书面调岗通知,建议你做回原来的工作岗位,该干嘛干嘛,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如果收到了书面通知,你要好好保留下来,作为调岗的证据。
看完我上面的分析,基本上就能得知,你是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要被公司逼走,不知道公司是采取什么方法逼走你。是不是让你主动辞职?如果公司能够按标准给补偿,那让你主动提出辞职也没有问题,没有补偿,一切都免谈。
所以说到底该怎么办,主要还是经济补偿问题。不给补偿,你只需要记住一条,绝不主动提出辞职,照常上下班就好,不管公司出什么招,你接招就行。反正主动权掌握在你这一方,不用担心和害怕。真要是迫不得已走仲裁,你也可以请法律援助,有律师会免费帮你处理,所以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专著。在同一部门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该怎么办?
据题分析,那得要看你在未调岗之前虽然也在同一部门工作,但你的工作实绩如何,不但胜任,且业绩还很出色优秀,那么公司无特殊需要一般也不会随意将你调至其它岗位。
既便要调你去同部门的其它岗位,而你如暂不能胜任,领导也没任何理由辞退你,如公司真找理由要逼你走,那你就叫"被动离职”,公司就得按劳动法规补偿你,我想公司也不会儍到这程度。
但当你入职初在某部门上岗经一段时间的实践,却无成绩表现或是一无是处,更不要说是胜任与否,从某种角度上说,领导是出于对你的关心出发,看你人品又忠厚老实,于是将你调至同部门的另一岗位工作,就算是对你继续考察吧。
而你的工作表现仍较差,更谈不上胜任,那么公司以劳动法之规定,无论是辞退你或所谓的逼你走。但事实上那就不叫逼你走或者称"被动辞职",恰是很自然正当的现象,公司总不能一二再三地留用你不出成绩,是你自身责任,那辞退你是早晚的事,且没有补偿金。以上个人见解。
在同一部门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该怎么办?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建议题主先与公司沟通,无果则拿起《劳动合同法》维权!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争一口气绝不妥协。
有些公司打着劳动法的幌子,可自己去干着违法的事情,只要劳动者真的付诸法律程序,这种公司必败无疑。
下面我为题主,分析分析一下!
一、公司的调岗是否与题主提前协商?有些公司处于强势的地位,调岗调职调薪等行为,都是自己说了算,根本就没有与劳动者协商。
这完全就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一种粗暴的践踏。公司给题主调岗之前,是否与您协商?
从题主的描述可以看出,公司根本就没有与题主有过任何的协商,只是将题主的工作安排之后,然后再告知一下。
所以题主的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这属于非法改变劳动合同,也是属于一种无效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非法调整题主的工作岗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前提基础都已经错了,公司想利用劳动法逼迫提出辞职,注定更是错上加错的违法行为。调岗之前不与员工进行协商处理,这是公司违法行为之一!
二、公司为题主调岗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公司要为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必须应该有调岗的理由,用具体的材料事实来证明劳动者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岗位。
可从题主的描述中根本就看不到,公司有这样一个流程。
既没有调岗的理由,也没有具体的事实材料来证明其主无法胜任,这明显就是一种粗暴的违法行为。
对于公司的这种粗暴违法行为,让题主新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这完全是公司的过错,而不是题主的问题与能力。***注意:即使公司拿出理由来,说题主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必须要有具体的事实和数据材料,由于题主的工作能力不能胜,由此给公司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这才能证明题主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从而和题主协商调整工作岗位。
请题主仔细想一想,您的公司是否做了这些事情?如果没有做这些事情,那公司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不给员工调岗的理由和不能胜利的事实材料证据,这是公司违法行为之二!
三、公司为题主调岗之前,是否进行了岗前培训?任何一家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必须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前技能培训,只有培训合格之后才能上岗工作。
而公司根本就没有为题主进行调岗前的技能培训工作,这怎么能怪题主不能胜任新的岗位工作呢?
难道公司将题主,视为一个全能型的人才?公司没有做相应的技能培训,却反倒怪题主不能胜任调岗工作。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理论?
公司自己的错误,反怪员工的能力不能胜利任,这完全是强盗逻辑。凭什么这个“锅”要员工来承担呢,难道只因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居然公司还以此为由,要求员工主动辞职,这真是无耻的行为。
不给员工调岗前技能培训而上岗工作,这是公司的违法行为之三!
通过以上内容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公司的违法行为与过错。题主完全可以据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自己经济补偿金。四、题主又该怎么来应对和处理呢?题主应该做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若有劳动合同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应该注意以下证据材料的收集。因为一旦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将可能会用到这些证据材料。
1、提前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1】、收集自己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资料。
例如题主每天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的记录,以及领导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也可以收集有关工作中的一些文件传阅处理记录,最好是将这些相关的工作记录文件资料予以复印保存。
这一些相关的工作资料,一旦自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等资料。
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们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凭证和依据。因此我们可以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时公司每月为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它们通常都会有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那么它就是通过银行支付给我们的个人账户。那么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将自己的整个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予以保存。
这些重要的物证材料,一旦在我们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可以很好的证明我们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2、题主具体解决处理的流程与途径。【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公司撤销其调岗,恢复自己原来的工作!当然也可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为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你能尽快处理好此事,祝你工作顺利!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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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公司的调岗你是否同意了。同一部门的工作,有理由相信你是了解的,如果你同意调岗,但胜任不了工作,那就是你的问题,不过这还不至于开除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便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上班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
其实你也可以不同意调岗,但是你要在原岗位照常按时上下班,别让公司抓住你的小辫子,而且这个时候你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表现得积极,目的就是表明你在原工作岗位更能很好发挥能力。如果公司以你不服从安排没到新岗位上班旷工为由辞退你,这时你就胜利了,因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必胜!
现实生活中,公司变着法辞退员工的案例很多。如题所述,公司调岗只是辞退你的第一步,为了辞退你,所调岗位肯定是你不能胜任的,然后公司就会以此为由辞退你。如果遇到不懂法的员工,那公司意图得逞,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用支付补偿金。但遇到懂法的,公司这招就不会灵验,原本只用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方法不当,反而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双倍,也就是赔偿金,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关注我,给你专业的解答
在同一部门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该怎么办?
你和企业属于双向选择。你有权利离职,企业也有权利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只是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双方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你的描述,你的公司应该是想以不胜任工作这一点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第40条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可以单方提出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要以“不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
3、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因此,你所在的企业已经对你进行调岗,而你又无法胜任,那公司是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当然,我不知道你们公司是否能够证明你不能胜任,如果可以的话,那公司要辞退你,也是没问题的。但是公司辞退你之后,也是需要对你进行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标准。每工作满一年,就补偿1个月。
我不知道你说的公司以劳动法逼你走是什么意思?是公司不想进行经济补偿还是会补偿?如果它会补偿,那就按劳动法走,如果不补偿,那你可以采用以下的办法:1、和公司协商
既然公司想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你就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按劳动合法进行经济补偿。
2、走仲裁程序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偿,那你就走仲裁程序,你只需要收集好证据,然后等仲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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