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事件中电瓶车主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刑罚?有何依据?
我看了多个角度的视频,有车头方向的,也有车尾方向的。先说客观事实,再发表主观议论。
第一阶段:宝马纹身社会男,违章拐入非机动车道,剐蹭正常行驶的电瓶车(电瓶男)。宝马车上四个人,看样子是仗着人多,与电瓶男理论。社会男从车内冲出,上来就对电瓶男拳打脚踢。(不同意有些新闻表述,发生争执和冲突,是社会男一直在殴打电瓶男)。
第二阶段:突然,社会男跑回宝马车,拿出一把三尺多长的砍刀(管制凶器),飞奔过来挥砍电瓶男。这个电瓶男真是条汉子,不躲不跑,与社会男搏斗(符合孤胆英雄的形象)。
第三阶段:在搏斗中(是自卫反击的英勇搏斗。不同意有些新闻说的争执的用词),电瓶男从地上抢到了刀子,砍杀社会男。社会男跑回宝马车,电瓶男追上砍中社会男的头部,继续追砍社会男致死。
前面的视频已经非常清楚了。客观事实如下:
第一阶段:宝马车违章,无理找茬。社会男无理欺负人在先。这是事实。社会男,下车后,一直殴打电瓶男。电瓶男只做防御性抵抗。打人的责任,完全在社会男。
第二阶段:社会男跑回宝马车,取出管制刀具(携带管制刀具已经违法)。违法携带管制刀具,用管制刀具行凶。完全是黑社会的典型形态。前不久,公安系统已经说明:纹身、大金链子,这是黑社会的第一种表现形式。这个社会男,典型的黑社会当街行凶的行为。从社会男砍人的行为来看,故意杀人的动机和行为都存在。电瓶男不跑不躲,奋起搏斗。典型的防卫和英勇行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电瓶男值得表彰。
第三阶段:电瓶男在英勇防卫搏斗中,白手夺刃,连砍社会男两刀,倒地又砍一刀。典型正当防卫。争议在下面:
如果社会男倒地不动,不再动作。电瓶男,应该不会再砍他。电瓶男也停顿了。但是,注意客观事实。社会男起来了,向宝马车跑去。电瓶男追砍几刀。社会男确实跑回宝马车,这时,电瓶男砍中社会男头部。继续追砍社会男,倒地致死。
争议:在社会男手无凶器之下,追砍致死。有的认为是防卫过当,有的律师居然认为是故意杀人。也有的律师认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无限防卫情形)。
我的看法:从头到尾,都属于正当防卫。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社会男并没有倒地不动,没有表示出其失去继续伤人的行为能力。这一点很重要。社会男跑向宝马车。这一点非常关键。电瓶男有理由相信,社会男回车里拿刀或者拿枪(肯定是拿行凶的武器)。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继续砍杀社会男,完全属于无限正当防卫。因为社会男并没有跪地求饶、保持不动,也没有失去行凶的能力。如果社会男回车拿出更加厉害的凶器,死的就是电瓶男。所以,电瓶男继续防卫,没有问题。换作你,你也会这么做。
结论:电瓶男,上演美国大片,孤胆英雄,个人英雄主义,从头到尾属于正当防卫,应该颁发见义勇为勋章。至于社会男,本身就属于黑社会性质,从头到尾,违章违法,故意杀人。他的死是罪有应得,倒霉遇到了一个英雄男,倒霉遇到了一个英勇男。正应了那句古话,千万不要欺负老实人,惹急了老实人,你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昆山事件中电瓶车主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刑罚?有何依据?
。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