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领导指定的同事不肯和我做交接该怎么办?

我提了离职,领导指定同事和我做交接,但同事说自己忙,那时间接手我的项目,不交接完成,公司不给辞职证明,现在走不了,好烦人。请问我该怎么拿到辞职证明?

理论上,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无需得到公司批准,就可以辞职了。当然了,在实践中也有会出现,题主所说的实际障碍,就是故意刁难,不给你开离职证明。如果对待呢?

第一:分析同事不交接的愿意,对症下药。

领导安排同事和你交接,同事久拖不办,影响你的辞职时效。原因有三点:

一是领导暗示故意拖延,故意刁难你。问题出在领导那里。

二是同事不愿意接受你的工作,因为担心一旦接手,同事会太累,又摆脱不了。问题出在领导安排不合理上面。

三是同事不太听领导的招呼。问题出在同事身上。

四是同事与你关系不好,不愿意配合你。问题出在同事身上。

第二:解铃人还需系铃人,谁的问题,做谁的工作。

一是先从容易的原因开始解决问题。如果是同事与你关系不好,你可以找一个中间人,说一说你的难处,甚至委屈求全,吃个饭,缓和一下,抓紧交接走人。

二是领导那里的原因,只能找领导解决。反正你已经要辞职走人了,也不怕撕破脸皮了。先找领导,就说这个同事不交接,据说你是的授意。领导肯定辩解,你正好借坡下驴,让领导抓紧找同事交接。

三是领导和同事,都不配合你,也许就是故意拖着你。你就写好交接清单,一式四份,一份给同事,一份给领导,一份交给人力资源部,一份越级交给领导的上级。然后,你就回家等他们通知你,惊动上级的上级,往往他们会采取息事宁人的策略。

第三:最后的撕破脸皮的办法,就是申请仲裁。

按照劳动法,书面辞职一个月,不管单位同意不同意,你都可以辞职了。但是单位故意不交接,不给开离职证明,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你写好仲裁申请书,先找领导沟通,不行就要仲裁介入。一般单位都不愿意招惹是非,很快就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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