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请多用历史事件。

中国人是非常要面子的。尤其是古代的士大夫们,他们往往将自己的名声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宝贵。假如犯了错,被皇帝在大庭广众之下,扒下裤子在光屁股上打上一顿板子,那老脸还不丢尽了。为了避免这种丢自己的脸甚至是祖宗脸的事情发生,士大夫们发明了“刑不上大夫”这种法则。如果大夫们真犯了罪,则可以“不执缚係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於市”,而“於朝”。这段话是说古代大夫犯了法可以跟平民不一样的待遇,比如平民必须五花大绑,而大夫就不用了,平民死刑的时候一般要到什么菜市口,而为了保留大夫的颜面他们就不用了。

其实,这个法则渊源来自于“礼”,《礼记》上这句话的原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这是在讲乘车的礼仪。大意是说两辆车在路上遇上了。一辆是国君的,一辆是大夫的,大夫要下车,国君不用,扶着车前面的横木,点点头,就可以了。同样,上级遇到下级,也都是下级要下车,上级扶横木点头即可。“礼不下庶人”是说这个规定一般老百姓不用遵守。简单地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最早和法律基本没有关系。后来这句话在不断被引用的过程中,产生了变化,慢慢就变成了法则。然而,在人治大于法治的专制封建社会,法则的执行不过是君王意愿。

如果君王心情好,对一些有罪的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在唐朝著名的长孙无忌身上发生的事情:有一次,他刚从前线作战回来,向李世民汇报工作,进内殿时忘记摘刀,跟皇帝李世民聊完事。走的时候,被看门的保安发现了。此事本来非常严重,至少也属于“十恶”中的大不敬,要知道,“十恶”是最严重的十种罪行,所以十恶不赦。但是李世民为了救长孙无忌,就想到了“八议”。“八议”又称“八辟”,是古代为庇护统治阶级成员的罪行,规定如议亲(皇亲国戚)、议能(有大才能者)、议功(对国家有大功者)等八种人,如果犯了死罪,司法机关不能直接审判,要先禀报皇帝,说明他们犯的罪行,以及应议的种类,然后请求大臣商议处罚方案,然后交皇帝决定批准,一般都能得到宽大处理。但如果犯了十恶重罪,享受八议的人也不能完全免罪,必须进行处罚。就这样,李世民按“八议”标准去评判,长孙无忌符合第七项议勤(为国服务特别勤劳的人)。很快,李世民就召集了诸位大臣共同商议,最终罚了长孙无忌20斤铜钱,就算处罚了。但也有倒霉蛋,到了汉文帝时期,文武百官如违犯法规,朝堂之上仍难免遭受如同寻常百姓一样的刑罚。

你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出自于《礼记·曲礼》。在中国古代,《礼记》原本四十六篇,始于《曲礼》,止于《丧服四制》。但因《曲礼》《檀弓》《杂记》三篇内容过长,大多版本分为上、下篇,故有四十九篇之说。如此长的礼仪规范,条条框框非常复杂,去要求庶民做到是不可能的,平民百姓生活困顿,礼仪的学习和使用,需要花去大量的精力和资金,不宜用这些复杂的礼仪去限制他们,所以“礼不下庶民”。

历朝历代对官员的选拔都是非常严格,必须是德才兼备之人,不会选用受过刑的人做上大夫官职,也就是说,品德败坏、心术不正之人,大家公认的坏人是不能做到上大夫以上官位的。所以说,“刑不上大夫”。如果是政见不同受到过处罚的人不包括在内。“刑不在君侧”(君有君子和天子的说法)是说,受过刑的人不宜在天子或者君子身边做事,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怕受到他的影响去做坏事。

你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对于这两句话的含义,在古代和现代的理解是有差别的,古代的用意是分别规范和约束两部分人的行为。而当代人则理解为额外赋予一些人特权,并且轻视另一部分人的社会地位。

这两句话源自于周代制定的周礼演化而来。

周代的社会道德规范统称为“礼”,在举行礼仪活动时,常常歌舞相伴。相传西周的礼乐是由周公制定的。周公对以前的礼乐进行了加工和改造,就成为了“周礼”,因此周礼是演化而来,并不是周公独创,只不过是被他抢先冠名。

周礼分为五礼:吉礼,用于各种祭祀活动;凶礼,用于丧葬和哀吊各种灾祸;宾礼,用于诸侯朝见天子;军礼,用于军事及相关领域;嘉礼,用于各种吉庆的活动,包括饮食、婚冠、宴享、贺庆等。

《礼仪》中记载的各种礼仪则更为详细,有士冠礼、士婚礼、乡饮酒礼、燕礼、聘礼、士丧礼等。古人的身份以士、农、工、商做为划定标准,因此“士”的身份最受推崇,而大夫就是“士”代表。

周代的礼乐主要通行于士和士以上的贵族阶层,天子用于约束贵族的行为,明确他们之间的尊卑关系。对于下层人民而言,则以刑罚治之,礼乐是不适用的,所以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由此可见,刑与礼是针对的不同的两种人,但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只是内容和方法有所不同。这就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产物,换句话说,就是统治阶级对待“文明人”和“野蛮人”要用两种不同的手段,这也是它们把贵族与平民看作是两个世界的人,从而,分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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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尊上抑下

你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礼不下庶人,庶人为下等人,礼乐为君,大夫,士所有,不能下。刑不上大夫,刑是对付庶人下等人。不能上。礼,乐,政,刑四达而不悖。礼乐为君,大夫,士专属。政,刑治理庶人的工具。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能同一待遇?!!!不谈阶级属性,美化统治阶级,逆历史而行,御用文人,帮凶之辈。

你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大家都很熟悉,这句话传达出和我们喜闻乐见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完全相反的一种态度。

不过中国历史几千年来,由这句话衍生出来的“八议”,一直是在封建王朝中实行的,直到清末民初的进步思想家将西方法制思想传入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才在中国第一次被规定在宪法中。

何为“八议”?

“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这八种人是: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贤,指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议功,指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指上层贵族官僚;议勤,指为国家服务勤劳有大贡献的人;议宾,指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

也就是说,封建王朝的“刑”可不止不上大夫,这八种人都是司法机关无法直接问审的。从春秋起到清末,都是如此,贵族和高层的特权一直存在,下层老百姓都觉得没有尊卑和特权反而不正常了,不但不痛恨这些特权阶层,反而充满了羡慕。

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五千年历史,写得满满的都是吃人。这实在是一针见血的话语。只是老百姓们习以为常,摆脱不了奴性思维罢了。

不过“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本意却非如此,是被有目的曲解了。

我们今天自由民主,和谐昌盛,自然要结合原文上下文重新来理解。解释句子,不看上下文,都是耍流氓。

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什么是“国君抚式”?“式”通“轼”,就是车厢前面横着的扶手。国君为什么要抚摸车厢前面的扶手?因为他路遇了大夫,出于礼节,就像我们今天的领导看见下属,会挥挥手打个招呼。这是《礼记》,记的就是各种礼节。而“大夫下之”呢,出于尊卑,领导给你打招呼,你该如何回礼?大夫就得下车,表示对国君的尊重。

所以这几句话实际上是指:国君遇到大夫,国君抚式,大夫下车。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抚式,士人则下车。这是明确阶层尊卑的礼节。

至于国君或士大夫路遇“庶人”(老百姓),那就不必有上述礼节。此之谓“礼不下庶人”。这才是这半句话的正确理解。

清代张廷玉给玄烨讲课的时候说:“至于庶人,有事则假士礼以行之”,意思是没事儿的话就各行其道,如果有事相求,那对庶人也要行礼。

说完礼节,再说“刑”。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按照儒家的理想设置,国君任贤选能,如果大夫出现了犯法的事,说明这个人道德不行,进一步说明这是国君选人的过错。所以,大夫必然是选出来的道德典范。而道德高尚的人,是无须用“刑”来控制的。

只要做官的是好人,那还要对大夫用什么刑?所以,“刑不上大夫”并非说“不应该对士大夫动用刑法”,而是说在理想状态下,是用不着对士大夫动用刑法的。

“刑人不在君侧”则是说明如何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即“有前科的人不能任命官职”。这和咱们今天进行公务员政审是一个意思,从源头上严格审核,打击需要上刑的苗头。

《礼记》成于西汉,涉及到的众多关于“礼”的说法,是儒家的一种思想观念。

实际上有史以来,对士大夫的用刑从未缺失,该杀的杀,该剐的剐,该流放的流放,五马分尸都时常发生。

先秦儒家治国的理念,是以礼为先的。但经过战国时期法家的蓬勃发展,到了汉代,儒家也不得不承认法家的作用,于是儒家开始出现法家化的倾向,其主要表现就是对“成文法”的接纳。

这种思想交融的直接结果是,当时的儒法两家相互妥协,形成了“礼”约束高层、“法”治理民众的共识。礼法是防患于未然,刑法是其然后的措施。

到了后来,“礼不下庶人”和“刑不上大夫”两句话就被单独拿了出来,合成一句话,并进行了曲解,成为“不以礼仪过度要求普通民众”,而“对士大夫犯法要宽以相待”,即前面提过的“八议”。

后来还引申出来一种意思,意思是受刑是士大夫的一种耻辱。一旦被调查、被质疑、被刑法处罚,不如自己自裁来得有骨气。“士可杀不可辱”,就是这个意思。

中国几千年来法律观念的变化,让这句话产生不同引申的意思,其实都没有错。因为时代是在变化的,我们对自身的权利要求也是产生变化的,对特权阶层的反对也从被迫接受到义愤填膺。

这当然是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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