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皇帝立太子为什么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在中国古代,大部分朝代立太子都会遵循立长不立幼的原则,这就是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

为啥必须坚持“嫡长子继承制”,万一嫡长子是个笨蛋怎么办?从继承人里挑一个最优秀的人,唯才是举不好吗?

这么说吧,“嫡长子继承制”是古人结合历史上很多血淋淋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皇位继承的最优解,嫡长子即使是个笨蛋也得当太子。

皇位继承,为什么没法“唯才是举”?

“唯才是举”,从皇位继承人中挑选一个最贤能的人当太子,我想皇帝他老人家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这理论听上去确实挺好,却没有办法实行。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贤”或“不贤”全凭一个人主观性的评判标准,它不是一个能让站在不同立场下所有人都能认可的标准。

我们都知道,皇太子,那可是选择储君,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如果依据“贤能”一个这么主观的评判标准来确定,那么,也就意味着皇位的竞争从皇子们降生那一刻就开始。你想想,这么个标准下,大家其实都有可能当皇帝。皇子背后的妃子、外戚都会为此展开激烈的竞争,而朝廷上那些政治投机的大臣,也会明里暗里纷纷划分阵营进行押宝。这样一来,国家的资源、人才都会在这皇位斗争中白白消耗,最后分出胜负的往往不是谁更贤能,而是谁的拳头硬(政治实力)。长此以往,国家岂不是乱了套?

而嫡长子继承制的作用,就是一开始把谁继承皇位这件事给说死了。指着嫡长子对着全国人民说:就是他!就是他!你们谁也甭废话。皇帝以“可能会让傻子当皇帝”的代价,换取国家政治的稳定。

为什么是嫡长子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拆开了说应该是“嫡出”的长子优先继承的制度。

先说说什么是“嫡”

中国古代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拥有很多女性伴侣,但这些女性的地位是不同的。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期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但可以有很多“妾”。

妻和妾虽然都共侍一夫,但是地位却是天壤之别:在古代,妻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老婆”,拥有全部的人身权利;妾的身份则相当于奴婢,没有人身权利,可以被随意买卖、赠送、逐出。

儒家社会最讲究等级秩序,对妻和妾的区分非常严格。在我们的印象里,妻和妾好像都是古代男人的附属品,男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其实很多朝代都明文禁止丈夫把妻变成妾,或者把妾变成妻,违者判刑。因为这破坏了主仆关系。

皇帝的妻是谁呢?自然是皇后了。其他的各种嫔妃,就相当于“妾”,地位和皇后有着天壤之别。所以皇后是统领后宫之主,其他妃子再怎么受宠,见到皇后也得行礼。

妻和妾地位不同,她们所生的孩子的地位自然也不同。妻生的孩子,称为“嫡出”;妾生的孩子,称为“庶出”。嫡出子女的权力要远远大于庶出子女。所以,在继承问题上,一般都是嫡出的儿子拥有最优先的继承权。

为什么要立长子呢?

因为,长子只有一个,是无可否认的标准。哪怕嫡长子能力不如其他儿子,甚至是个混混、傻瓜,家业也只能给他。这就叫“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继承权优先,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

因此,嫡长子继承制,是一个可以进行量化的标准,而且继承人具有唯一性。这个规则一旦被确定下来,就比较容易贯彻,谁也不用争抢。面对像皇位继承这样的一个关乎国家稳定的程序,人们会事先制定一套尽量完善的规则,用这个规则去确保皇位继承的顺利执行。

这就是确保我们现代法律所说的“程序正义”。嫡长子继承皇位的制度,为了确保“程序正义”,而牺牲了立贤的“结果正义”。

什么是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

程序正义是指,法庭在裁判过程中,对过程和细节上的公正;结果正义是指事情本来的面目,在事实层面上的公正。

这么说可能有点抽象,举个例子:

我们走在路上,突然看见一个人正在抱别人家的小孩儿。这是个人贩子啊,我们立刻喊人抓住了他。将人贩子按住后我们该怎么办?

你想啊,人贩子干的事,那是丧尽天良,我要逮着人贩子必须先揍他一顿,才能解心头之恨。

这时候,揍人贩子一顿(相当于以暴制恶),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结果正义。甚至我们心中的正义,就是直接将他当场打死。但是,要真这么办,我们就犯法了。因为,我们这样做,不符合现代法律强调的程序正义。

法律的程序正义下,执法和审判的过程,一切步骤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首先法律要保证这个人贩子的人权,谁也不能打他,不能骂他。哪怕我们亲眼看到他抢小孩儿了,在他接受法庭的审判前,他都是个受法律保护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

这个问题,耶鲁法学院著名的程序法教授罗伯特·科弗,曾经讲过一个关于希腊神话中正义女神的故事:众神在天界冲突不断,马上就要引起天下大乱了。这时候必须有人出来作为裁判,秩序才可能恢复。那么,谁来裁判纠纷,恢复秩序呢?这时候,一位女神挺身而出,她先拿出一块布,将自己的双眼蒙上,说:我来裁决!于是,大家都同意了:因为的眼睛蒙着布,无法看见纠纷双方谁是谁,就能不偏袒地公正地裁决了。

因此,科弗教授说了一句名言:“程序,就是正义女神的蒙眼布。”

因此,在一个法制成熟的社会中,司法上审判中,程序正义要大于结果正义。

也就是说,假设法院对我们抓到那个人贩子进行调查发现,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人是为了贩卖人口。那么,即使我们都认定他是罪犯,也不得不把他放了。我们在影视作品中也经常看到,很多作恶多端的黑社会份子,因为团伙杀掉了证人,销毁了所有的犯罪证据后,在法庭上打赢了官司。最后从法官无奈之下,不得不宣判他无罪,当庭释放。最后恶人春风得意的从法庭出来,还得嘲讽一下原告和抓他的警察。

为什么法律上一定要保证“程序正义”呢?

“结果正义”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事,每个人所站在的立场不同,他们眼中的“正义”也就不同。

还拿我们抓人贩子的例子来说,对于抓到人贩子的我们来说,“结果正义”就是当场打死那个人贩子。但是,对于人贩子来说呢,他那边的“结果正义”是自己逍遥法外。

如果社会上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所坚持的“结果正义”比其他人的“结果正义”更正义、更正确,那正义怎么去贯彻?那不就成了刚才讲的希腊神话中的天神大战了吗?贯彻这种“正义”的唯一办法只能是暴力。最终,我们的社会将会充满了私刑:谁拳头硬,谁人多,谁有枪,谁的实力强,谁就能代表正义,这个社会会被暴力所淹没。

人类的社会是非常复杂而多元的,在没有“能看得见的”标准的事情上,人们很难达成共识。所以,经常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因此,法律要确保能把程序做到公正、公开。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尽量要实现程序正义。

比起最终的结果,法律其实更关心判决的过程。只要法律的程序是客观公正的,即使最后的判决结果看起来不合理,也比互相争论得不出结果强。

结论

古人用历史的经验证明,嫡长子继承制利大于弊,它最大的好处是就是避免了皇子之间为了皇位的争斗。“立贤不立长”,理论上挺好,但就像结果正义没有客观标准一样,“贤”或“不贤”也没有一个客观标准,这就给皇子们以争斗的借口。

追求“立贤不立长”,就像追求结果正义的社会一样,最后也会造就一个谁有枪谁就是“正义”的暴力社会。每一次皇权的更替,都会造成全面的宫廷斗争甚至内战,这国家折腾不了几次就完蛋了。

历代皇帝立太子为什么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你问题中提到的立长不立幼,其实正确的理解这个“长”,并不是所有的长子都行。古代帝王号称天子,手中掌握着绝对的权威,所以帝王们不会像咱们现在一夫一妻制,他们后宫拥有众多女人供其享用,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更好的让皇室传宗接代。皇帝这么多女人,并不是谁先生出孩子就有“长”的优势,古代很多朝代只有嫡长子才有成为太子的优势,这就是咱们通常说的嫡长子继承制。

什么是嫡长子

嫡长子就是皇帝正妻生的第一个男孩,皇帝的正妻也就是皇后,皇帝后宫美女团人数众多,但皇后却只有一个。皇帝的其他女人就算早些生出儿子,也不能享有嫡长子的地位,哪怕皇帝再宠幸这名妃子,这个儿子都不能算是嫡长子。只有皇后和皇帝生出来的第一个男孩,才可以被确立为嫡长子,这叫做嫡出。

嫡长子继承有什么好处

皇帝们的女人多了,自然所产生的后代也就多了,这么一大群儿子,虽然出自不同的女人,但总体来说都是皇帝的亲骨肉。他们身体里流的都是皇室纯正的血,手心手背都是肉,理论上每个孩子和父亲关系都不远,这样就容易发生众皇子争夺皇位的事情。古代皇子们为争夺皇位兄弟相残的事并不鲜见,那么嫡长子继承制就能缓解皇子争位的现象发生,这个制度告诉皇子们一个天定的事实,那就是投胎和什么时候投胎很重要,如果没投对胎一切都是徒劳,所以嫡长子继承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皇子互相残杀。

嫡长子继承的弊端

嫡长子继承制虽然缓解了皇子相残,但却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嫡长子自身素质参差不齐,能力低下的嫡长子会直接让国家陷入混乱。比如司马炎的儿子司马衷,当年司马炎的大儿子司马轨早年夭折,司马衷就相当于嫡长子,司马衷这孩子智力有些问题。司马衷虽然不能说是纯粹的傻子,但智商绝对高不到哪里去,要不后世也不会称他为傻子皇帝。当年司马炎在选择接班人的问题上,明知道司马衷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人,却没有择优选择其他儿子接班,最终还是按照老传统让司马衷继位,司马衷的继位直接导致晋朝快速灭亡。以上一个简单的小例子,可以看出嫡长子继位并非是个完美方案,其中的弊端也很大。

清朝对接班人的优化方案

一直到清朝嫡长子继承制才逐步被淡化,可能清朝已经意识到这个制度的弊端,所以清朝更多倾向于择优。清朝淡化嫡长子继承传统后,马上就出现了皇子自相残杀的情况,比如康熙几个儿子的皇位争夺战,皇子争储分帮分派,甚至已经带动满朝文武大臣参与其中。虽然最终雍正帝成功夺冠,但兄弟自相残杀的残酷事实却无法改变,雍正经过此次皇子大战后,发明了秘密立储的制度。搞笑的是雍正秘密立储制度受益的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后面几个皇帝香火不旺,亲生的儿子屈指可数,后来干脆还有不孕不育,想秘密立储都没机会。

历代皇帝立太子为什么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此题所问并不完整。自以功盖三皇、绩过五帝的赢政首称始皇帝后,就己对继任之君有了规制,可惜他未立后,谁为正统继承人成了一个谜。五十岁突然死去,他中意的接班人扶苏被篡遗诏自尽。昏庸的胡亥也被指鹿为马的赵高所杀。这是历史的教训和悲哀!

汉接受了这个教训,首次明确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继承法。汉高祖的继位者就是嫡长子刘盈一一汉惠帝。但后来的发展相当奇异,皇位继承人多数非嫡长子。

如著名的汉武大帝就是一个庶出之子,唐之德宗、宋之仁宗、清之康、乾都是普通嫔妃所生。这确实颠覆了人们的常识和认知。没有办法,这就是己过去的历史。

这种现象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不是以言一避之的事。如庶出的三子玄烨和孙子乾隆竟成就了康乾盛世,已就明了一切。

受中华文化影响至深的是我们近邻一一日本和韩国。

日本称太郎的是家中长子,多继承家业,而次郎、三、四郎与此无缘,故在年青时拼命学习,以获得生存本领。

韩国宗族规念更甚。以中国的儒家为国教。宗子的地位是相当的高。

历代皇帝立太子为什么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提问者所谓立长不立幼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立长不立幼这种说法。以汉高祖刘邦为例,他的长子是齐悼惠王刘肥,但是皇太子兼继承人却是次子汉惠帝刘盈!清圣祖康熙帝亦然,他所立的皇太子同样不是序齿长子胤禔,而是序齿次子胤礽。因此,提问者所说的立长不立幼其本身就是错误的,根本站不住脚。

所谓立长不立幼是有大前提的,即有嫡立嫡,无嫡才立长,之后才是长幼有序。换言之,如果皇帝有一百个儿子,其中只有第一百个儿子是嫡出,那么皇位继承人只能是排行第一百的那位嫡子,前面九十九个“长”都没有皇位继承资格!这就是所谓嫡长子继承制。当然,理论是理论、事实归事实,中国历史上废嫡立庶、废长立幼的事情并不罕见。

何为嫡长子继承制

所谓嫡长子继承制总结起来就是十二个字:有嫡立嫡、无嫡立长、长幼有序。正室(皇后)所生的嫡子永远优先,在有嫡子存在的情况下,庶出的儿子是不在考虑范围之内的。只有在没有嫡子存在的情况下,皇位才会落到庶出的儿子头上,如明宪宗朱见深的庶出第三子明孝宗朱祐樘、明神宗朱翊钧的庶长子明光宗朱常洛,他们都是在没有嫡子存在的情况下才成为皇太子乃至皇帝的。

当然,无论立嫡还是无嫡立长都必须遵循长幼有序的大原则。同样以明孝宗为例,他是庶出第三子、非嫡非长,他之所以能够成为皇太子乃至皇帝,有一个最大的前提,那就是两个哥哥都夭折了,他是事实庶长子!同样是长幼有序,他同为庶出的四弟朱祐杬就没有资格了……当然,朱祐杬最终还是成为了“皇帝”,但那是明孝宗一脉绝嗣之后的事情了。

嫡长子继承制的优点与劣势

嫡长子继承制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名分早定,它只以出身论成败,只要你是嫡长子,理所当然就是皇位继承人!因为名分早定,除了极少量野心勃勃的皇子,大多数皇子只能承认既成事实,放弃对储位的觊觎。此举成功避免了诸子争储、兄弟阋墙的发生,不失为一个消弭内乱的好办法。

当然,嫡长子继承人也是存在劣势的,那就是没得选择。因为是以出身论成败,只要是嫡长子,哪怕资质奇差,皇帝也别无选择。这就造成了大量庸君乃至昏君的出现,著名的晋惠帝司马衷便是典型的例子,晋武帝司马炎出于遏制胞弟司马攸的需要不得不强调嫡长子继承制,结果将说出“公私蛤蟆”“何不食肉糜”的事实嫡长子司马衷立为了皇太子。这样一个智商堪忧之人,根本不是当皇帝的料,结果可想而知。“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西晋立国仅五十年便亡国了……

除此之外,因为名分早定,自幼便依靠出身上位的皇太子很容易养成“熬死老爹就是胜利”的想法,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成了大多数皇太子的通病。加之自幼便是储君、准皇帝,皇太子在性格养成上也容易出现偏差,“老子天下第二”的思维模式屡见不鲜,历朝历代目空一切、骄奢淫逸的皇太子并不罕见。这样的人成为皇帝,可想而知会是个怎样的皇帝。

为何立嫡、立长却不立贤

讲到这里,很多人或许要说了,既然嫡长子继承制有这么多弊端,中国古代的皇帝为何不选择立贤呢?选择贤能的皇子继承皇位岂不是更好?可问题是,怎么样才叫做“贤”,缺乏量化标准!是群臣认为贤叫贤,还是皇帝老爹认为贤叫贤?无法量化。

因为缺乏量化标准,这种所谓立贤,往往会走上“歧途”——皇帝老爹认为贤,那就是贤。如此一来,不仅加重了皇子们之间的争斗,往往也人为地掩盖了“贤”的本意,最后变成了谁会伪装谁就是“贤”!著名的隋炀帝杨广与其胞兄废太子杨勇就是典型的例证,杨勇因为私生活不检点遭致生母独孤皇后的反感,与此同时善于伪装的隋炀帝获得了生母独孤皇后的青睐。在独孤皇后一碗水不端平的情况下,隋文帝杨坚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最终作出了废长立幼的决定。

看似是“立贤”了,可结局如何众所周知,隋炀帝虽然能力出众,但性格极端、好大喜功,最终葬送了隋王朝……随之而来的不仅是亡国,还有兄弟相残,废太子杨勇最终不得善终,死于隋炀帝之手。

综上所述,嫡长子继承制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但是其可操作性相对于立贤明显要高得多。因为名分早定,也不易引发储位之争。虽然有个别特例,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可以保障政权平稳过渡的。明王朝便是最典型的例证,除了明成祖朱棣和景泰帝朱祁钰之外,明王朝的皇帝无一例外都遵循了嫡长子继承制原则,虽然庸君不少,但几乎没有发生过内乱,明王朝安安稳稳度过了二百余年!

当然,“职业经理人”制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宰相制盛行的时代,皇帝并不需要能力多么出众,只要用对了“职业经理人”宰相,庸君同样可以成就盛世。更何况,只要不是司马衷那样的储君,理论上能力都是可以后天培养的。即便在取消宰相制的明王朝,皇帝依然有内阁作为“职业经理人”,只要把握住大方向就可以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嫡长子继承制相对于“立贤”,优点显然要多于劣势。守成之君更需要的是稳,而嫡长子继承制框架下培养出来的皇太子恰恰符合了这种需要,这或许就是嫡长子继承制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吧。

历代皇帝立太子为什么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最早的立长不立幼,是沿袭了原始社会末期的某些习俗。因为那时部落酋长要亲自带领大家追杀猪物,争夺土地。这对于兄弟中年幼或年纪小的显然无法胜任,必须由年纪最大的那个才行。久而久之,立长不立庶就这样传下来,成为封建王朝继承人的铁律。

从这条铁律的执行效果看,显然不符合皇族的长远利益,但也是平息诸子纷争的法宝,对血腥的皇储之争有一点作用。

历代皇帝立太子为什么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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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子:从正妻肚子里出来就是嫡子

长子:年纪最大的是长子

这两个都是硬性的标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会有任何歧义。

但“贤”这个标准是在是太软性了,这波大臣说我贤,那波说他贤,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没有统一标准意味着不稳定。在选择王

朝继承人这么大的事情上怎么能允许“立贤”这么不稳定的考核标准呢?

而这样不稳定的因素会产生什么呢?就是王朝继承改朝换代就是兄弟间自相残杀一次大动荡。而且一旦开了一个头,那就是一连几代的继承混乱。

举个例子

正常王朝接替,都是嫡子长兄在,长到一定年纪封了太子,其他的儿子们也不多想,没啥志气的做个富贵闲人,有点报复的就报效祖国。但也有非要做皇帝的非长子们。

比如唐太宗

唐太宗虽然是嫡子,可是长兄在前,他确实不是皇位继承的第一顺位,但是人家狠啊,玄武之变直接杀了太子,顺带宰了一个同母弟弟,自己成了唯一的嫡子,上位成功。(很多艺术创作都把李建成塑造成一个无能又无德的傻逼,但是人家军功,才能绝对不在唐太宗之后,只是没他弟弟狠)

虽然经过史书美化,但唐太宗这段上位史,可以说是名不正言不顺了。所以,在他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儿子们有样学样,虽然没老爹这么狠,但是皇帝这个好职业,肯定要争一争了!

虽然李承乾早早的被立了太子,但是架不住唐太宗宠爱李泰,而李泰看着自己也是嫡子,父亲当年也是次子上位的例子,不蠢蠢欲动才怪呢!说来说去还是比着他父亲有样学样,最后到让晋王捡了便宜。

而后面出了武则天这个女皇,太平公主,韦后都纷纷想要坐皇位,还不是因为有名不正言不顺的人在前面比了个例子嘛!

但要说起唐初这波继承人乱的原因,可能还是得从隋炀帝身上找,同样的开国皇帝的儿子,他能让隋文帝废了长子立他当皇帝,给了李世民不少勇气,比着他的样子当上了皇帝。

所以说,一旦起了“皇位能者居之这个头”,可不是你及时立太子能止住的了,毕竟皇位实在是太诱人了。无论是作为一个皇帝还是一个父亲,这种自相残杀的风气绝对不可以允许存在的!统一继承标准是绝对必要的!

那这又要说回来了,那要是嫡长子没有其它儿子聪明呢?

试问,同个老子生的,同个环境生长起来的,人家嫡长子从出生就是比着皇朝继承人去培养的,按道理不会比一般照王爷培养的差把!(除了嫡长子真的天生弱智,次子绝顶聪明以外,不过这样的情况少之又少)即使,人家嫡长子真的没有次子聪明,但是一帮大臣辅佐着也能将这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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