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却默认为第一亲密呢?

上午朋友突然问了我这个问题,我一时语塞,这不在我的了解范围内啊。我想了想,答:许是因为夫妻是一生中彼此陪伴最长久的人吧。她回:可如今这社会,夫妻说离就离的,哪里长久了?还真别说,仔细想想,还真是。当今社会,快餐式婚姻太多了,闪婚闪离层出不穷,似乎少了老一辈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坚持,太过随意,少了太多责任心吧。

所以这就很扯淡了,所谓至亲至疏夫妻,唯有根据自身的情况去规避风险。

比如我之前买保险,当受益人有法定和指定两项选择时,我毫不犹豫地说我要选择指定,我指定了我妈作为受益人。我在保险业务厅当场打电话回去,让我妈把身份证拍照发过来,上传了我妈的信息。

这年头,只敢把命交给生你养你的那个人,其他任何人都不可靠。

回想一下,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我老公不信任的呢?就是有一次我们吵架,我提了离婚。我脱口而出要离婚时,内心其实也没有真正想和他离婚,只不过在气头上。不是说哪怕再恩爱的夫妻,一辈子里也有过对对方失望的时刻吗?

但是提离婚时,我老公的反应特别欠揍和冷静。明明道个歉和抱一抱就能化解的事情,但他却像变了一个人,给我扣帽子,指责我丢失了传统妇女的道德,没有责任感,对婚姻和家庭没有敬畏心,早知道就不该娶我回家,吧啦吧啦数落我一大堆。我既找不到台阶下而生气,也失望于他的冷漠,当时心里就想不如真离婚算了。

所以我那次提离婚,是我们之间感情的试金石,我知道了他内心的想法,对他也没有那么信任了,哪怕平时我们关系再好,我都会想,这只是因为我顺从你,你才对我好,如果我不顺从,你就要翻脸不认人了。

夫妻一起过一辈子,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坎,我可不想把自己的命运交给这么一个冷漠又不懂我的人。

为什么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却默认为第一亲密呢?

夫妻之间为什么法律上却默认为第一亲密,因为俩人相亲相爱走到一起,结婚成家后在一起过的好时光,结婚生子,是其他的,她亲情代替不了的,经营范围过好日子,不论从经济,还是家庭上繁琐的小事,都要俩人同甘共苦承担责任,夫妻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夫妻之间是生命之源,俩人的孩子是有血缘关系的,这个是人和人代替不了的,所以结婚证书上,默认夫妻是第一亲密关系。

为什么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却默认为第一亲密呢?

回答:因为夫妻之间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是一个共同体。

在法律上,能默认为第一亲密关系,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两个人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相亲相爱成为一家人,不分彼此守护着共同的家;直至有了爱情的结晶,这关系能不亲密吗?就算事与愿违,夫妻之间“恩断义绝”永不来往,可中间的《孩子》还是有一辈子的关联的。夫妻之间的连接有的是一辈子到老的亲密关系,有的是很短时间暂停的关系,二人不管怎么变化,曾经的亲密关系,法律和社会都是很认可、默认的亲密关系。在亲情里的血脉关系中,是无法改变的,也是无法替代的。在爱情里的血缘关系的表现,它会让二个人,他们的下一代再下一代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它更是起到一个家庭长长久久和社会稳定的状态。所以说:法律上默认夫妻是亲密关系,是很对的。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让二个陌生人紧紧相联,碰出了“火花🌸”碰出了血缘,碰出了一辈子“恩恩怨怨”的生活!

为什么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却默认为第一亲密呢?

夫妻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通过法律办理结婚证正大光明成为一家人之后,从此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彼此的工作学习生活都会相互牵肠挂肚!彼此的所有权益都会受法律保护!所以说是法律上默认的第一亲密关系、也是人世间最亲密的关系!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珍惜彼此包容彼此,共同努力,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为什么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却默认为第一亲密呢?

中国封建社会农耕文明几千年,定位最亲最近最亲密的不是夫妻,这是废除皇权帝制及儒家思想后,依法制国建国后的认知,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古时最亲最近的人是父母,绝对男权,一纸休书则走人,娶一百个媳妇也是父母最亲密,并且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一夫多妻制,无女人权力与地位,亲密的资格是不存在的。什么家法沉江都是制裁女人用的,如今合情合理不合法的事多了,可一但起诉,必须按法律条款裁判。

为什么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却默认为第一亲密呢?

我认为,情义关系超过了血缘关系,这就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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