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属于赠与,一旦分手无法要回,那为什么还不取消这一习俗呢?
现行法律把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定性为赠与,不受法律保护,这等于直接否定了男女订婚的传统习俗,实际上法律已经调整人们在这一习俗财物往来之中的行为规范。只是现在民间很多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男女的订婚退婚,有很大一部分人按传统习俗来办理。
那么传统男女订婚和退婚的习俗是怎么样的呢?
传统的习俗中,男女订婚要请媒人,媒人又称媒证,既是男女双方之间的牵线人,也是协调人,更是证人。传统男女订婚就是一种契约关系,退婚就是解除契约关系。在传统的男女订婚习俗中,只有男方付出金钱和礼物,女方一般不给男方的礼物,这与西方订婚互换礼物是有区别的,与现在我国男女订婚也有点区别,现在一些男女学西方人,开始互换礼物。
传统订婚的习俗,因旧时是男权社会,女人处于弱势。比如说,男女订婚后,男的提出退婚,对男的没有丝毫影响,对女的则损害其名誉,对以后的婚姻有直接影响。也就是因为这样,传统男女订婚退婚习俗规定,如果是男的悔婚,要求退婚,过错在于男方,婚约解除后,男的给女方的钱和礼物,女方不用退,也算是对女方名誉损害的一种补偿。如果是女方提出退婚,过错在女方,婚约解除后,男的给女方的钱和礼物,女方必须退还,其中已消耗掉的礼物,如食品、糖果、水果、布料等,也要拆价退还。
旧时,如果女方悔婚不退还钱和礼物给男方,男方可以向官府告状,官府依法判定女方退还,古代律法条文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如果是男方悔婚,古代古代律法条文规定,女方可以不予退还还钱和礼物,男方告状了没有用。
如今民间也还有订婚和退婚的现象,一些人依然遵循这一传统习俗。但是,这已不属法律约束的范畴,法律已不再保护这种民间行为,而是属于传统社会道德的约束,是传统习俗思想的延续。
至于为什么还不取消这一习俗,从现行法律的角度来说,实际上已经取消了这个习俗,至少也不鼓励传统订婚习俗之中男方给女方钱和礼物,因此在法律上不承认这种行为的法定契约关系,而是定性为一种赠与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民间按传统习俗,在订婚的时候,继续由男方送给女方钱和礼物,就被视为赠予,在法律层面已堵死了索讨的诉讼之路。
总之,现在男女订婚时互送钱和礼物习俗,即使法律不保护,但这种传统民俗文化已深深植根于民间,还会继续延续下去,不是谁宣布取消就能取消的。
既然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属于赠与,一旦分手无法要回,那为什么还不取消这一习俗呢?
这个问题,有点错误,我纠正一下:
第一,男女之间在谈恋爱时,互相的赠与,可以不退还。
第二,以结婚为前提的或者为目的的赠与,就成了彩礼的性质。如果接受的一方不同意结婚了,就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则会依法判决返还的。
结婚送彩礼,确实是一种陋习,在新中国成了后的前几十年里,基本上被取缔了。那个时代,一支手电筒,一支钢笔,或者一条围巾,一件毛衣,一个笔记本,即可成为全部的彩礼。
彩礼增长,或旧时代礼仪的恢复,产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人们却变得更加贪心或者看重物质的需求了。彩礼,作为女儿出嫁可以开口要的,就成了一种新的风气。随着逐渐的演变,也在逐渐的增加,导致了当下的天价彩礼,让很多年轻男士谈婚色变,也让很多生了男孩的父母愁眉不展,压力增大。
至于为什么不取消,这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暂时还没有从法律上限定。
如果从法律上规定不允许收受彩礼的话,我想是应该制止住的。
既然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属于赠与,一旦分手无法要回,那为什么还不取消这一习俗呢?
你这问的是哪门子律师?订婚的钱怎么就成了赠与呢?要都让你这么做,订婚的习俗早就取消了。
首先说一下订婚咋来的。人类社会最早是抢婚,拿着大棒子出去抢老婆,谁打的猛抢回来就是谁的,现在好多民族还有抢婚的遗俗,非洲美洲的原始部落更不用说。再后来文明了,经济发展了,就成了买卖,男人花钱买女人回家。订婚就是这种买卖婚姻的表现形式。
俗话说,一家有女百家求。一个女孩到了适婚年龄,就会有好多适龄男孩委托媒人上门求婚。请注意媒人这个职业。古人说,男无媒谓之淫,女无媒谓之奔。啥意思?一个女孩如果没有媒人牵线搭桥,自己跟男方商量着嫁了,这是不合法的,叫作“淫奔”。比如现在的男女青年,自找对象,看对眼领回家,双方父母一操办,这在古代是不合法的。
为啥要有媒人?古人结婚,需要三书六礼。三书分别为: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问名,即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吉,即男方将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庙进行占卜。纳征,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请期,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亲迎,婚前一两天女方送嫁妆,铺床,隔日新郎亲至女家迎娶。
大家注意一下礼书和纳征。礼书就是男方给了女方多少彩礼的清单,纳征是具体实物。这份清单一式三份,男方一份,女方一份,媒人一份。
这就又有个问题,直接结婚得了,为啥要订婚?这就是古人的生活智慧,现代人不懂。男方上门提亲,女方答应了,可是两个孩子还不认识呢,咋整?这就需要一段认识的时间,磨合磨合,处一处。从订婚到结婚这段时间,就是处的时间。记得我小时候,我村经常有外村小伙子来到一个女孩家干活,挑水喂牛铡草,地里干活,我就纳闷,问家慈,这谁呀?家慈说,这是他们家的女婿,过来干干活,让家人看看是不是个好后生。一般订婚到结婚是一年时间,女方对男孩满意了,觉得后生老实可靠勤劳上进,可以托付终身,就在过年的时候把女孩嫁了。
但是,凡事都得有个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比如一方突然悔婚怎么办?如果男方悔婚,彩礼肯定就舍了。因为你既浪费女孩的青春,又伤害女孩的感情,还损害女孩的名声,如果人家把你告到官府,你还得赔偿一大笔钱。如果女方悔婚,当然就得给人家退彩礼,如果人家不依不饶告到官府,也得赔偿一大笔钱。因为三方都签了约,有聘书和礼书在哪儿放着呢。这些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现代社会好多地方把这个环节舍掉了,因此出来很多问题。因为好多人都是自由恋爱,不请媒人,或者请媒人也是象征性的,不给媒人钱。要知道在古代,媒人的中介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跟现在的房产中介金融中介一样,都是专业人士干的,不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就能干。收了钱的媒人,负责处理突发情况和善后情况。我们这里有个媒人,男女结婚二十年了,孩子都要娶媳妇了,一吵架还去找她,她还得忙着劝和,搞售后服务。
重点说下要彩礼。媒人收了钱,就得负责要彩礼。比如女方悔婚了,但是彩礼已经花了,没了,爱咋咋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男方根本不跟女方纠缠,直接找媒人,让媒人要,媒人要不回来,就得自己赔。媒人如果不赔,坏了名声,职业生涯基本上也就结束了。因此媒人挣这份钱,也是有风险的。
现在也有挣这份钱的媒人,只不过没人用而已。我们这里就有。媒人分两种,一种是不挣钱的。我就负责说和说和,别的不管啊,以后出了啥事不要找我。一种是挣钱的,少则五六千,多则万八千,视你彩礼轻重来收,跟房中介收中介费一样,走提成点。如果他不给你了,问我要。
所以题主遇到的情况,就是没找收钱的媒人。
还有个问题也很关键,就是两人发展到哪一步了。现在民风开放,男女一旦订婚,情深意浓,吃饭睡觉不在话下,后来不找了你还问人要钱,你哪来的脸啊。媒人也没脸上门给你要。而且媒人收钱之后一般事先就会给你打招呼,你不要动人家,要不以后给你要钱没把握。所以说,管住下半身也很重要。你把人家姑娘都睡了,还要钱,谁特么给你啊。
既然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属于赠与,一旦分手无法要回,那为什么还不取消这一习俗呢?
你提法是不对的。订婚钱和礼物不属于赠予,一旦分手,泌须退回.。世上哪有无缘无故赠予!说赠予那是不要脸的人,不顾人格的人的说法。
名曰订婚,那是双方一个约定,相当为一个 合约《合同》,彩礼是以订婚女人为合约第一条件,为甲乙双方。人类出于礼貌和文雅迂回合约关系,称为订婚。
从订婚二字讲,订为,约定,合约关系,婚为合约目的。
古今为什么不明了合同呢?是一种文雅,内涵文化,脸面文明。高等情爱交往,不是买卖。.男方为报太女方养育之恩,女方又不好意思提出条件,以免伤了双方咸情,古人用了两全其美的办法,彩礼。言美,事美,又风光。文雅,又大方。双方都有面子,这就是采礼来历。
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彩礼不是赠送,是以女人作条件。说交换合约不雅,有失文明。
一旦女方不同意婚事,也不明言,以免伤了男方面孑。一,当时拒收,是女方第一时间就不同意。不收礼男方自觉退出订婚
二,是女方后来经考擦不合格不同意者,把彩礼直接毫无损伤,一点不少,送媒人,让媒人去处理,双方不碰面,以免面子爱损。
传统文化退婚文明周全,自党性非觉强,无需督促,遒德水准高。
订婚,过去为定亲,意思是男女双方一家亲,不谈钱财。是场面话,实际上是在用钱财竞争中,礼少会失利退婚。
彩礼双方不明言,彩礼在竞争中,退婚不明言,退礼就是退婚。
好比男女岁一床,床上干了什么不明言,只是天下男女都在偷偷干。这就是人类文明背后的真实内幕。
订婚退钱是是自觉性的。结婚是光明正大的。男女关系光明正大,做爱可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偷着干。好比退婚退钱财悄悄自觉退回。强迫或对方来要就不雅了。
男方考察女方不合格,退婚,女方可不退彩礼,但有志气,有自觉性女方还是会退,在过去是这样,女方家穷,彩礼被用一,不退是无法,邻里笑活忍受。是无面子之事,有脸面的人一定会退。
今天,男女自由婚恋盛行,沒订婚就上了床,订婚乱了套,拿床上之事来说事,不明言,男人占了使利,把礼说成赠予,不退,现象出现,和古代订婚差别大。或不存在订婚,订婚也是过场。
现在人订婚,是决定了结婚,或办了结婚证才举行订婚,或肚子大了,快生了才订婚。就是防婚变手段。
今天,都把订婚误为赠送,是因为未婚成已婚,干了实事。
今天,男女关系在变数中,订婚要慎之又慎,比结婚还慎,时代不同,试婚己盛行,媒说之约,父母代办时代已过。订婚尾声。
结婚是过场。过日子平常。婚姻是大事,又平常事,普通事。条件合适是婚姻。条件不合各东西。谨慎。
既然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属于赠与,一旦分手无法要回,那为什么还不取消这一习俗呢?
我来回答一下,这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虽然属于赠于,但是这个形式永远也不会消失了,因为如果没有了这个形式,就等于不分男女了,那这个女的也在自己的家里,不出嫁了,叫男的出嫁吧,现在好多男到女家都不习惯,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几百年来形成了一个习惯。
在比如,这个世界上的人和事,和一些东西。就形成了历害关系,也形成了茅盾的关系,你要知道,没有茅盾就没有世界。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也是,为什么男人要赠于女人东西了,因为女人永远是吃亏的一方,不管走到天南地北,吃亏的总是女人,见多了男人找小三,怎么没有见过女的找好几个男人的!好多女人都是拖儿带女的在工作,有几个男人看着小孩在上班的!
鉴于人世界的种种原因,所以有的时候,男的必须要为女的做一些牺牲了。
既然男女订婚的钱和礼物属于赠与,一旦分手无法要回,那为什么还不取消这一习俗呢?
习俗多了,而且很多的习俗都让人接受不了,你能都废除吗?不要小瞧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东西,能一代代相传下来,肯定有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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