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这句俗语最难理解的是“活人妻”,准确地理解了这个概念,这句俗语也就不难理解了。

民间类似的俗语还有:

饿死不吃抱窝鸡,娶妻不娶活人妻。

买田莫买河边地,娶妻莫娶活人妻。

有钱不买河边地,有钱不娶活汉妻。

宁愿穷死,别娶活汉妻。

何谓“活人妻”?

不同地方,因风俗不同,说法不一样。现在有一些民俗研究资料认为,“活人妻”,又称“活汉妻”,指的是“在一些女孩子嫁到了夫家之后,因为发生了一些问题,而导致被夫家休妻送回娘家”。现在很多的资料都采用了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其实我国有很多地方就不是这种说法,民间主流说法是丈夫长期外出死生不明的妻子,即平常所说的“守活寡”的女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指的是有夫之妇。

已被夫家休妻的女人,就不是夫家之妻,既无其名(名份),更无其实。就如同现在离妻的夫妻一样,离了婚就不是夫妻了,只能称前夫和前妻。再说,古代男人休妻后,难道还承认被休的女人是其妻子,那么休妻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古代是男权社会,只有休妻,没有离婚一说。所休之妻已不再是别人的妻子了,就没有了人身的从属关系,为自由之身,女人可自由选择夫家再嫁,只是这样的女人在古代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宋朝以前的历史时期要好些,到了宋朝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男人是不想娶的,女人再嫁要难些。

再说,古代休妻也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不是说休就能休的,必须要女人触犯“七出”之条:

即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不可与共粢盛(即不可参与祭祀祖先)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未犯“七出”之条,娘家人也不会干,毕竟女儿被休,会使整个家族蒙羞,极大损害家族的名誉。除了“七出”,古法亦有“三不去”的例外:

一是有所取无所归,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与更三年丧。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前贫贱后富贵。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因此,古代凡被夫家休了的女人,不叫活人妻,而称弃妇。弃妇从当时的封建社会背景来说,其悲最终的命运是很悲惨的,夫家不要,娘家嫌弃,但依然可以正常嫁人,只是没有初嫁时那么风光。如,《水浒传》中的林冲曾给妻子一纸休书,上面就写道:“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永无争执”,由此看来,古代的休书是一种凭证,被休女人凭休书可再嫁,再嫁是合法婚姻。再如,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是一首爱情叙事诗,诗中的主角刘兰芝就是被前夫休了,回家家住,汉代把被夫休后回家称“大归”。刘兰芝回家后,哥嫂就给她另择夫婿,准备再婚。

为何娶妻不娶活人妻?

“活人妻”既是有夫之妇(包括丈夫外出生死不明的女人),就得遵守封建礼法。古代正常的娶妻嫁妇都得遵从“礼法”,讲究“义交”,不然就会受到社会鄙视,甚至被认定为犯罪。何况娶有夫之妇是第三者插足,古称之为“男女不以义交谓之淫”,男女之交要符合封建伦理精神家庭制度。直到现在,第三者插足,破坏人家的家庭,依然是社会道德所不允许,犯重婚罪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古代第三者插足属于一种犯罪。古代如果丈夫将妻子捉奸在床,将其杀之,按封建律法是合法行为。如,《元史·刑法志》中记载:“夫获妻而妻拒捕,杀之无罪。”再如,明朝律法规定:“本夫于奸所获jiān夫、jiān妇,登时杀死勿论。”清朝时沿用明朝律法,也有同样的规定。由此可见,第三者插足尚且如此,何况霸人之妻,性质更恶劣,律法惩处更严。

丈夫外出生死不明的女人,如有人娶了,原来丈夫有一天突然回来了,按古代法律,由这个女人依然要归原来丈夫,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民间才说“有钱不娶活汉妻”等俗语,就是这个道理。

种地莫种河滩地

不管是河滩地也好,还是河边地也好,收成很不稳定,南方农村有句俗话说明了这一点:“种田不种沙基丘,三年没有两年收。”沙基丘,即河滩上的稻田。河滩本来说是河道行洪之地,有的地方因地势略高,遇到雨水少的年份,河里不发大的洪水,可以种田,亦有一定的收成,遇到雨水丰沛的年分,就会被洪水淹没和冲毁,没有收成。过去种河滩地的人,主要是因人多地少,为了多收粮食,作为种地的补充,不惜花费劳力,能收则收,不能收也无没有办法,主要是靠碰运气,靠天吃饭。因此,农村种此种地的人,虽然嘴上说无所谓,但天一旦下大雨,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唯恐涨洪水,将河滩地冲掉。怎么说,为了那些地自已流过不少汗水,谁不盼望有个好收成?

“种地莫种河滩地”属于俗语的后半句,意思是种河滩地的收成是不靠谱的,用来形象比喻前半句“娶妻不娶活人妻”中娶“活人妻”是不靠谱的。“活人妻”毕竟是有夫之妇,怎么说也是别人之妻,只能是民间所说的“打干伙”,成不了合法夫妻,能靠谱吗?而如果是娶“被夫家所休之妻”,即使再差一点,名声再丑一点,因是合法夫妻,实实在在属于自己的妻子,日子过得踏实,不用提心吊胆,也不怕危及自身和失去女人。

总之,对旧时的俗语的准确理解,既然俗语民间的传统文化,就要真正地沉到民间去寻找其本来的含义,不可想当然,人云亦云。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大国,现目前就包含了56个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民族也有不同的习性,很多习俗也是不一样的。而在农村地区,自古以来就有流传着很多的俗语。很多俗语都是方便人们记忆,警示世人。

我们今天来聊一聊农村这句“莫娶活汉妻,莫种河边地”,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先来分析第一句——莫娶活汉妻。我们要想理解这句话,首先要明白的就是“活汉妻”的意思。那么“活汉妻”在古代是指离婚了的女子。当然,古代没有离婚的说法,因为男尊女卑嘛,所以大多数时刻是指被休了的女子。

只要是被休了的女子,就是千万不要娶。因为在古时候,人们的思想还很封建,尤其是女性几乎是没有什么地位的。这一点从女性学习的《三从四德》里面就可以看出来,所以离婚女子是坚决不能娶的。

如果娶了离婚女子,这家人会被周围邻居都看不起,甚至嘲笑。所有就有了“莫娶活汉妻”这样的俗语,以提醒世人。

“莫种河边地”就很好理解了,我们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不要种植河边的地。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得知道,河边的地是非常不安全的,因为时常会发大水。每年春节过后,进入农耕时期,春雨不断,河里经常会涨水,一涨水就自然首先淹没的就是河边的地了。那么河边的地经常被淹没,还能种庄稼吗?

无论种植什么庄稼,也是一场空啊!所以有了农村的这句俗“莫种河边地”。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的文化和农民们的智慧是非常强大的。创造了一句又一句简单好记的俗语,来提醒和警示世人。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

活人妻在古代是指被休了的妻子,“不娶活人妻”在古代是流传很广的民间俗语,是很多农村老人非常看重的结婚规则。在我看来,这句话在今天同样有非常深刻的现实意义,并非一无是处的封建糟粕。今天就来絮叨絮叨为什么 “娶妻不娶活人妻”。

娶妻不娶活人妻:古代婚规

活人妻的意思就是说离了婚的妻子,因为前夫还活着,所以叫“活人妻”。

既然是离了婚的女人,那就知道为什么古代人对于活人妻这三个字讳莫如深了。

古代男权社会,虽然女性的地位很低,但是封建王朝的婚姻法却对女性不完全是摧残,因为字汉朝便有了“七出之条”的记载,在唐朝正式成为律法。简言之,根据七出之条,老婆不是你想休就能休的,必须要符合七出之条其中之一才能休妻。

所谓七出(又称七去):

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翻译过来就是说妻子犯了以下7条之一才允许被休:

1、无子嗣;

2、不洁身自好,与其他男子有染;

3、不孝顺公公婆婆;

4、乱嚼口舌,说是非,惹家庭不睦;

5、偷窃;

6、妒忌,惹夫妻不和;

7、身患恶疾。

除此以外,如果满足以下三条任意一条,即使犯七出戒条,丈夫依然没有权利休妻:

1、指妻子曾经帮舅姑服丧:曾经为公公婆婆守丧的妻子不能休;

2、娶妻时穷休妻时富有:陪伴丈夫白手起家的妻子不能休;

3、有所受无所归:娘家没人,无家可归的妻子不能休;

这就是非常著名的《汉律》所载的“三不去”,这三不去从今天来看非常极具讽刺意义,因为现代绝大多数情况下糟糠之妻早已成为发达丈夫的眼中钉,即使不直接提出离婚也各种受冷落,这绝对是道德的沦丧。

从现代文明角度来看,虽然七出是单方面对女性的摧残,但是在封建王朝,加之三不去一说,古代的婚姻法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女性不轻易被丈夫抛弃,也是无奈之下的律法了。

所以说古代,除了大唐民风开放以外,汉、宋、元、明、清时期活人妻通常指的就是被休了的妻子,不存在两个人自主选择离婚一说,那么“活人妻”至少是某方面有缺陷的。

娶了活人妻,如果是无子嗣和身患恶疾也就罢了,影响不大;若是因为盗窃、口舌、妒忌、不事公婆、淫乱,那影响的就是整个家族,不仅惹人闲话,家人被街坊邻居看不起,弄得家无宁日还不如不娶。所以自古就有“娶妻不娶活人妻”之说,古代被休了之后一般就是在娘家孤独终老了,着实令人同情。

娶妻不娶活人妻:现代意义

到了今天,民风逐渐开放,上个世纪更是官方主导了正规的女权运动,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大众认知,婚姻法倾向于男女平等,因此离婚在今天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

如果按照古代“娶妻不娶活人妻”的传统习俗,那将会有多少因婚姻的悲剧而离婚的好姑娘得不到爱情的第二次眷顾了。

在今天看来,离了婚的女子一样是鲜花,但首先要弄清楚三个关键因素:

1、两个人为什么离婚,是生活磨平了爱情的棱角,还是因为个人因素。如果是个人因素,那就要考虑自己是否能接受她的性格,能的话就大胆的追求;

2、她和前夫有没有孩子,孩子在自己身边还好,如果孩子留在前夫那边,那么女子会不会因为放不下对孩子的爱,而难免经常与前夫接触,会不会有后患。

2、第三点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前夫的性格如何,会不会成为将来的后顾之忧。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前夫不间断来寻衅该如何自处,能否自处,这点是最应该考虑的。人心比鬼神更可怕,碰到无赖泼皮现行法律还不能完全的避免此类人的纠缠,难免会闹的家中无宁日。

以上三点不止男方找女方,女方找男方同样也应该考虑到这三点,这就是“娶妻不娶活人妻”的民间俗语在今天的现实意义,不是不娶,要慎娶,谓之“娶妻慎娶活人妻”。其实除了活人妻以外,“伏地魔”“妈宝男”等都是要“慎婚”的对象,一定要慎重。

种地莫种河滩地

其实命题人将“娶妻不娶活人妻”和“种地莫种河滩地”强行关联在一起属于个人品好,在古代并没有直接将两者联系在一起的。

古代有很多类似的俗语,譬如:饿死不吃抱窝鸡、穷死不杀耕地牛/看家狗之类的话,其实两者并没有什么关联,只不过讲的都是日常生活,故而连在一起讲了。

“河滩”就是涨水的时候淹没,退水的时候漏出来的土地。可想而知河滩地的风险系数是很高的,说不定春天辛苦种上庄稼,到了夏天大雨滂沱,一场洪水直接被淹了,岂不是竹篮打水么。

所以说种地莫种河滩地,就像娶妻不娶活人妻一样,存在很大的隐患,说不定哪一天就集中爆发,是古人为了生活更加稳定而总结的精炼之语,在今天同样有与时俱进的现实意义。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

这是一个涉及到封建伦理道德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着重解释一下何为“活人妻”?

在封建社会中,推行的是“夫为妻纲”的纲常伦理,妇女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三从四德”的沉重枷索,完全剥夺了她们做人的基本人权。

即使如此逆来顺受地生活,若是被丈夫嫌弃了,一纸休书便可扫地出门,这样的女人,便是所谓的“活人妻”。

已婚妇女被休,不仅本人颜面尽失,精神备受摧残,而且还会连累自己的娘家,也要蒙受被世人讥讽的奇耻大辱。

所以,被休的妇女很难得到亲人的理解与接纳,不仅境遇凄惨,孤苦无助,还会沦为整个社会嘲笑和排挤的对象。

为此,那些伦理道德的卫道士,还罗列了被休妇女的相关罪孽,即为“七休”。

“一是不顺父母者休,二是无子女者休,三是淫者休,四是妒者休,五是多言者休,六是有恶疾者休,七是窃盗者休。”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是对妇女极不公平的。

有无子女,并非就是女方责任;多说几句,便会被休,实在荒唐滑稽;尤其是第六条更是丧失人性,一日夫妻百日恩,妻子患病,身心憔悴,本应尽心救治,岂能雪上加霜,一推了之。

可以说,这“七休“就是贴在被休妇女身上永远洗不掉的耻辱标签。

人们会据此以偏见的眼光看待她们,认为是品德败坏,有损门风的灾星,令人避而远之,这便是“娶妻不娶活人妻”的由来。

假若有人娶了这样的妇女,会让世人鄙视轻贱的,在社会上是抬不起头的。

那么,这些被休的妇女出路何在呢?

一是家族有势力,可以为女儿做主,另行婚配,不过这是极少数。二是娘家普通,无力接纳,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只能削发为尼了。三是受封建礼教影响极深,恪守从一而终的妇德观念,万念俱灰之下,只有以死自示清白。

不过,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宋代以前已婚妇女是可以离婚的,完全可以另行婚嫁的,社会上的宽容度也是可以接受的。

比如汉武帝的母亲王娡就是离过婚的女人。她先是嫁给一金姓男子,还有了一个女儿,后来她在母亲的周旋下,离婚后进了皇宫,一路逆袭竟被尊为皇后。

还有“马前泼水”这个典故。汉代读书人朱买臣穷困潦倒,妻子崔氏无法忍受,主动要求朱买臣休了自己。

拿到休书后的崔氏,很快就改嫁了一个条件不错的木匠。这在当时,也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的什么非议。

可是随着宋明理学的兴起,封建伦理道德再次重构加强,妇女的权益被剥夺殆尽,精神和身体备受双重压迫,节操观念被推到了道德的制高点。

自此以后,被休的妇女,极少有改嫁一说了,要么一死了之,要么遁入空门,后半生基本上没有未来了。

至于“种地莫种河滩地”就好理解多了。挨着河边虽说浇地方便,可若是发生了洪涝灾害,也许会将一年的辛苦打了水漂儿,造成颗粒无收的。

其实,这句话就是为了衬托“娶妻莫娶活人妻”的,是借此对人们娶“活人妻”的一种告诫而已。

当然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社会讲究的是男女平等,都享有选择婚姻的自由。因此,这句民间的俗语早已是过期的老黄历了,应该坚决彻底地摒弃才对。

因为,在我们今天生活中,半路夫妻幸福美满的例子并不鲜见。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

是啊,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虽然语言非常间单,但一目了然,开门见山的告诉人们,娶二婚女人为妻,她前夫活着,你的婚姻还稳定吗?人是感情动物,虽然她们离婚了,还是藕断丝连,她们也拥拥抱抱过,该给的她也留给前夫了,她的心里隐藏着前夫的点点滴滴,前后两个男人幌来幌去,时间冲淡一切,前夫活着她俩割不断也算隐性夫妻,娶了寡妇就不同了,她的男人不在,她只有怀念,时间久了逐步忘记了,不会发生其它事,说明河滩的地莫种意思很简单,河水涨落随时冲垮的可能,不安全,总之,再婚也是这个道理,不可靠,更不安全。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这是一句带经验式的运用比兴手法说理以达劝告警诫人目的俗语谚语,意思很明确,直接采用否定式告诫:种地不要种河滩地,要妻不要娶嫁过人,离过婚,前夫还在的女人做妻子。这是从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教训,要吸取,是在告诫警示后人,不要步前人错误的做法了。

种地不种河滩地。河滩地危险,不安全是众人共知共识的。河滩地近河临水,一场大水洪涝便淹没冲走,会劳而无收,血本无归的,一场小雨受浸,根易烂不生,也是劳而少获,不合算的,所以要算经济帐,种地就不要种最不安全,最危险的河滩地。天有不测风云,一场风雨,便会把河滩地化为泡影乌有。

在农耕为主的社会,种地是很重要的,种什么样的地有讲究。河滩地易浸易涝,只能种短平快的,否则,就血本无归亏大了,不可不注意重视,这是经验谈。由此比兴引出男人娶妻经验教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人生必然,但娶什么样的妻,嫁什么样的夫就有讲究了。妻贤夫祸少,夫智妻福多。娶得好妻旺三代,娶着坏妻衰三代。娶妻嫁夫是人生大事,不可大意马虎随。有条件,有选择,就千万不要娶活人妻。因为娶活人妻会埋下许多后患,惹麻烦招灾祸。活人妻是指女子与人已婚,不知什么原因离婚了,其前夫还在,娶这样的离过婚前夫还在的,日后麻烦事不少,有孩子牵连的问题就更多,一担心藕断丝连,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怕前夫及孩子常来找麻烦,所以娶这种人做妻是很不合算,后患又多的,理智者都应慎择。一种是人未离婚,而心生爱恋,挖人墙脚,红杏出墙,这样有失人性人品,也易留患惹祸招灾,是智者都不当为。为人就要小心谨慎,小做错犯错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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