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校园暴力应该如何让施暴者知道代价?
校园暴力事件最近几年真的是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刚发生的江西上饶的校园暴力案件。女儿在学校被同桌欺负,孩子的爸爸最终做法比较偏激,再跟老师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冲进教室,用刀捅死了男孩。
这是一起悲惨的事件,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那么面对校园暴力,父母应该如何来做呢?
前几天看了一个关于国外校园暴力的视频。孩子被校园暴力,这位妈妈的做法是,跑到女儿的班里,进行了一次演讲大意就是:如果你敢欺负我的孩子,我虽然不能揍你,但是我可以揍你的家人可以让你的家人鸡犬不宁。如果你不信我说的话你可以试试。
记得很早之前,还看过一个视频,就是女儿每次上舞蹈课的时候,都会被同班同学欺负,但是老师只批评自己的女儿。在回家的路上,这位父亲提醒女儿,有时候当别人不够友善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试着回击一下。
第二次上课的时候,当她的女儿再次被同学有意推了一下的时候,趁老师不注意,他的女儿直接把这位同学摔倒在地,在老师上课前迅速站好,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结果是老师批评了这位同学。
所以说,面对孩子的校园暴力我认为有两点很重要。
第一,孩子必须强势。不管是孩子之间还是成人之间。有一个默认的处世原则,就是柿子捡软的捏。如果孩子第一次被打了没有还手,第二次被打了没有还手,第三次被打了还是没有还手的话,那他就可能会被不停地持续地欺负。
所以当孩子第一次被打的时候我们应该教会孩子去警告对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不要再有第二次,否则我们就不要再做朋友。
当孩子第二次被打的时候,我建议孩子去找老师来处理这件事情。如果老师一味的偏袒,或者说老师已经批评过这个孩子之后没有任何效果。
当孩子第三次被打的时候,我建议孩子还手。毕竟就算孩子还手了,也只能算孩子之间的问题。当双方家长被请到学校的时候可得才可以把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去陈述清楚,也让双方家长对两个孩子之间平时相处的一些问题,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第二点,如何才能让施暴只知道代价,就是让家长适时地出手。我这里说的家长出手,并不是说家长要去揍孩子。
首先家长可以去跟老师谈,如果老师对这件事情不是很重视的话,家长可以出面去跟老师谈。
其次呢就是可以和施暴者的家长约到私底下去谈,如果家长的态度十分恶劣的话。可以采取在本文开头提到的案例中,那位妈妈的做法。家长可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去警告那位施暴者。
第三点,成人不可以揍,孩子但是同龄人之间的打架很正常。这是一位朋友分享的方法,找自己亲戚中比较大的孩子,在放学路上就堵住施暴者,给他以教训。
很多时候,校园暴力都是在家长的忽视和不闻不问中越演越烈,作为父母我们也一定要记住,积极的回应孩子,帮助孩子解决问题,永远比以暴制暴更重要!
所以在处理校园暴力的时候家长千万要克制自己,努力做到:
1.不要盲目的替孩子出手,以暴制暴。
2.一旦出现校园暴力,积极的回应孩子,解决这件事情。如果选择性的忽视,对孩子发展没有好处。
面对校园暴力应该如何让施暴者知道代价?
恕我直言:我觉得以复仇者的心理,暗自盘算一定要让对方付出代价的想法有点偏激了;校园内的矛盾一般是小纠纷引起的,只要防患未然,完全可以息事宁人;怕在施暴者的老师与家长视而不见、明哲保身、有教分类,甚至私下偏袒一方,增长施暴者的气焰;我认为解决的途径还是以沟通协调为上上策,再者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教育法对在校的孩子是有保护条款的,依法行事就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还要增加对暴力事件不重视、充耳不闻、有目不睹的学校教师,视情节轻重,可以开除甚至送交公安机关,这要明文规定下来;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2.强调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甚至把法律常识当作基础课列入课程表,经学习后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是否升级的分数之一;有句话是“家长宠,老师哄,进入社会警察管”,学校解决暴力问题应该提上日程了!
3.组织老师学习教育法,明确自身责任,懂得自己对孩子应有的义务与担当;也可就法律知识进行测试,不及格者不能当老师,对没有社会责任意识,只知道推三阻四,和浠泥的老师给予辞退和开除的处理,决不姑息!对处置暴力问题得当,未雨绸缪者加薪、晋级、升职!
4.对失职的家长,经学校沟通协调依然不管孩子的,或者有意助长孩子横行霸道、恃强凌弱者,付于老师对学生家长的训戒权,彰显教育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如果仍屡训不改,直接开除其子女,甚至报警处置。
5.任何校园暴力,不管轻重都要把当事人记录备案,并要追究学生监护人的责任;现在学校联网的条件已经成熟,备案后,有开除的学生通报各校,不得录取,以震慑施暴者;家长知悉后,也不敢怂恿子女蛮不讲理,嚣张跋扈了!
6.家庭、学校、社会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相互牵制,制造杜绝校园暴力,形成学校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不允许发生了暴力事件私下解决,如对侮辱、威胁、恐吓、殴打过同学的孩子一定要公事公办,对章处罚,不能私了,不能让任何侵犯他人安全的学生简单地赔礼、道赚、赔钱就完事了!
面对校园暴力应该如何让施暴者知道代价?
处理事情要讲法制,但14岁以下的人是不需负任何法律责任的,在特殊的阶段,要有应付对之策。
有一句国人最羞于启齿的话、最不认同的话、最不符合传统文化的话,同时也是最符合国际关系的话,叫“以暴制暴”。
迫使日本投降靠什么,靠“仁义礼智信”?靠十三年抗战!靠原子弹!
学校如果处理霸凌者当然好,如果不处理的话也可以……孩子举起拳头👊,狠狠打这小杂种,打不赢拿板凳砸!一个打不赢就联合几个同学一块打!
以暴制暴,听起来最不符合道德,却最符合人性。
面对校园暴力应该如何让施暴者知道代价?
中国法律对贩毒惩罚最重。对寻衅滋事惩罚最轻。与美国做对比,对于具有欺凌性质的寻衅滋事罪。美国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而中国最高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罚过轻,不是震慑犯罪,而是鼓励犯罪。
要根治校园暴力,必须重刑罚而禁之。
首先,要对《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三处修改。
一、删除‘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的条款。增加一条:‘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从严从重处罚。’
二、有期徒刑的上限提高至35年。数罪并罚提高至50年。
三、修改加重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1、针对打砸财物的寻衅滋事罪。判处三至十年。
2、针对人的欺凌的寻衅滋事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从犯十年以上,主犯无期或死刑)
我举几个实例:
一、前不久,某大专院校一男生被敲诈缴纳保护费后,依然被几名同学暴打。事后,首犯被判了两三年。其他几人被行政拘留数日。这无疑是在鼓励犯罪。
依据修改以后的寻衅滋事罪。对此事的一名首犯判处死刑。对另外一名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从犯判处20年有期徒刑。
二、前几年看到一个新闻。一辆公交车在公交专线上行驶,前方有一辆轿车。公交司机鸣笛,示意小车让行。小车司机下车,脱掉了城管制服。上公交车,对司机一顿暴打。
事后,这名城管小车司机被行政拘留数日。
依据修改的寻衅滋事罪。应对这名城管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只有如此,才能震慑犯罪。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
孔子曰:大罪不诛,小罪必诛。此之谓也。过失犯罪,大罪不诛。恶意犯罪,小罪必诛。
附录:有一点必须言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必须是受害人没有明显过错。犯罪嫌疑人无事生非。若某初中生有明显过错。被其他同学围殴。这不是寻衅滋事罪。而是同学之间的矛盾。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具有欺凌性质的,不是寻衅滋事,不是犯罪。
面对校园暴力应该如何让施暴者知道代价?
未成人不判刑,但对其父母可以养不教之过判刑。
面对校园暴力应该如何让施暴者知道代价?
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都记得“少年管教所”和“工读学校”,这两个机构的存在对当时的青少年犯罪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但不知何故消失了。或出于人道、或出于司法实践需要、或因为某些所谓砖家叫兽的嚎叫。而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越来越严重、手段越来越恶劣,这里面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取消工读学校、少管所等准法律手段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校园暴力、欺凌甚至强奸杀人等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今天,对这部分既不能适用成人法律而又没有其他制约机制的青少年,不能留有空档,从而失去对他们的制约。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恢复工读学校、少管所等社会准法律手段。这样做既能惩戒不良少年又能保护守法少年,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挽救不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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