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孤寡老人,和我们商量给她养老,她的房子给我们,能答应吗?

我家隔壁有个阿姨71岁了,身体也还可以。以前有个女儿,不幸走了后,因为离得近,我和我老公会经常帮阿姨干点力所能及的活。阿姨这几天开玩笑说,这几年多亏了我们照应,以后我们给她养老,她的房子就给我们了。其实我们以前对阿姨好,是觉得阿姨失去女儿,只剩自己很可怜。现在阿姨提出给她养老,房子留给我们,大家觉得能答应吗?会不会有人说闲话呢?

我觉得老人这个办法挺好的,老人通过你们几年来的照顾,觉得很适应这样的生活,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和决定。

这没有什么不好的,你给她养老送终,也是老人的意愿,那就让她立下字据、录音,或者写个房屋赠送协议,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以防老人养老的时候没有人管,等人不在了远方亲戚都来争房产的现象,因为类似事情时有发生。

首先肯定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善良之人,并非为了房产照顾老人并为之养老,但这房产赠与就是对你以后付出的承诺,我觉得应该有第三方参与公证一下,以免有人说三道四或者有争议。我觉得即使别人说啥,你做你的,不理睬就好。要对待老人如同亲人精心照顾,接受老人这么诚心、贵重的赠予也问心无愧。

我得说两句,这个老人做得真好,她给更多的独生子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开了一个新路子。

以后可能会有不少老年人不愿意进养老院,喜欢居家养老,如果让邻居、熟人有偿照顾养老的方式就挺好,说不定以后我们有条件遇到不错的有缘人,也会选择采取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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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孤寡老人,和我们商量给她养老,她的房子给我们,能答应吗?

当然能答应,前提是你要对老人好,尽到养老送终的责任,老人写遗嘱,公证处公证,别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做好自己就行了。[祈祷][祈祷][赞][赞][玫瑰][玫瑰]

隔壁孤寡老人,和我们商量给她养老,她的房子给我们,能答应吗?

没有子女的吕奶奶,一场大病之后,被侄子送进了养老院,她是有家不能回,侄子把她的房子租出去了,如今,她后悔莫及,不该把房子过户给侄子。

吕奶奶一生都没有孩子,她娘家很穷,为了给弟弟们娶媳妇,十几岁就被父母送到一个大户人做童养媳,好容易熬到了同房的年龄,丈夫又突发疾病去世了,这种女人在那个时代是不讨人见的。好在她勤快,公婆对她不错,于是,在公婆的撮合下,她又嫁给了有点傻的小叔子。

她有三个大姑姐,一个小姑子。俗话说,好虎架不住群狼,这话是一点都不假。

除了公婆,这些个大姑小姑们对她可是一百个瞧不起。

公婆的离世的时候,她已经快四十了,公婆临终立下了遗嘱,把老宅子的房子,给了她一栋,并再三地托付她,千万不能扔下他们的傻儿子不管。

吕奶奶跪在公婆面前,赌咒发誓:就是要饭也会带着傻子一起。

公婆去世以后,大姑小姑们,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搜刮走了,并且都搬回来住,一个人霸占了一栋房子。

吕奶奶是个非常看得开的女人,这么多年来,在丈夫家所经历的一切,让她对这些大姑小姑们心灰意冷,她的理念是,够吃够喝就行,多余的谁爱争,谁争吧。

土地改革的时候,吕奶奶家的房子必须充公,轮到她的时候,因为她没儿没女,政府就没有征收她住的房子,其余的那些都被征用了。大姑姐小姑,都回到自己的婆家去了。本来就不和睦的一家人,从此也就没有了来往,算是断了亲。

吕奶奶就和这个傻子又过了二十多年,傻子死了,吕奶奶一个人过。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别看吕奶奶出身不好,但是她嫁得好,从到了婆家那天起,吃喝是不愁的,并且还能帮衬娘家好多。

她的两个弟弟也都在她的接济下相继成了家。

大弟过得比较累,弟媳妇常年有病。二弟就好很多,二弟媳也能干,在她被批斗那几年,二弟很少和她来往,大弟倒是不避嫌,但也没有能力帮她。

后来她平反以后,二弟两口子忽然和她亲热起来。经常去看她,嘘寒问暖的,这让一个从小被家庭抛弃靠自己在外面生存的吕奶奶来说,是充满了感激的。她时不时地就把家里那些金货,银货送点给弟媳妇。

二弟的儿子,侄子小虎对她更是特别的照顾,每个休班日都带着孩子去她那。没有孩子的她,对孩子充满了无限的疼爱。几天看不到孩子就想得要命,有时候她就自己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去侄子那就为看看孩子。

有一次,二弟半开玩笑地说:姐,把小虎过继给你当儿子吧,以后你老了也有人为你养老送终。

吕奶奶却摆摆手:不行不行,你就这一个儿子,当姐姐的不能这么做。但是呢,我可以考虑把我的房子过户给小虎,他也可以为我养老。

“姐,我看行。”弟媳在一边附和。

吕奶奶一辈子都是拿诚心去对别人,何况对自己的侄子,不会去考虑太多。

半年以后,吕奶奶真的把房子过户给了侄子。

打这以后,不但是侄子,就是二弟和弟媳对她是更加的关心了。每年冬天,二弟和弟媳就会接她到家里过冬,等到了来年的春暖花开,再把她送回去。

吕奶奶不同意,就把身上的戒指,项链,送给弟媳。家里的物件只要是弟弟弟媳喜欢,他们随便搬。

这种情形维持了大约两年的时间,吕奶奶突然病倒了,所幸的是,没有什么大碍。住院期间,二弟两口子在照顾她。

出院的时候,二弟两口子商量她,她一个人住在家里,实在是不放心,去养老院吧,最起码有人照看着。他们也会经常去养老院看她。

吕奶奶想想也对,自己一个孤寡老人,去养老院会好点。

于是,她就没有回家,直接被弟弟和侄子送进了养老院。

吕奶奶进了养老院以后,弟弟和弟媳很少来了,只是偶尔来探视。

在养老院呆了一个多月,吕奶奶提出了要回家。养老院就联系她的弟弟和侄子。

闻讯赶来的侄子安慰:老姑,这多好,饭有人做,衣服有人洗,还有人说话,回家有什么呀,就是一个空房子。”

“我住不惯这里,太憋屈了,这里大部分都是些失能老人,不是行动不便,就是说话不清楚,再就是这些老人的情绪太坏,让我感觉在这里就是等死。我想回家透透气。”

"老姑,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过一天少一天,有这么个养老院你还嫌不好,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来都来不了呢,为什么你知道吗?”

吕奶奶把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侄子。

“因为他们没有钱,也没有像我们这样的亲人,你都不知道村里多少人羡慕你这样呢。”

提到钱,吕奶奶有点不高兴。

如今她手里就有三万,她本来想,房子给了侄子,养老院的费用,侄子应该拿,可是弟弟和侄子只字未提。

在她的再三坚持下,侄子说:老姑,房子租出去了,我想等你以后要没有钱交费,这些房租可以拿来交......

吕奶奶一时间蒙圈了......

如今,吕奶奶依旧住在养老院,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她非常后悔,不该把房子草率的过户给侄子,害得自己无家可归。

吕奶奶感叹道:人心咋就换不来人心呢!不能轻易依靠和相信别人,自己就是最好的教材。

如曹植所说:浮萍寄清水,随风东西流。如果真那样,就悲哀了。

隔壁孤寡老人,和我们商量给她养老,她的房子给我们,能答应吗?

这属于公正养老,社区监督。将来等老太太拜年以后房子自然归你,条件是你必须真心实意的对老人好。

社区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将来老太太的远房亲戚在闹事儿的情况下,你也好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只要你真心对老人,将来就是继承了房子,别人也不会说闲话。

前一段上海有个老人就不是把他的养老委托一个河南小伙吗?

隔壁孤寡老人,和我们商量给她养老,她的房子给我们,能答应吗?

首先,可以肯定你们夫妇是善良的人,这么多年能照顾邻居阿姨确实值得称赞,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向你学习!

邻居阿姨开玩笑说以后房子给你们,你们给她养老。

但是从你的文章介绍看出来,她曾经有过女儿。那么你们对这件事情就要仔细斟酌斟酌:她的女儿有没有孩子?如果没有,那么你们可以考虑考虑,若是真的成了,也让邻居阿姨晚年不会孤苦无依,你们的付出也有回报。不过,这里面还牵涉到有关的法律法规问题,需要履行一些法律程序与手续。

如果她女儿是有孩子的,那么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她的房子有她女儿的孩子来继承的。你平时只要尽可能多帮她,有事情时与她女儿的孩子联系联系,平时多问候问候,权当做好事就行了,别逮不到狐狸还惹一身骚。何况,目前阿姨还仅仅是开玩笑的说说而已。

你不要当真就是了。

隔壁孤寡老人,和我们商量给她养老,她的房子给我们,能答应吗?

义务关照和给房养老你可自愿选择

1,你和隔壁孤寡阿姨,没有血缘关系,不是近亲属关系,你没有为她养老的义务。但远亲不如近邻,你作为老太隔壁的邻居,在老太唯一的女儿故去,再没有任何亲人的情况下,你不图金钱任何回报,就是看1个人生活可怜,对她做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和谐社会邻里之间与人为善,与邻为伴的表现,值得称道。

现在老太提出让你为她养老,把房子留给你。我看你可自愿选择:继续无报酬的义务关照,或者为她养老,收下她留下的房子。你担心别人说闲话,大可不必。

2,如果你选择后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你不是老太的法定继承人,她也没有法定继承人,可以把财产赠与于你。但要订立“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二)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三)权利义务。扶养人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遗赠人遗赠的房子,座落,面积,楼层,产权证及号码。(四)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五)协议变更解除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六)违约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赠附有义务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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