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使用的是什么编制?一般哪些单位参公?

所谓参公人员,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即:工资待遇、提拔晋升、教育管理等都与公务员一样。

参公单位主要分为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在使用编制方面,参公机关使用的编制属于行政编制,参公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

一、参公机关单位

参公机关单位,主要有:共青团、科协、妇联、工会、残联、党校等群团组织,这些单位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但是性质依然是参公人员。

二、参公事业单位

这一类单位,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主要有:公积金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港行事务中心、公路事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供销社、档案局、关工委等,这些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性质属于参公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主要区别

①编制性质不一样。公务员是行政编,参公编属于事业编(除群团单位)。

②仕途发展不一样。打个比方说,市发改委公务员肯定比市关工委参公编提拔快一些。

③社会地位不一样。行政单位有行政审批职能,而参公单位这方面少很多,甚至没有。因此,公务员地位比参公人员社会地位高。

综上,参公人员有的使用行政编,有的使用事业编,都不是真正的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管理、待遇等方面都与公务员相同,双方可以互调,没有任何障碍,但实际操作起来又有一定难度。

参公使用的是什么编制?一般哪些单位参公?

你好,我国的参公单位有两种,一种是参公群团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另一种是参公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

首先,介绍一下参公的有关概念。

所谓的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广泛存在于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中,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使用的是行政编制。

但是,有些单位虽然不在上述机关之中,但也得到了法律、法规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会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然后,介绍一下参公群团机关的有关概念。

群团机关即“群众团体组织的工作机关”,常见的有“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作协、科协、法学会、红十字会、残联”等等,由各级党委进行管理。

既然是机关,在编的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的自然也是行政编制。

但是,由于机关类型的差异,国家法规未将其纳入公务员的范畴,只是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但是,群团机关的参公人员与公务员没有区别,只是名义上的称呼不同。

最后,介绍一下参公事业单位的有关概念。

某些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拥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经批准也会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哪怕参公管理,但其事业单位的本质是不变的,工作人员使用的还是事业编制。

由于编制的差异,这类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存在细微的差异。

目前,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一级单位参公,即独立的事业单位进行参公。

大概有以下几个:

1、各级气象局。

2、各级地震局。

3、银保监会及省监管局、市监管分局。

4、证监会及省监管局。

5、国家统计局下属的各级调查队。

6、各类地质勘察机构,例如中国地质调查局、省地质局等等。

7、流域管理机构,如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等等。

8、各级老龄委员会。

9、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

10、各级供销社。

11、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类是二级单位参公,即党政等各类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进行参公。

这个是参公事业单位的主体,数量多、种类多,难以一一列举。

例如,财政局下属的国库支付中心、人社局下属的社保服务中心、卫健委下属的疾控中心、医保局下属的医保服务中心等等。

第三类是综合执法队伍参公,例如各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管等执法队伍都是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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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使用的是什么编制?一般哪些单位参公?

参公编制是使用公务员编制,参公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都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如运管所、车管所,人民团体的科协、文联、妇联、共青团等等单位都是参公单位。

参公使用的是什么编制?一般哪些单位参公?

参公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简称。参公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就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所以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管理模式与公务员相同。

参公人员与公务员的根本区别就是,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公务员要进行公务员登记,而参公人员也需要进行参公登记。参公人员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适用于公务员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职工资待遇、福利保险,职务升降任免,退休后的待遇等等都与公务员相同。

参公事业单位也承担法律法规授予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一般为各委、办、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以地级市为例,参公单位主要有以下这些:

1、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供销合作社等。

2、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市社保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等。

3、工商联、群众团体:市总工会、市贸促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文艺艺术界联合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红十字会等。

综上所述,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享受的权利与公务员基本相同。

参公使用的是什么编制?一般哪些单位参公?

参公肯定使用的是事业编制。

符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三条规定。设区的市以下单位经省级公务员管理机关批准的事业单位均为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使用的是什么编制?一般哪些单位参公?

参公单位是指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现实中参公单位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大家相对比较熟知的事业参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的是全供事业编制,但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另外一种,体制内人员也很熟悉的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同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事业参公单位。这类参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纯粹的事业编制,但是行政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与公务员在职务提拔、工资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管理教育等方面基本一致,与公务员之间可以实现相互转任,不过转任后的编制性质会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完成身份登记。

事业参公中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垂管单位,比如地市一级的银保监分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等单位都是这种上级垂直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等分别由上一级统管。再有一种是正常的事业参公单位。比如地市一级的供销社、机关事务中心、市委党校、市委接待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社局下属的工考办以及劳动监察大队、卫健委下属的疾控中心、财政局下属的国库支付中心。除此之外,还有目前正在改革当中的五大领域执法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都是事业参公单位。

2.行政参公单位。行政类参公的单位也是行政机关,这类单位主要是群团部门机关,因为职能性质原因,群团部门机关人员在《公务员法》中无法直接定义,但又不便将其当做事业人员来对待,故将其列入参公管理,但是人员编制全部使用行政编制。这部分单位主要有团委、工会、妇联、科协、残联、侨联、文联、工商联(《公务员范围规定》对此有专门明确)等。

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不同于事业参公的事业编制。在编办的编制管理中心,事业参公的编制由事业编制科室管理,而行政参公单位的编制归口行政编制部门管理。行政参公单位人员在与其他行政机关转任时,编制不发生变化,通常不用在公务员局重新完成登记。

事业参公中的一级参公单位不是很多,更多的是二级参公单位,也即行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参公单位比较多。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范围规定》,事业参公和行政参公人员严格意义上讲都不是真正的公务员,但这丝毫不影响其各方面权益,毕竟社会招录、工资待遇、职务晋升等与公务员并无二致,相互之间转任,没有政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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