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取消某些工勤岗位,但晋升原则不变。可有的单位认为取消工勤岗位,就不能参与岗位竞聘,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工勤岗属于历史遗留岗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机构改革的深入逐渐消失。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实行“只出不进”的原则,退一个核减一个编制,直到工勤人员全部退出,编制全部清零。

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的事业单位,已经打破了原来的事业单位身份制度,不存在工勤岗和干部岗的说法,只有岗位的不同。工作按岗位设置,不按身份来管理,工勤岗可以聘任到管理岗、转业技术岗,管理岗、转业技术岗也可以聘任到工勤岗。

工勤岗转岗为管理岗或专技岗后,在职工资待遇会得到提升。工勤岗只要满足聘任条件和资格,就可以聘任为管理岗或者专技岗后,工资待遇按聘任的岗位发放。一般来说,管理岗或者专技岗工资待遇比工勤岗高。

工勤岗转岗为管理岗或专技岗后,可以按规定晋升提拔。转岗后,只要满足提拔晋升条件,就可以按照事业单位提拔程序,晋升为管理岗九级、八级、七级,或者专技岗12级、11级、10级等,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但是一般不能提拔为单位一把手。

工勤岗转岗为管理岗或专技岗后,可以按规定享受退休待遇。转岗后,只要工作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以按所聘岗位办理退休,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比如,工勤身份的李XXX聘任到管理岗9级,尔后晋升为管理岗八级,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了10年以上,那么李XXX就可以享受管理岗八级(副科级)的退休待遇。

需要说明的是,虽说是打破了身份,但只限于在事业单位内部聘任转岗,本质上工勤岗的工人身份始终无法转变,这就是所谓的转岗不转身份。干部身份的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只要满足条件,可以转为公务员,但工勤岗永远无法转为公务员(除非通过公务员考试)。这就是题主所纠结的身份问题。

因此,题主要做的就是,尽量提升自己综合素质,尽量转为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工作10年后就可以享受“干部身份”的退休待遇。

事业编取消某些工勤岗位,但晋升原则不变。可有的单位认为取消工勤岗位,就不能参与岗位竞聘,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改革缩减编制,这个消息相信大家已经不陌生了,无论是高校公立医院取消编制,还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企业,都是缩减编制的标志。

事业单位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在改革背景下,管理人员一般不受影响,技术人员有相关技术傍身,即使受到影响也不至于无处可去,而工勤人员就比较难,一旦事业单位改革,将不再设置该岗位,实行合同制或者第三方公司承包,按照企业方式管理。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一般是从事着比较简单的工种,如水电工、司机、后勤。

取消了工勤岗位,今后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事业单位员工可以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间互相转变岗位工作。

比如竞聘管理岗,转为技术人员岗等,前提是达到该岗位要求一些硬性条件,比如说学历、专业知识的掌握、工作年限和一些综合素质。

工勤人员千万别一直等着改革,要争取主动,努力积极上进,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等;如果没有一技之长,在改革的到来之际,很难把控自己的命运,要有个提前准备。

事业编取消某些工勤岗位,但晋升原则不变。可有的单位认为取消工勤岗位,就不能参与岗位竞聘,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岗位一般由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等3种类型组成。如果一家事业单位的编制结构中取消了工勤岗,作为这家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上级主管局(委)应充分考虑原工勤岗人员的分流问题,必须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切实做细相关工作。

1、积极与上级党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沟通,调剂、增加部分其他类型的编制额。一是专业技术岗编制,鼓励相关人员通过学习考试、申报评审等方式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并依规定聘任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二是管理岗编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将个别“政治方向正、业务水平精、管理能力强”的选拔任命到管理岗位上来,甚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上来。

2、积极鼓励部分人员通过公开遴选等渠道向其他事业单位调动,具备相关条件的,就鼓励他们报考公务员

3、积极动员部分有创新能力的人员,帮助他们辞职创业推荐到企业工作

如果上述3种途径,都还不能消化、分流相关人员,则建议这家事业单位及上级主管局(委)应向上级政府领导、编办说明情况,力争对这部分原工勤岗位人员的编制实行“封闭锁定管理”, 只出不进,自然减员。据初步了解,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不少地方的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管管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合并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取消岗位的原有编制人员,基本均采取了“封闭锁定管理”的方式来自然过渡。

事业编取消某些工勤岗位,但晋升原则不变。可有的单位认为取消工勤岗位,就不能参与岗位竞聘,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这个责任在编办。编办负责定编定岗,但人员的管理和使用,是组织和人事部门根据权限进行管理,包括核定工资待遇,编办没有权力确定人员工资待遇。

1、定编定岗: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并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结合工作职责,确定工作岗位。编办核定辖区内工作单位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确定单位的职责,根据职责确定机构性质,核定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核定编制,核定领导职数。

2、定编定员: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并对各种岗位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合理的核定,并确保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核定的领导职数保持一致,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

由以上两个概念可以得知,核定职责、机构、编制,并按照“三定方案”科学合理地核定工作岗位,对岗位人员配备比例进行合理核定,这是编办的职责。核定明确之后,在编制内人员具体如何配备,则是组织人事部门按其管理权限进行分配和招考,人员变动也是一样的。

换句话说,编办只对编制有管理权,对编制使用有监督权,但对人事没有管理权限。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工人,其人员调整都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权限进行。人员工资待遇也是人事部门按照个人条件进行套改。

编办为了完成“控编减编”任务,在精简机构和编制时,不能只减机构、编制,而不管人员调整变化,人为造成超编现象,导致原在编人员无编可用,个人工资待遇、前途受到影响。而是要对因机构、编制减少造成的非在编人员,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分流调整,妥善安置,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事业编取消某些工勤岗位,但晋升原则不变。可有的单位认为取消工勤岗位,就不能参与岗位竞聘,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工勤岗位说白了就是专门为退役士兵设置的岗位,随着各单位后勤的社会化保障,逐步取消工勤岗位,转为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 晋升空间也很大,专技走职称,管理岗位走职级并行,不受影响。

事业编取消某些工勤岗位,但晋升原则不变。可有的单位认为取消工勤岗位,就不能参与岗位竞聘,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工勤身份都是优秀转业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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