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停薪留职两年,现求上班,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办理了停薪留职,现在要求上班,这种情况是合理合规的。建议
一、再三找领导协商
你拿出当初办理停薪留职的手续,以及要求上班的规定,去找领导协商上班。如果领导还是不肯,那就问清楚理由,为什么不让你上班?看是不是自己原因,是自己原因的,想办法解决,不是自己原因的,坚决要求上班。
二、不行就找上级单位领导
你可以去找你单位的行政管理单位,找领导反应自己要求。再不行,就去找当地政府领导。肯定会给你解决的,会给你一个说法的!
三、如果你上班后被针对,那也不要怕
上班后,如果因为你找上级单位和领导这事,被该单位领导针对排挤,那就硬起来,收集好证据,到纪委实名反应该领导问题。要相信组织,相信组织是公平的,相信组织会为你撑腰的。
在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停薪留职两年,现求上班,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直接按程序办呗!光脚杆还怕了啥,只要依理依法走,领导是没有权利拒绝你回单位上班的要求。
千万别像其他朋友说的那样,什么给领导送礼,低三下四去求他,这没有必要,完全是自毁形象。
1、题主应该到县级人民医院,开具身体康复的证明,表明自己可以继续上班。既然题主停薪留职是因为身体原因所引起的,那题主现在必须就应该开具身体恢复康的证明,以此来表明自己身体,完全可以继续上班了。
如果题主不去开具相应的医学证明,那么单位领导完全可以以此为由拒绝你要求上班的申请。
一旦有了我们身体完全康复的证明,那我们就具备了继续上班的前提条件。
2、带上当初办理停薪留职的协议材料,主动与领导进行沟通。题主当初因为身体申请停薪留职2年,那么应该与单位均有相关的协议。现在停薪留职的时间已经到了,那么自己就应该按照当初的协议回到单位正常上班。
因此领导是没有权利拒绝题主的这个要求。
尽管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的这种做法,是前些年的事情,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国家对吃空饷人员的清理查得非常之严格,只要事业单位及时通知了这些人员,如果没有及时返回单位,那上级主管部门很有可能会直接按辞退处理。
只要单位领导没有在中途通知你回单位上班,说明公单位是默认了你的这种行为,那题主现在停薪留职时间已到,理应回到单位上班。
因此单位领导是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要求。
3、如果单位中途没有通知题主返回上班,则说明单位并没有按空饷人员上报,因此单位还保留有题主的编制。如果题主依然还保留有单位的编制,那么单位领导更没有权利拒绝你上班的要求。因此单位领导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至于单位违规保持题主的编制行为,严重违背了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但这并不是题主的问题,而是单位领导的行为。这与题主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4、如果单位领导执意拒绝题主的要求,那么可以向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或投诉。题主可以带上自己因病办理停薪留职的相关资料,到当地人社部门事业单位管理处进行投诉,它是专门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纠纷的。通常情况下,只要职工提起投诉,很快就会得到回应。
而且相关部门会为此给你一个专门的答复和说法。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给你的回复是已经取消了你的事业编制,做了辞退处理。那题主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事业单位未尽告知义务,要求为你支付经济赔偿!
总之在这个事情上,题主不能有任何软弱的地方,必须要大胆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当然不排除单位领导可能想你对他进行贿赂,毕竟人家冒着风险为你保留了两年的事业编制,如果就这样随随便便的让你回到单位继续上班,可能领导会心有不甘。
如果题主为了避免麻烦以后工作好处,采用这种不当的手段,也是题主可以考虑的。
究竟该怎么来处理此事,最后还得靠题主自己来决定和选择。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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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编制还在,不被组织人事部门当作”吃空饷”处理开除公职,你还是体制人,任何人都无权剥离你上班的权利
停薪留职是2008年前机关事业单位为了鼓励在职在编人员下海创业等采取的一种弹性人事管理方式。一般情况,停薪留职的期限是两到三年,部分视情况可延长一两年,到期必须回归岗位。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利用体制机制的漏洞,以停薪留职的名义申请休假,长期七八年甚至十几二十年脱岗不上班,一边领着单位的工资,一边在外搞副业,两边不误两头照拿,由此形成大量事业在编人员“吃空饷”的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很多人诟病。
现在随着制度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已经不容许停薪留职,只能以病假、事假、工休、探亲等方式短期休假,不允许出现长期脱岗、离岗、在编不在岗情况,否则一经查实不仅当事人将被处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被处分。这在前几年的超职超岗超编及”吃空饷”的专项清查中已经明确,相当于一条红线,但凡在体制中的人都清楚,更何况还是政治敏感性非常强的领导。
领导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和帽子开玩笑。他之所以不同意你上班,个人分析不是要开除你,更大的可能是故作姿态,在拿捏你,希望你去求他,让他有个台阶下,否则你想走就走,想来就来,也太不把领导当回事了,你以为单位是你家的?当然,也不排除你在那件事上得罪了领导,领导借着机会在整你。出现这种情况,一时半会你可能被卡在半空中,短时间失去岗位,期间肯定会很难受,但较起真来,最终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上班是没有问题的。还是那句话,领导不可能因此拿前途开玩笑。
当然,事业单位也不是完全禁绝了停薪留职。2017年人社部下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就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到企业兼职或创业,在创新创业期间,单位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期满后,本人提出返回岗位,单位应无条件接收,并办理相关的工资、社保续接手续,确保工龄不耽误、待遇不降低。
在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停薪留职两年,现求上班,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停薪留职两年,现在要求上班,单位不同意,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停薪留职管理规定》,停薪留职的主体是指企业职工,是指企业富余职工,保留身份,离开单位,从事个体经营。这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政策。那么问题来了:
1、这个政策对现在的企业职工是否继续适用?答案是不适用。企业实行合同制管理,国企央企都一样,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模式,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停薪留职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人为造成不公平,已经不适应于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2、可以因病办理停薪留职吗?答案同样是不可以。和停薪留职相对的还有一个名词,叫停工留薪。它是专门对因病或者因伤不能正式工作的职工,所实行的一种优待政策,期限同样是两年,到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延续。停工留薪政策是对因病因伤职工的一种人性化管理制度,和停职留薪创造特权人员的规定有着截然不同的出发点。政策规定,因病因伤不能正式工作的,可以提前病休,也可以退职,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停薪留职吗?答案是以前可以,现在不行。以前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各地都出台了允许职工停薪留职的做法,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定岗定编,以岗定人,事业单位实行全员岗位聘用制管理,不在岗不能使用编制,不能享受待遇,已经彻底不存在停薪留职的基础。
4、过去办理了停薪留职的人员还可以回来上班吗?办理停薪留职时,职工和单位签定有合同协议,也规定了期限,如果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执行,停薪留职政策结束已经十来年了,停薪留职的期限一般是两年,最多三年,正常执行合同的人员早已经回归单位上班,不存在这个问题。目前没有回来的人员,是违反合同期限规定,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按合同做辞退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顿,就是解决因病、因事、停薪留职等原因,长期不在岗,却依然保留着身份、甚至还领着工资的人员。按照清理整顿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回来上班,拒不返回的,或者不符合条件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做出辞退处理。
在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停薪留职两年,现求上班,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现在正在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大部局调整,你所在的事业单位有可能被其他部门整合兼并甚至撤销,你这次可能是撞在枪口上。搞不好改制会把你给改掉,事业单位特别是在编工勤人员是这次改革的重点。要求转岗转制甚至分流到下属单位或者基层去,因你病办理停薪留职。这次领导不同意你回去上班,有可能叫你退编退职把你退到社保系统里去享受城镇职工待遇就麻烦了。特别事业单位中的老弱病残,老牛条将成为这次改制的重点和难点。总不能让那些老弱病残和无知无赖的人把我们的锅给砸了吧,改革开放总得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无能者退!
在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停薪留职两年,现求上班,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在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停薪留职两年,现要求上班,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怎么办?如果属于正常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的,只要停薪留职的时间到了,要求回单位正常上班这是天经地义的,也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单位领导不同意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停薪留职也应该是一个历史概念,在2010年之前,各地为了发展经济,纷纷出台文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出去创业或是领办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停薪留职虽然有当时大环境的影响,但要办理停薪留职还是非常难的,一般都需要单位党组织进行研究同意,只要经过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的,才算是完善了停薪留职的程序,从程序上才算是合法的。
但很多人在办理停薪留职时并没有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处理,单位主要领导笔杆子一挥就签字画押了,由于单位领导经常变化,新领导来了以后,对于过去没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处理的事情,很多人是新官不理旧账,可能就会人为地设置一些障碍。
但不管哪种情况,对于一般的工作人员来讲,只要是原单位同意了办停薪留职手续,而且只要签订了有关停薪留职的协议的,不管原单位的决策程序如何,员工都是无辜的,作为事业单位的领导,要从对工作人员高度负责任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地处理员工回单位上班的问题,除非单位领导给出的理由能让员工信服,或是符合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
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以后,对于进入事业单位的难度加大,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竞争上岗,停薪留职以后虽然自己的编制还存在,但是岗位不一定还存在,这可能就是现在的领导迟迟不愿意让你回归的主要原因。但不管什么理由,自己停薪留职的时间已经到了两年,本人要求回到原单位上班这是自己履行承诺的表现。当然如果你停薪留职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停薪留职时间,而且没有和用人单位打招呼或是签订的新的协议,你就有可能是违约了,单位领导不同意你回原单位上班可能也就不会有过错。
具体原因是什么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但不管哪种情况沟通都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是提出回单位上班的书面申请,要将申请材料包括以前办理停薪留职的相关资料作为附件,送交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签收,而不是直接送给单位领导;第二步是催办。申请材料递交以后,要及时进行催办,督促单位给予自己书面答复;如果单位一直不答复的可以继续催办;第三步到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述。如果单位领导对自己的申请长期不答复,或是答复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是人事管理规定的,可以到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是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申述,要求原单位履行自己的承诺。
如果这些努力都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那就要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毕竟单位不让你回去也许有单位的理由,任何事情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但总要有一个处理问题的过程,不可能既不让你回去上班,也不进行相关的处理。只要处理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我们才可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走人事争议处理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事情没有激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一般不要随便走人事争议仲裁的路子。
综上所述,在事业单位上班,因病办理了两年的停薪留职,估计当初你这个停薪留职以生病为由就是有问题的,因为生病是不需要要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病假就能解决问题,而且还有医疗等待期等。现在事业单位不同意你回去,估计就是当初办理停薪留职的这个理由太牵强,导致当初出去容易现在回来难。但只要是一切程序符合要求,只要你有正当和充足的理由要回来,单位也没有理由来刁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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