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对妈妈不好,现在爸爸不在了他们需要人伺候,妈妈该去吗?

这个社会的人心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我养你大,你陪我老”是什么?“夫妻两人一条心,有福同享,有难同担又是什么”?人生我时我生人,教教养养培新根,时凭老岁寻依托,可惜残喘未见人!

众者皆说媳妇没有养老的义务和责任,而孙子女却有继承和照顾爷爷奶奶的权利责任?我觉得这样的事好矛盾!儿媳作为儿子的妻子,也即是儿子生活伴侣,她是儿子家里的半个主人。当儿子不在时,她就是这个家的主人。而孙子或者是孙女,则又成了儿媳家里的半个主人,如果又轮到儿媳也不在了,才轮到孙子女去接管继承……

那么按照题主的思想,就是爸爸不在了,(最应该为爷爷奶奶尽孝养老之人)按理说爸爸的责任应该由他的儿女接管下去,可是,儿女上面还有个妈妈呀,因为妈妈是爸爸的合法妻子,也是这个家庭的另一个主权者,按理爸爸的所有事务包括财产该交由他的合法妻子处理,也即包括照顾好老人。

但题主又说爷爷奶奶对儿媳妇(即是你妈妈)的思想态度不好,时常有针对或不相待的思想在,这就引发成矛盾的根本,但公翁婆媳关系是扯不断的。虽然民典法中也有明文规定,媳妇没有奉养公婆的职责义务,但是,事实上这里是存在着一定矛盾的,儿媳妇作为儿子生命中的另一部分,是儿子的合法配偶,她的当家权自应该在孙子孙女之上。也即是说儿子一旦遇有意外不测,即这个家由先该由她当,亦即儿子未尽的责任也该由她去完成。

可是由于媳妇与爷爷奶奶不相待,大家思想上有排斥,造成了一些伤怨怪责,不愿意帮助儿子照顾老人,这种事,如果按搬民典法,媳妇肯定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但从另一角度上来分析,如换着是媳妇的父母需要女婿照顾吗?女婿是否也要闹意见吗,而处之不管?媳妇必须承担丈夫留下给她的所有,当然这也包括丈夫名下的产业与债务。

所以我觉得这里是很多矛盾的,但我国却又有一条古老传统见识,那就是父债子还,虽然有很多人认为是道德绑架,这种事不应该落到儿女身上,但是转念反思,父亲的财产也由子继承啊,他的责任自然也该由子女承担。你作为孙子女的,妈妈不愿意照顾爷爷奶奶,或者是已经没有能力去照顾了,即算道德绑架,你也该接了,因为这是我们人类一代代的思想传承,除非你们还小,未成年,没有能力去负担,不然你爸爸那一份责任你是避免不了的。至于你姑姑婶婶的事,我就不多言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算是你已故的爸爸也好,还是代你妈也罢,尽一点生养扶老之恩感之心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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