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

新婚之日,男朋友突然在女朋友居住的楼上离奇楼坠楼身亡……

女朋友竟然在男朋友坠楼的第三天起诉要继承男朋友的财产。

男朋友的父母称儿子月均只有3000,都不够自己生活开支,哪里来183万……?

各看官,你们觉得事情可笑吗?有疑点吗?男朋友为什么会在结婚当天去女朋友居住的楼顶坠楼?他是如何坠楼的,一切都还没有清楚,女朋友就如此急着要争他的财产,(包括名下的房子和车)这合理嗎?

这似乎太不合理了,而且案件还在调查审理中,女朋友又没有过门,凭什么来男家争男人的183万存款权?她这样做,不觉得太可笑了吗?其实这男朋友和女朋友均属于二婚,都谈了一些日子,并且登记领证了半个月,这才是她起诉的根据。

根据男朋友(死者王亮)父母所言,存款根本也不属于王亮所有,而是父母俩人平时积存起来看病的钱,由于父母俩人存款当天都没有带身份证,所以才用了儿子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而王亮本人工资较低,月均只有3000元的收入,除了一些生活开支,又哪里来这笔钱呢?

可是法院是凭证据讲话的地方,王家所能提供的存款证明十分有限,只是一些存款凭证收据之类的东西,而存入登记是王亮本人,其余签字盖章等均不属这父母俩人,又如何能判这钱就是王亮父母的?法院方面最后只能够依法将这笔钱包括车及其它财产判为三分,其中一份居王亮女朋友所有。

小编的想法和很多网友一样,既然死者坠楼原因不明,而且是在女朋友居住的楼顶上坠楼的,这应该待警方查明事实真相后才作决,女方不应该如此急着就去争这财产,毕竟俩人已登记过了,法律已经承认了两人属于末婚夫妻关系,你又何必在亡人未入殓时就来上诉争继承权?而法院方面为何要急急草案?为什么不等警方将一切的事实真想还原后再作裁定?

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既然这女朋友已经属实为王亮登记领证,就属王家之人,难道一点伤痛和同情心都没有吗?为什么偏要在人家痛失儿子的伤痛时侯上诉争财产?难道不可以等一切水落石出之后再作决定?莫非这一切的事也合符道德人情了吗?

总之这里还有太多不明白的,暂时又没有太多可证明的证据,小编也不便推想,只是觉得离奇和不近人情……

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

这事一起因为新郎死亡后,引发的财产纠纷,在金钱面前,有些人撕掉伪装,露出真实嘴脸。

事情经过

2019年3月23日,锦州市石化新区西区一居民楼发生坠亡事故,死者名叫王亮。而当天,正是他再婚的大喜之日。

在此之前,他和前妻离婚,认识了现任妻子。但是据王亮父母说,这个现任妻子他们并没见过,甚至儿子再婚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

而出事地点,是在这位再婚妻子所居住的15层楼的楼顶。经警方堪称,死者王亮独自一人进入小区,之后到达楼顶,再之后坠楼。当时警方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然而对于老人的打击还在继续。

在王亮去世的第二天,连出殡都还没出,现任妻子就直接上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起诉要求继承王亮名下的财产,包括183万存款、捷豹车和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

随后前妻也加入其中,要求分得相应财产。一场财产争夺战就此展开。

“神秘”的183万

王亮生前每月工资3000元多点,这跟他所拥有的183万存款明显不符,是否有其他实情?

的确是有,这些存款的确是存在王亮名下,但是却是其父母的钱,是二老做生意存下来的钱。

因为当时去银行存款的时候,老人忘记带身份证,就想着存在儿子名下,反正就这一个独子,也没多想。

谁曾想,王亮突然离世,他名义的存款就变成了遗产。老人可以提供银行的收据,可以指纹取款,可以密码取款,但是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老人关于这183万存款属于二老的诉求。

新娘和王亮是合法夫妻,即使他们没有办婚礼,他们也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自登记之后,相应的继承权也随之产生,哪怕只有一天。

新娘在新郎尸骨未寒情况下争夺财产引发争议

作为合法妻子,从法律层面讲,新娘是有权利继承王亮的遗产的,因为她也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问题就出在这里,他可以继承王亮的遗产,而这183万的存款挂在王亮名下,却被二老认为是自己的财产。

至于说新娘怎么会知道王亮有这比存款,她说曾看到过王亮手机中的存款显示。

实际上这也是许多人感到疑惑的地方,甚至有人推测,王亮会不会因为这比存款而丧了命。

不然为何王亮父母不知道这位新娘,不知道他们的婚礼,然后大喜之日跳楼?

推测终归是推测,事实真相只有当事人知道。可是当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消逝之时,老人还沉浸在丧子之痛的时候,新娘立刻请求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真的合适吗?

正如文章开头说的那样,在金钱面前,有些人就会卸掉伪装,露出真实面目。所谓的“爱情”,有时候经不起一点考验。

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

其实,归根结底这就是一起情与法、虚与实相博弈的案件。虽然大家的同情心都偏向于案件中的老人,但法律却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老人拿不出来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笔一百八十多万元的存款确实属于他自己,那么这笔存款归属于落款人王某是完全合法的,而这个结果是不容置疑的。

可以说,从整个事件上看,老人确实有积攒这笔巨款的能力,而且存款和密码都一直在他手里掌握着,虽然他也推理了存款人王某不可能积攒这笔巨额存款的原因,但那只是侧面的说辞,或者是老人个人表面现象和主观推断,不足以作为证据。也就是说,虽然存款人王某在老人那里每个月的收入是三千,但没有证据能证明王某就没有其他收入,比如购买彩票或者投入股市获利所得等等,而且目前老人也没有出具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笔巨额存款是老人借王某名字存入银行的,所以法院目前的判决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也可以大胆地说,部分网友感觉王某与妻子刚刚成婚,双方还没有感情基础,是不能继承王某这笔遗产的,而且毕竟是老人一把屎一把尿把王某拉扯大的,王某的妻子根本就没有履行做妻子的义务,如今却要继承王某的遗产,这是于情于理说不过去的。可以说,这样的推断确实符合情理,而且也能摆到桌面上说事,但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因为对于王某的死因目前仍然是自杀,所以只能理解为,是王某自行放弃了妻子对他的照顾,而不是妻子不履行妻子的责任和义务,除非能证明王某是他杀,否则这笔巨额存款应该归属于妻子。

不过,老人是不认可此判决的,仍在向高一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但在老人提供证据之前,或者说在最终判决之前,我还是认为进行调解为上策,毕竟老人失去了儿子王某,接下来更得不到儿媳的照顾,现在老人把房子和车子判给了儿媳,如果这笔巨额存款再判决给儿媳,他们晚年的生活该怎么保障,就是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总而言之,如果老人拿不出最新的证据,退一万步讲,这笔巨额存款就是王某的,但此案最好还是调解解决为好。

这就是我对这起案件的看法,还希望大家提出不同的观点。

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

锦州男子叫王亮,初次婚姻散了场,又识一个八O后,长得靓丽又端庄。两人半月前扯证,选择吉日要拜堂。

岂料吉日出荒唐,王亮清早去女方,不知心里怎么想,居然径直顶楼上,纵身一跃地上躺,一命呜呼见阎王。

父母嚎啕大哭喊,儿呀你真狠心肠,白发人送黑发人,狠心抛下你爹娘。公安侦查现场忙,最终定性自杀亡。

王亮遗体家中放,可说尸骨还未寒,新婚妻子上法院,诉求财产作保全。请求继承丈夫产,存款一百八三万,还有捷豹车一辆,一套房屋70平方。

前任媳妇自不让,亦跑过来分财产。事实一桩又一桩,说得理由长又长。

公婆急得大声嚷,存款不是儿子赚,那是自己生意做,多年积蓄的银洋。存时忘带身份证,陪同儿子就垫上,以为家中儿独子,自信不会惹麻烦。何况密码指纹按,都是公公自己办。

最终法院四次审,判决如下写文章。二婚之前的财产,前妻爹娘共分享,新婚之后的财产,现任爹娘共分摊。至于一百八三万,证据未全难妥当,暂时不予作分配,继续调查后宣判。

此事依我个人看,应该处理不太难。调查王亮什么干,工资每月多少钱,基本就可作推断,此款是否王亮赚。尔后再去找银行,调查信息与录像,还有银行当事人,再把父亲生意看。绝对可以搞得清,此款到底属何方。最后仰天一声叹,有钱之人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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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

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问题

首先,新婚妻子要有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新婚夫妇6月1日登记结婚,10月1日举行婚礼,新郎意外死亡。新婚妻子,因而有对新郎的继承权。没领结婚证的同居,试婚,搭伙过日子的关系,免谈继承。

其次,新郎的遗产继承人都有谁,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谁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因没介绍情况。只能假设,有公婆,结婚4个月没有孩子。新郎还有爷爷奶奶,一个姐姐。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新婚妻子,公公,婆婆3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姐姐,爷爷奶奶,不能继承。

再次,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从领取结婚之日起,都有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也是因没有介绍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假设新郎新买的楼房100万元,新买的汽车53万元,计153万元为新郎个人财产。10月1日举行婚礼,新婚夫妇己在一起生活了4个月,两人4个月工资收入198万元,存入银行。其他月收入14万,用于生活4万,举办婚礼花10万。婚礼上婆婆和新婚妻子各收的礼金,自己记帐,做为以后随礼参考。

新郎婚前财产153万元,因新郎死亡成为遗产,可继承的公婆和新婚妻子3人,每人各继承51万元。从领结婚证之日起,夫妻共有财产198万元,其中一半为新婚妻子99万元,其余99万元为新郎的遗产,新婚妻子和公婆3人继承,每人继承33万元。

这样新婚妻子先继承新郎婚前财产51万元,又继承婚后新郎遗产33万元,共继承84万,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各一半,新婚妻子财产99万元,新婚妻子实得财产183万元。但把婚后共同财产新婚妻子的一半,算做继承遗产总数是不对的。

婚礼当天,新婚妻子就可得到183万元。有人可能认为这新婚妻子得到大便宜,白得183万元。公婆可能不认可,协商不成,新婚妻子可走上法院,与公婆对薄公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

财帛动人心。在巨大的财富面前,很难让人保持初心,也很考验人性。

通过死者父亲介绍,这笔钱原本是自己存在儿子名下的,因为是独生子,所以也就不分彼此,没想到引来了祸端。儿子突然离世,死因不明。而且儿子和第二任妻子结婚的事,父母并不知情。这就耐人寻味了。

儿子结婚连父母都没有通知无外乎以下几种情况:①,儿子和父母闹翻了。②,父母把儿子扫地出门。③,刻意隐瞒,预谋夺财。④,女方蓄谋已久。

我觉得女方蓄谋已久,为什么这么说?男女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双方的财产估计已经公开,女方看到男人的巨额存款,忍不住计上心头,变成事实夫妻,然后杀人灭口,也有可能是这个女的根本就没有看上老人的儿子,因为他月收入不过三千块钱,看上的是他这笔钱。

婚礼当日坠亡原因是什么?谁会在大喜之日走上不归路?这就奇怪了。大胆推测,男的被女方套路,酒后失足坠落。男的被女方雇佣人员推下楼。

女方顺理成章的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只能说这个男的很傻很天真。以上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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