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友欠百万赌债,男方帮还35万后被分手,女方表示男方没能力帮还债?
2018年05月26日
杭州郑女士的儿子之前谈了一个女朋友,去年年初双方家长见面吃了订婚酒。去年11月底,女方父亲说自己女儿欠下70万元的赌债,数额太大,希望男方父母帮个忙。因之前订婚时没给彩礼和礼金,男方决定帮忙偿还一半债务35万元,女方表示此钱等于彩礼了。
不到一个月,女方父母说孩子又在外面赌博了,和上次一样,又欠下70万元的赌债。由于男方家实在是拿不出钱了,就未替女方承担债务。而女方父亲提出了分手。
婚结不成了,男方家只想把35万元要回来。而女方的父亲夏先生表示:债务总共有170多万元,对方只承担了35万元。并且事发时女儿已经和对方同居,所以责任不应该由自己一家承担,这35万元只能退还一部分。
对此情况,郑女士表示将先和对方父母协商,如难达成一致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怎么看?
其实在法律上没有经过正式婚姻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的,也即恋爱中人,在恋爱中偷食禁果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现在农村还有一些地方盛行事实婚姻,例如订婚,是请村乡老大,和各自家长亲戚长辈吃饭作个见证,然后互交订婚礼金财物,作为订婚仪式和凭证,而这些东西也都不具备实质依据。所以本条问答的男家吃亏在没有正式清楚的手续,甚至连女方的家庭情况也摸不清楚,才造成35万后又追加到70万这样的骗局。从法律上来说,男方是不用负责女方在未登记领证前欠下的所有债务的,别说后来还要追加了。女家应该全数归还。但鉴于某些地方存在一些农村婚订旧俗,而且经男女双方协定订了婚的,应请当地司法部门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至于女方隐瞒部分赌博事实,追加礼金是更不可能的,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