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4亿存款在天津银行“人间蒸发”,4年谜团仍未解开,什么情况?
2013年年末,天津桑梓地实业有限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派出其财务人员在天津银行天保支行开立了单位结算账户,此后该公司通过该账户进行三笔正常的存取款业务。12月5日,该公司将5000万元人民币汇入此账户,12月24日,因业务需要该公司又汇出4000万元,账户余额应为1000万元。然而几天以后,账户上的1000万元竟然不翼而飞,只剩下零头。据当事人回顾始末,整个事件显得疑点重重:2014年1月13日,该公司财务人员开户后来到天保支行打印对账单。发现账上的1000万元在2013年12月11日、16日和2014年1月6日分三次未经许可被转出,2013年12月21日该公司财务人员到天保支行打印对账单时,账户上的余额还是5000万元。也就是说,桑梓地公司的财务人员曾经看到了一张由天保支行出示的假对账单。
无独有偶,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包括天津智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余个客户身上,他们均在天保支行开立储蓄账户,此后也在陆续办理正常业务或个人储户时,发现其在天保支行的现金存款账户内的存款在未进行款项转出操作和存折(卡)未委托他人取款的情况下,出现了账户内存款莫名减少或消失的情形,涉及金额超4亿元人民币。
此案已经4年之久,经历多个法律环节,由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天津银行迟迟不举证,目前仍在天津高院尚未结案。这个案子到底是什么情况?暴露出了银行的哪些经营风险?求专业人士解答
不管迷团内幕是怎样的,天津银行都得完全承担起本息一起偿还的责任。并且负担储户法律诉等责任。作为银行的高层,更应该对如此高额存款丢失作一个全面的检讨,和合理的说法!银行的存取不是由一两个人就可以操作完成的,特别是如此高额存款,怎么能说是一两个人的操作下完成?
储户4亿存款在天津银行“人间蒸发”,4年谜团仍未解开,什么情况?
如果天津银行不想耍无赖,就没什么官司可打了!一个国有企业,信用如此之差,又如何去要求全民讲诚信?如某甲从天津银行借了一百万,被某乙偷或抢去了两万,涉及刑事案件,某甲因刑事案乙未抓归案未结案为由,拒绝还天津银行之贷款,天津银行允许吗?做人做事要将心比心,不要失信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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