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夫妻2人名字,男方父母全款支付,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一半?

夫妻共有2套房,一套是父母出资全款购买,另一套是夫妻共同购买,父母也出了几万。房产证都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如离婚,女方能分走多少呢。 房子是男方父母辛苦攒钱购买给儿子媳妇孙子的,如离婚肯定不愿意被分走。现女方要求分走两人共同购置的那套房。也就是一人一套房。

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代表就可以平分。而夫妻共同购买的这一套房,才可以平分。

离婚案中,共同财产的认定,一般不以是否有名字来认定,多数是以真实财产是否夫妻共同创造来认定。

一个案例:三套房上写有妻子名字,离婚后妻子只分得25%

这个案例说的是一对夫妻,未结始时,丈夫拥有三套房产。结婚后,为让妻子过得踏实,也是表示丈夫对妻子的真心实意。于是,就在三个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

然而,当夫妻两生了一个女儿后,两人关系出现了问题,妻子提出离婚。其中妻子说丈夫好吃懒做,但丈夫说他有租房的固定收入。

妻子提出三套房有夫妻共同名字,要按共同财产平分。

结果法院棍据情况,女方分得25%,男方分得7%。

妻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正确,拔回了妻子的上诉请求。

法律依据

以前,在离婚案件中,一般财产处理按《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现在《民法典》实施后,按民法典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条中,对夫妻财产,给出了明确划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如下: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以上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并不是加上了名字就成为共同财产,就可以进行等额分配。

结婚前一方的财产可以等额分配的条件

那么,在夫妻之中,一方的婚前财产,怎么才能够可以平分或者说要让对方的个人财产变成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的方法呢。

其实,我国法律对这种是有规定的,方法就是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实,这个条文的中心就只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夫妻结婚后,要想得到一方婚前财产,只有一种方法,即赠与。

不过,这个赠与一般不能凭口说,要对方写出书面把凭,即书面赠与的形式完成,并写清楚相关内容。

回到主题

题主问:房产证夫妻共同名字,男方父母全额付款,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到一半?

而在附题解释中讲,还有一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只付了几万元钱。

从这些情况来看,有一套房,就算写了夫妻名字,如果当初没有书面赠与协议,妻子是不能平分,上面已经有了判例,如果有书面协议就可平分。

但有笫二套房,父母给付的几万元,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这钱视为夫母对夫妻的帮赠。

因为,笫一套房本质就不是共同财产,而写上了个名字,不具备法律上可以平分的条件。

结束语:结婚前一方的房产,婚后写上了双方的名字,离婚时不能平方。如果要平分,在加名字时,需要房产所有方写出书面赠与手续,才具有平分条件或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证夫妻2人名字,男方父母全款支付,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一半?

我不懂这些,我只知道:

如果一个男人、一个家庭相信你,在你不出任何钱的情况下把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不应该最先考虑离婚了房子归谁。

我家房子就是,我没出一分钱,所以我从不考虑房子有没有我的一部分。如果不幸,我真的和他家无缘,那么这个不属于我的房子,我不会要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虽然我不是君子,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子,我也知道不是我的我不要。

房产证夫妻2人名字,男方父母全款支付,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一半?

房产证夫妻2人名字,男方父母全款支付,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一半?

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那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问题的这种房产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父母全款购房的产权登记情况对于房产归属的认定十分重要。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一般就认为是一人一半。不过一旦涉及房产分割,那未必就是一人一半。考虑到房产的价值以及现在房产加名产生的纠纷太多,我们法院在分割这类加名或赠与房产的时候,会考虑房屋现价、男方全额出资、双方对房地产所作的贡献、双方结婚时间、房屋居住情况、双方对房屋分割意见等因素。所以一旦离婚,也未必就一定一人一半。当然,也有的法院会简单的根据法律规定,从而直接认定一人一半。

至于问题所说的自己父母辛辛苦苦大半辈子攒钱买房,届时离婚涉及房产被分割的问题。这个确实存在这个可能性。当时购房的时候愿意加名,那自然要考虑到这个问题。当然,这个建议在赠与的时候附加一定的期限或者或者条件,减少有关争议。不过这种事情毕竟是涉及结婚,女方在这个时候占优势地位,想要加以限制未必容易。

房产证夫妻2人名字,男方父母全款支付,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一半?

您好!

不得不说,有时候涉及到婚姻的财产分割时,确实会产生很大的争议。俩人好的时候甜甜蜜蜜无所谓,一旦不好的时候,各种要求不管合理不合理,接踵而来。

先不论两套房的大小,大概率情况下,如果从“法”的角度,女方是可以分走一半房产的。至于是两套房一人一套、还是两个房各自一半,或是谁多点少点,看双方的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结果而定。

先说说两套房的产权归属

两套房全部登记的夫妻二人名字,姑且理解为登记的“共有情况”是“共同共有”,即从登记角度,视为两个各半。

  • 男方父母全资购买的那套房子,视同为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 夫妻共同购买的那套房产,视同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男方父母出的钱,如果没有特别声明的情况下,也视作是对双方赠与。

所以,大概率情况下,女方有房产份额,而且与房产是双方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没有关系。

一旦涉及到离婚,女方可以主张分走对应份额的房产。

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女方提出:夫妻共同购买的那套归她,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那套归题主。

并不太了解题主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谁有过错。而且,估计当初男方父母出资的时候,也没做什么特别说明例如借款,所以,如果双方没法协商一致,只能走诉讼离婚的方式。

而从现实中的判例来讲,具体到实际分割,往往会倾向于实际出资人多的一方、倾向于感情受害者一方。但是,能倾向多少,无法确定。

牢骚、抱怨、后悔,在这个节骨眼上是没有用的。建议题主可以先放放,估计现在还在气头上,等双方心态稍微平和下来之后,再好好协商一下。千万不要在不理智情况下,做出不理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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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夫妻2人名字,男方父母全款支付,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一半?

一方不出钱💰,而且还要加上自己的名字,这就是奔着离婚去的!就是为了钱💰!说是为了有保障,全他妈的鬼话!双方平等出钱买房,共同还贷,必须要写上双方名字。婚前必须约定好!免得婚后罗烂多!

房产证夫妻2人名字,男方父母全款支付,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一半?

从题主所说情况来看,如果双方没有协商或者其他约定,原则是可以一人一套配的。

一、一方父母全款购买,夫妻共同落名

先来看第一套房,按题主的表述,应该是指丈夫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了这套房,但房产证是落在夫妻二人名下的。

不过,题主没有明确,这套全款房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按照这条规定的前半句理解,婚前全款房,父母是出资买给自己子女的,赠与的是自己子女,因此婚前父母所购全款房应该归出资方子女所有。

但这条文真的是这样简单吗?显然不是。

后半句“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对于这半句的理解,司法实践中已经印证了,普遍都认为名字落在夫妻二人名下,就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也就是说,如果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全款房,但结婚时加上了儿媳妇的名字,则这套房就变成了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产权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如果全款房是父母婚后购买,这又怎么算呢?到底算是给自己子女的?还是连子女的配偶也算在内?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别净顾着看“个人财产”,真正要理解这句话,就必须反推,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有前提的,不仅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同时还要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才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而反过来说,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即使是一方父母出资,法律上还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实际上就一个结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不论是婚前婚后,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房产证上写不写名字,区别很大。

二、夫妻共同购买,父母也出了几万,怎么分?

有点没明白题主意思,到底是说双方父母都出了钱,男方父母出得多点、女方父母出了几万?还是说大头是夫妻二人出资,男方父母出了几万?

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夫妻双方名下,都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也就是说,将来分房时,就按各自父母出资的多少分配。

如果是后者,那就是夫妻二人婚内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出资的几万,可以视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或者也可以主张为借贷,夫妻二人作为婚内债务共同偿还。

但对房屋产权而言,是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除去父母出资额之外,平均分配。

小结:

题主的问题中,女方是可以要求分一套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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