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我认为父亲这样做合法。

很多人别继承法和民法典中的继承规定理解歪了。继承法规定,财产继承人分别为配偶,子女,然后才是父母和其它亲属。

于是就认为配偶,子女,父母在有了财产继承发生,他们都要参加继承的处理。

但我不这样认为。就题主的问题,母亲去世了,父亲把房产证改为他的名字,这合法吗?

从法律来讲,完全合法,因为你母亲死了,父亲是第一,继承人和,当第一继承人不在时,第二第三顺予继承人是没权利去要继承的财产的。所以,你父亲在你母亲去世后将房户证改为他的不但正常,而且合法。

如果说你父亲要处分财产,这就要通知处理财产的人来参加财产分割。

房产目前由第一继承人使用,改为他的各字是正确的。今后他百年后归世,才可以由儿女和其他继承人来进行处分。

结束语:母亲死后,父亲把房产证改为他的名字,这是法律法规该他所得。因为继承法和民法典都规定,配偶为第一个取得合法继承权的人。

此外,我想说一句,父母养我们一生,受尽万般苦,母亲过世了,父亲把房产证改在他的名下。其实一是怕兄弟姐妹为房起分争,闹得四分五裂,二是想自已老了有点依靠。因而,不管父亲处理对错。是否合法,我们都不要与之争论,顺着老人,就是孝道。这房子,今后都属于你们。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

依我之见:我国现行《继承法》明文规定一一公民去世后,如果去世前未留下“遗嘱”的,其所留下的遗产依法就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处理遗产。而本案例所述母亲去世后,父亲却将房屋过户在自己一人的各下为什么不合法呢?因为根据《继承法》之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夫妻丶子女丶父母。而本案例中对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房屋,“妻”去世了,该房产依法应当由“夫”分得该房一半的房产,而去世“妻”的另一半份额,依法应当由女儿与父亲各占50%的份额。如果“妻子”的父母仍健在,其“父母”也有资格分割“妻子”这一半份额的房产份额。

那么,怎么处理才是正确的做法呢?

依我之见一一首先父亲应当在其“妻子”所留遗产(含该房产)与女儿,如果妻子的父母仍健在的话共同协商一遗产处理清单几方共同签字,对该房产的处理应当由父亲在房管部门办理过房登记时,新的房产证除房主过户在父亲名下以外,还应当将“女儿”或健在的妻子的“父母”均应列入该房产产权“共有人”,或者共同寻求房产评估机构对该房的价值进行评估,由“父亲”对女儿或妻子的父母按份额以现金补偿。这样处理既合法,又化解了父女之间,以及与与岳父岳母的矛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父亲的做法既合情合理又合法,母亲去世后父亲虽然没有经过儿女同意把房产改写在自己的名下,但是房子是老俩口几十年辛勤劳作奋斗而来的,名义上房产证写的是去世母亲的名子,而事实是夫妻之间共有财产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况且父亲和母亲又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母亲去世后父亲有这个权利并且不需要征得儿女同意。而儿女的质疑只能说是用心不良、各怀鬼胎。

父亲的做法可能还有一层意思,也就是当自己撒手离世之时能对房产有话语权、有权利对房产进行公平的分配,而不致于儿女到时为了房产争的乱七八糟、争的你死我活的并且大动干戈,其实父亲的考虑还是有先见之明的、还是有周全考虑的,不管怎么说天下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儿女而做从不会有私心,也希望儿女平安幸福的生活、能够和谐相处,所以父亲的做法也希望在离世之前对财产的分配有一个平稳的过度而免生事端。作为儿女能够理解父亲的良苦用心吗?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你既然提出这个问题,难道是你家里不够和睦吗?一个家庭的小事,没必要闹得不可开交,还是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

话说回来,按照法律规定,母亲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说明自己遗产的分配方式,那么首选继承人就应该是爱人,然后才是孩子。做为儿女的你们也只能拿到母亲留下的遗产的一半,这个一半还是你们几个孩子的,试想你能得到多少呢?所以,家庭的事情最好不要用法律来谈拢,胜了官司,失了亲情。

你们已经没了母亲,应该好好商量一下如何照顾好父亲,如何让他老人家尽快走出悲痛,好好的度过有生之年。老父亲估计也是怕你们惦记那些家产,就算是他为了防止你们不孝顺的筹码吧,难道他去世后还能带走房子吗?早晚都是孩子们的,相煎何太急……你们可以想像一下父母亲都去世的场景,请且行且珍惜!

针对你这个问题,我的思维比较乱,很气氛,只说这些吧,个人愚见,看法不会更改。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谢谢邀请;要回答你这个提问,首先我声明;一,要撇开父亲和子女的种种不合,不扩大亲情矛盾。二,也要撇开用道德来绑架子女,以法律为准则,依法说事,回答起来也轻松,父亲跟子女都能接受,才是正确的。

楼主提的是,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合不合法的这个问题。就要看该房产是属于谁的,夫妻有没有约定,或者是有没有留下遗嘱,才能给楼主正确的回答。

如果该房产是母亲单方继承,或者是婚前的个人房产,母亲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根据继承法,可由去世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平等的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私自把房产改为自己的名字是不合法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也不可能为你父亲开绿灯,把房产确权变更为他的。

如果该房产是你父母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房产,你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她一半的房产就变为了遗产,依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你父亲拥有一半的产权,但他同时可以跟子女平等继承你母亲另一半的遗产,如果他私自将房产更变为他的名字,这就属于侵权行为不合法了。负责房地产更名的工作人员不是法盲,也绝对不会帮他办理的。

如果该房产就是你父亲的,或者是你父母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房产,但是,他们有合法约定或者是公证,一方去世后,房产更名为对方所有的话,你父亲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更名确权,该行为就是合法的。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去世前留有合法的遗嘱或者是公证,指定由你父亲继承遗产,你父亲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更名确权,是合法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母亲去世后,父亲没有经过儿女的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合法吗?

像这种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忽略不计。别说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家庭共有财产,本来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无所谓的,不可能把全家的名字都写到上边,写一个人的名字是现在的风俗习惯。所以说,房子以前是写的父亲、母亲两个人的名字也好,现在改写成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也好,本身也不影响房子产权的归属。

因为现在国家政策是,房子产权归属,不单单是看房产证上是写谁的名字,而主要是看房子是谁出资购买、建设的。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房子产权原本属母亲与父亲共有,(甚至属母亲私有。)再改为父亲的名子,也不会改变房子产权的归属。(除非母亲有合法遗嘱)。

这本属于家庭私事,一般没人干涉的。往往是家庭内部产生了矛盾,才会引起法律的干预。就像这种,因为,假如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去世了,这将出现母亲财产的继承问题。母亲的财产,其娘家父母本来是有继承权的。假若父亲将房产改成自己的名字后,影响了母亲娘家人的继承,这就会引起对父亲改房产名字进行法律追究。认为不合法。

法律是讲证据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再改名字,法院也会给予合理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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