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我认为,有上诉抗诉,案件发回重审,疫情等原因造成的,不过,这个不必揪心,在刑拘所一天都抵刑期的。

这个问题,本来是一个很正常的问题,但是,由于很多人不懂这方面的知织,或者是对这方面的情况了解不多,因而感到很迷茫。

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办理规定,和为什么案件判了有的很快分下监狱,而有的又很久都不分下去呢?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时间

一是逮捕后的办理时间

最初阶段,我们这里不多说,以人被逮捕开始计算办理时间,这个时间逻侦查阶段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刑事案件的办理作了详细规定。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这些规定可以得出一般案件,两个月要侦查完成,但复杂的三个月,如果大案要案,较复杂的时间可达五个月,这只是公安侦办时间。

如果对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这种情况,用的时间更长。

检察院的办理时间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30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注: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0日(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审查起诉期限内)。

公安把案子侦查,送检察院,案子在检察院又要审查一段时间,弄不好还会退侦,这个阶段,复杂案件又得几个月。

法院阶段所花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把案件审核完成,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30日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45天。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30天。

此外,在人民法院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时间会更长。

判决后不一年未送入监狱的原因是啥

按规定,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宣判有罪后,对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诉。检察院认为过重或过轻,可以抗诉。

但是,如呆这两种情况都不俱备,案件判决生效,生效后法院于十日内将判决文书送到刑拘所。

刑拘所根据判刑的期限,作出处理。

缓刑的交户籍地公安司法监管执行。拒刑期三五个月的,一般不送入监狱,在刑拘所执行完成。

对于刑期还有一年以上的,必须根据情况,送到监狱。

不过,为节约成本,一般不会一人就送,都会等有几人才送。

你老婆被判了十年徒刑,属于重刑。这种情况一年了还没送到监狱,我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是申诉或被抗诉。并且得到上级法院认同发回重审。因属大案,案件复杂,因而,法院有可能对案件进行补充查证。

二是患有疾病正在治疗。有病的人,监狱不收,必须治好了才收,于是还处于治疗阶段。

三是因疫情原因监狱不收疫情反犯人。这是为了防范疫情病毒入侵监狱,采用的阻隔方法。

大家知道,一个监狱劳改农场最少都上万,不能有半点疏忽大意。

在刑拘所时间抵刑期

很多人认为,判了刑要入监狱才算刑期,但事实并飞如此。法律规定,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后,刑期从逮捕之日起计算。

因而你不必纠结,她在刑拘所无论住多久,这个时间是算入了服刑期内得。

结束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一个案件。从公安,检察院到法院审理完结,少者半年,案情复杂者一年都不能完成。你老婆在上海犯罪被判了十年,说明是大案,判了一年未入监狱,应该是申诉或抗诉获批发回重审,或是有什么病正在治疗,或受疫情影响监狱不收等原固造成。

(正文完,以下为延长阅读,相关法律条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请问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到监狱服刑是要案件审结,判决生效。

我们一个刑事案件,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一审、二审。如果一个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逮捕,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走完这些程序,一年都是少的情况。我们之前办理的一个保险诈骗案件,走完这些程序前后花了三年左右。当事人就再看守所里面三年。当时法院一审判处的刑期是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所以最后基本是判罚的刑期与羁押的刑期差不多。

所以现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可能只是一审判决。如果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或者有其他同案被告人提起上诉,那案件就要进入二审程序。进入二审程序之后就要等二审法院裁判结果。另外,看守所也不是什么时候都将罪犯移送监狱服刑。有的是两个月移送一次。这个要看当地具体情况去判断。

请问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十年属于重刑犯,可以确定的是不会留在看守所服刑。在看守所服刑的一般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犯人,和被判处拘役的犯人。

你老婆的服刑地是女子监狱。

在看守所待一年时间不算长,她目前没有送女监去服刑,可能是因为以下某种原因造成的。

第一、可能受了疫情的影响。

疫情期间,看守所基本会停止向监狱输送犯人,因为监狱不像其他机构,一旦有疫情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以,监狱在疫情期间会停止接收新犯,停止会见亲属,减少或停止参观、帮教等与外界接触的活动。

第二、你老婆有可能在上诉,如果她有同案犯的话,有可能同案犯在上诉。

在一起案子中,不管有多少个同案犯,只要有其中一人上诉的话,这起案件等于还没有审理终结,得要等到终审判决下来后案子才能算审理终结。

如果想申诉,只能去监狱申诉。

第三、看守所在凑人数。

这种可能性也很大,如果看守所离监狱远的话,一次押送一名犯人跟一次押送多名犯人的开支差不多。所以,为了节约开支,看守所在凑够一定的人数后才会往监狱押送。

男性犯人比女性犯人要多,凑人数不用太长时间,女性犯人相对要少很多,所以凑起来就比较慢,虽然不能凑够一车,最起码也要凑三五个后才会一起押送。

在八九十年代,看守所不着急往监狱送人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在那些年代,逢重大节日前每个地方都要召开公审公判大会,所以为了制造声势,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公检法几个部门会在协调后暂时留下一批已决犯,等他们上过会场后再被送往各个监狱服刑改造。

估计你老婆目前在看守所过的是度日如年的日子,因为这种心情是每个已决犯普遍有过的心情,因为监狱的日子无论是在伙食方面,还是自由方面都要比在看守所强很多。

重要的是,到了监狱可以争取减刑,按照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最高可以减去二分之一的刑期。

以前减刑相对比较容易,高则一次性可以减三年,少则基本是6个月起步,十年刑期减四年多的大有人在。

现在减刑的幅度比较小,是按照考核分来计算的,虽然幅度小了,但是公平性强了,长刑期、短刑期犯人都有争取减刑的机会。如果有检举揭发、重大发明创造等立功表现,十年减半也不是没有可能。

你要想知道她为什么还不让下监的具体原因,最好亲自去看守所一趟,问问看守所民警具体原因,如果不是疫情原因,也不是正在上诉的原因,依照规定,你可以要求探视。

请问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可能是看守所的人忘记了,跟我一样,当年我已经被判刑,判决书都已经下来了,而比我后判刑的人都已经送到监狱里面去了,而我却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面,他们也在讨论我是不是被忘记了,某天一个监室的人就帮我问了一下看守所的民警,后来得到的答复就是案卷搞丢了。

请问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你老婆被人民法院判刑十年,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一年了。十年的刑期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种可能是已经上诉到上级人民法院,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已经下达了裁决书,可能在一个月之内送到服刑的场所。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刑事判决书,看守所根据刑期的长短书面报送省级(或者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监狱管理局根据刑期的长短进行分配到下辖各地市监狱。然后以公函的方式回复看守所。看守所收到省监狱管理局的公函(也可以说是投放监所通知单)后,就开始着手送被告人到指定的改造机关。因为财政单位要给看守所下拔人头费。仅供参加!

请问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你这个属于生效判决的执行问题。你老婆在上海被判刑十年了,看守所已经呆一年了,为什么还不送监,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你老婆在上海发案的,这个应该是在犯罪行为地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并宣布判决的,然后被判了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子公开宣判后,有十五日的上诉期,上诉期超过,被告人未上诉的,视为判决生效,然后就可以执行了。

对案件的执行问题,最主要的就是犯罪分子的送监执行。根据有关规定,犯罪分子要被送到自己的户籍地所在监狱执行,户籍地没有监狱的,需要到户籍地的上一级单位的监狱执行。比如,你老婆的户籍地是一个县城,但一般的县城是没有监狱的,她就需要到县城隶属的那个地级市的监狱执行。这个送监执行的期限为一个月,就是说,一个月内,要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通知书,将犯罪分子送监执行完毕!

至于你说的为什么一个月未执行的问题,首先有一个日期计算的问题,就是判决生效的日期起算,一个月内送监执行,而不是判决日期起算,有可能是你计算错误。还有就是不可抗力的影响,比如疫情原因,需要协调隔离的场所,而隔离场所已经满了,需要等隔离的房间等等,就无法执行了。

因此,没有执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个不要着急,你可以问一下生效判决的法院,向他们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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