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酒吧不满对方喝酒,多次脱掉对方裤子进行羞辱,都是女人为什么会这样疯狂?

去酒吧喝酒,因不满对方喝酒,同时女人多次脱对方裤子殴打,她们为什么这么不顾同伴之情?说说你们的看法?

这件事情,让我看出女人狼起来,比男人还狠。常言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不是为难,是侮辱,是一种犯罪。

这是中国检察网报道的一个真实案例,此案件发生在浙江的丽水,几位年青女子相约到一个酒吧喝酒,其中年仅19岁女子江某在喝酒时,因觉得同行女子杨某喝酒不爽快,故将杯子中的酒泼到对方脸上。后二人为此发生争执。

酒吧发生争执撕破了她们的友情

喝酒发生争执,这没什么,可以说在年青人中经常会遇上,但这三个女人在争执过程中,确发生了质的演变。江某对杨某实施殴打。期间,另一名同行女子叶某(另案处理)也与江某一起对杨某,实施殴打。同时并意图脱掉杨某裤子,对其进行羞辱。

真叫人寒心,同为女人,脱下裤人这意味着什么,难道她们不清楚吗?

事态的发展让人意想不到

叶某、江某在停止了一会儿后,又再次将杨某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江某用膝盖压在杨某胯部,趁机将杨某裤子脱至膝盖处,致使其露出身体隐私部位。

具起诉文书显示,杨某为保护自已,用双手向上拉住裤子。而叶某则采用抓扯杨某头发,解开其抓裤子的双手,继续实施殴打。期间,杨某将裤子拉回,江某某又抓扯住杨某头发,分散她的注意力并将杨某拉住裤子的双手解开,叶某则将杨某裤子再次脱至膝盖处,致使其再次露出身体隐私部位,江某用脚踢踹杨某裸露的屁股,两人持续对杨某实施殴打。

一直到杨某答应喝酒,二人才停手作罢。

看到这个过程,真是触目惊心!同为女人,还是一同去喝酒的人,怎么下得了这种狠毒之手。

爱害人报警

杨某社万般无奈之下,被迫喝下几瓶啤酒后,才得以离开酒吧。

发生此事是,在场另的还有另外两名男子,曾多次拉架、劝阻未果,并在现场看到杨某被殴打和被脱裤子的整个过程。

杨某离开后报了警,江某、叶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分别赔偿杨某5万后获得谅解。目前,江某因强制侮辱罪被起诉。

通过这个案倒,让我们难以理解今天的年青女人,她们为什么如此疯狂?为什么不知羞耻,为难自已的同性同伴呢?

如今,江某和叶某向对方赔偿了五万元钱,目前取保候审,从此案的性质之恶劣,根据《刑法》的规定,两人无论如何,都会被判刑。一旦判刑,就算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判缓刑,都在20岁的青春上打下了一个污点。

结束语:人与人之间相处,应该相互尊重,不应强人所难。更不应该采用暴力殴打侮辱同伴。同为女人,在身旁还有男人的情况下,脱下裤子,露出隐私,这是谁都不能容忍的。法律无请,好好的朋友聚会,背上案底过一生,不知有多么沉重。

因在酒吧不满对方喝酒,多次脱掉对方裤子进行羞辱,都是女人为什么会这样疯狂?

谢谢邀请: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愿题主的问题是虚拟的,不是事实。

那么笔者就按虚拟的思路假设想象,我真不敢说这是事实,巍巍中华,上下五千年,文明古国,那来这种野兽行为,真是耻辱至极,耍酒疯,脱人家裤子,酒吧老板去哪里了,笔者想说。

那位女人为什么那么猖狂,笔者大胆遐想:

第一倚仗权势耍酒疯做出不文明行为;

第二人高马大耍酒疯做出不文明行为;

第三富二代,父母掌上明珠,野惯了,耍酒疯做出不文明行为;

第四雌激素暴涨,耍酒疯做出不文明行为;

第五性生活糜烂,经常和他人玩羞辱他人的动作取乐,耍酒疯时会同样做出这种出格的事;

第六无视法律法规耍酒疯时会做出这种不文明行为;

第七浑身流氓行为,耍酒疯时会做出这种不文明行为;

第八是…

总而言之,对这种人不能原谅,首先法律惩罚,及次以暴制暴。

因在酒吧不满对方喝酒,多次脱掉对方裤子进行羞辱,都是女人为什么会这样疯狂?

心胸狭隘、蛇蝎心肠、目光短浅。很多刑事案件中,挖小孩眼睛、投毒的都是这些人。男的犯罪方式和她们大大不同。宁得罪男人,不要得罪这些人。尤其不可让这些人有权,更差劲。

因在酒吧不满对方喝酒,多次脱掉对方裤子进行羞辱,都是女人为什么会这样疯狂?

上酒吧女人,没有几个正经的。都是去醉生梦死,买醉。可以说生活空虚寂寞或者不如意,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所以,有出格的行为也就不奇怪了!

因在酒吧不满对方喝酒,多次脱掉对方裤子进行羞辱,都是女人为什么会这样疯狂?

女人疯狂起来太疯狂,本来在酒吧喝喝酒听听音乐就是减缓自己一天的工作和精神压力并在音乐声中摇头摆尾放松一下自己的情绪,别提有多惬意。当然或许有些女人由于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过大通过其它一些方式来渲泄一下自己的情绪也无可厚非,但也有些女人不胜酒力情绪失控、有的装疯卖傻做出了一些过激的行为甚至有极个别女人本身就心胸狭窄、思想极端、三观不正甚至作出用语言和行为来羞辱女性对方,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真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因在酒吧不满对方喝酒,多次脱掉对方裤子进行羞辱,都是女人为什么会这样疯狂?

有人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但在身活中,总会遇上一些人,他们喜欢欺弱,不分是谁,只要自已高兴了,根本不管你是谁。就如题主说的这个问题,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丑恶一面,不是女人有多疯狂,而是有多无知。

这篇文章我看过。说的是甲乙丙三个女生去酒吧喝酒,其中乙不喝,甲和丙就对乙进行殴打,扯头发正,并强行将丙的裤子脱了,让隐私部份露出,当乙用手去把裤子拉上来,她们两个又一人扯头发分散她的注意力,另一人又把裤子给脱掉。

一直这样,并多次殴打。最后乙答应喝酒,才告一段落。

在此过程中,始终有男生在一旁观望。

最后,乙在喝了几瓶啤酒后,报警。而甲与丙后来投案自首。对乙分另给予了五万元的赔偿,现二人取保候审,等待法院最后判决。

看了这个触没惊心的女人为难女人的案件,我在想,同为女性,为什么对同伴下得了这样的狠手!

不过,通过这个事件,让我们看明白了一些道理。

一是女人心,狠起来是比任何人都狠的。

二是我们平时交友一定要仔细,不可乱交滥交,对于一些人,一些无底线,无爱心的人,无论是男是女,只能远离,否则害了自已。

三是法制社会,不可妄为,更不可太猖狂。如上面猖狂的两个女人,不但花了钱,还被法律处罚,害自已一生。

结束语:朋友一起,应该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去酒吧喝酒,是一种娱乐,能喝多喝,高兴就好。而因此大打出手,强脱裤子,侮辱他人的疯狂之举,是违法的,不但伤了朋友情,还会因违法犯罪害自已一身。

女人应该更有包容和爱心,这种女人为难女人的做法,看是疯狂,实为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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