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十年代农村生产队社员超支大户如何一笔勾销进入大包干?
没经过大集体,是不知道当年的父老乡亲有多么艰辛,曰子过得有多么的苦。但有一点要说明白,进入大包干时,超支户的帐不会"一笔勾销″,我家九口人,劳力少,超支近千元,是当时出了名的超支大户,现在来回答这个问题。
集体时期的劳动情况大集体时期,是生产队为编制,即现在的村民小组。劳动情况是统一集中在一起劳动,劳动力的使用和分配由集体进行。
生产队有队长,负责按排集体的劳动力从事工作。记得那时分为男劳动力和女劳动力,男劳动力干一个工作曰的劳动评分十分,女的干一天劳动评八分。我是孩子,评四分。男人们干下田下力的活儿,女人们干山上种地的活。十分为一个劳动日。
每年年底决算,按分加为劳动日,进行全集休分配,比如一家人的工分加来为8200分,即为820个劳动。全集体加在一起,对集体当年总收入进行分配。
不过,有一点大家可能不信,当年集体时,我们全年结算,每个劳动力最差的一年只分得8分钱,最高一年为5角。细想起来确实艰难辛苦!
这里的分配是把粮食按当时国家的规定每斤稻谷9分5厘来折算加集体副业进行分配。此外,红苕,洋芋是按每百斤折七斤稻谷来纳收总粮计算分配。
集体时的收入和分配原则一是收入。
我们属高山地区,收入只有两块,一块是现金收入,一块是种粮收入。
现金收入是集体副业收入,主要来源集体经济的开展,如卖木料,茶叶,棕片,卖余粮给国家等。
二是粮食。
因山高气温差,不出小麦、油菜,田里只做一季水稻,土里做两季,一季土豆(洋芋),一季红苕。
分配原则是人口与劳力三七开或四六开。人口分七或六十,劳动力分三或四十,百分比。
这里要说明一下,恐怕没经过的人不明白这个分成。三七开就是一百斤粮食拿七十斤按全集体的人口分配,三十斤按劳动力分配。
比如说全生产队有一百人,全年生产粮食交给国家公粮,余粮后余十万斤,一百人拿七万斤按人头分,三万斤按总劳动力分。
这样的分配方式,主要解决人多劳动力少的人口吃饭问题,如全部按劳分配,老弱病残幼不能下地干活的,就无法生存。大集体时期的优越性就是彰显在此。
为什么会出现超支心情況大集体时期出现超支户和进钱户两个户型。进钱户是劳动力好的家庭,这种家庭吃空饭的人(老弱病残幼,吃得做不得)少的家庭每年都会剩钱,而吃空饭人多的家庭,就会出现超支。
起支,实际就是差集体的钱。
具体超支情况是这样的:如我们家当时九口人,劳动人二人,每年我们大干苦干都只有800个劳动日,但分粮九人分吃集体的总粮百分之六十或七十。按此计算人均分粮500斤,我家分得4500斤,劳动力一个分一斤,可分800斤,合计5300斤。
而另一户五人,但四人劳动,有1400个劳动,四人分粮食每人500斤共计2000斤,劳动日分1400斤合计3400斤粮食。
结算粮食统一按9分5厘计算,我家5300斤X0.095元=503.5元,这是我们进的数,但假如劳动力全生产队决算只有3角一个,我们家800x0.3元二240元。503.5一240二260.5元。这一年我们家超支了260.5元。
而另一户分3400x0.095元二323元,而劳动力是1400✘0.3元二420元,收入420一323二97元,这家就要进钱97元。
当时集体所有制,没有经济来源,多分了粮食就要拿钱出去,但家里无钱,于是就欠着,这样叫超支。按事实来说话,就是劳力少人多的家庭,吃了劳动力好吃空饭人少的家庭生产的粮食。
超支最终怎么处理?改革开放来,田土山林划到户,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人,这在力史上叫大包干。我们地方是这样处理的:
一是把集体的的资产(公房、耕牛和农具)全部折价为钱,进行资产处理,按人分配。这样,要进钱的人家,分到财产后多退少补,起支户把分得财产加进去,减去应分的财产,多退少补。
我们家里六个孩子,加上随我们居住的外婆,共九人,径过这一折腾下来,总共差集体950多元。这笔钱今天不当事的,但在当年的农村,算天文数了。
当时集体在乡信用社贷款800元,加上利益850元左右,群众讨论,让我们去还贷款,余下部分免了。
超支转为贷款,利息日日上升,为防帐越背越深,越滚越大,一九八二年,我们在父母的带领下,从分得的山林里,砍伐了二十多个立方米的杉木树,人工一天两回,运到十公里的河谷公路边,以每立方米45元的价格出售给国家林业站,才还清了这笔超支。
现回想起当年肩上运一回木料出村行走在泥巴山路上的艰苦日子,满眼都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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