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中女孩跳水轻生事件,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救?

对自己一顿灵魂拷问,如果是我,我会跳下水去救!当然救不救得成是另外一回事,但至少那一刻我会忘了气温是零下3摄氏度。 九几年在深圳大梅沙下海拖过一个人,是和朋友两个人一起的,两人救一个,现在回想还是后怕。下水救人的困难程度的确是像在拼命,当时我和朋友两人拖一个,也是到了体力的极限,上岸后全身都是指甲痕,特别是手臂上,深深的抓痕。但那是海吖,安徽女孩下水那地方不过就是河沟,况且河边还那么宽是浅水区,凭什么就在那么多警察面前把命给丢了,难道就凭一个花季少女一时想不开,就活该丢命么!这世道,什么药可治?

这上面有很多回答,都牛逼轰轰的说一定会救,说句实话,这些人中,我敢说大部分不会去。说肯定会去的人,只不过在这上面图热闹或弄得随大流的流量而鼓掌吧了。

一个老人倒在大街上,多数都是学生去扶,大人们行政匆匆过也匆匆,根本没一人去扶的现象才一次两次吗?原因是他们怕受斗牵连被反咬一口。这要命吗?不要,不要都不干何况要命的事。

记得多年以前,我在成都某客车站,我坐长途汽车刚进站就听一个女的喊有人抢包!有人抢人!结果没见一人去追,我下车去只见女人哭。

如果此事我一提问大家会去追歹徒吗?估计90%的人会高呼我会义无反顾的追!

事不临头可以谁便吹,款高腔说头话,真真遇上事,表现绝对不是这样。

能去救的人,不是这种吹牛的人,是闷声不响的人。一个学生,一个老人,一个农民工这些平时不起眼不吹牛的人,遇上此事,可能一下便去救了,这种事倒很多。我而且相信只有不吹牛,不自认为自有人格风格多高尚的人,才更多的出现义无反顾。

我不是说没有好人,没有见义勇为的人,我们今天见义勇为者多,但高喊我行,我会不要命去救别人的人,有几个是真心值得疑问。

人,要有公道、正直、善良和仁爱之心,有了这些,当遇到事时,会妥善决定自已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不是强迫或带有某种目的的,这才是一人间真情流露!

安徽高中女孩跳水轻生事件,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救?

肯定会去救!我是共产党员,是退役四级军士长,平时又是游泳爱好者,说实在话,就当时女孩背对着我们的那个时候是最佳救人时机,我们批评那几个警察是因为他们对工作不负责任,畏手畏脚,动作慢慢吞吞,忘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明明知道是去救跳河的人连个绳子都没有,最基本的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漠视生命,对不起头上的国徽,我们并不希望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人的生命,但是危机关头,不会去想那么多,这几个人我敢说一旦国家有难,你让他们上战场绝对的是逃兵,他们首先考虑自己的安全,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句口号,这几个只是穿了警服的普通人。可能连普通人都不如,普通人还有做英雄的冲动。人民群众都不是瞎子,大家都看在眼里,你怎么样不是你说的怎么怎么好,实际行动证明一切,在现在这个信息社会,录音录像人人都有的时代,不是你一句两句话人家就相信你。

安徽高中女孩跳水轻生事件,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救?

这事如果是我在现场,旁边若是没有警察,我敢说这个女孩肯定不会让她死:第一我会水,像这种死水五米深和一米深对会游泳的人来说基本没什么区别,看现场情况水质是很清的,底部并无杂草,时间又是中午光线好很容易施救,危险性并不是很大。第二:看着女孩穿衣服很多,这种情况一般落水人很难在短时间内沉入水中。再说距岸边不足五米用时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既便是气温有点底,但是在水里一时半会也不会冻死人的。第三:岸边还有很多人,只要有人第一个敢跳下去救人,相信就会有人紧跟着跳下去帮助的,这是人性的本能,无须质疑。第四:我曾经也救过一个投河自尽的中年妇女,有点经验:那是一条黄河水渠,有十多米宽,两米多深,水的流速很快,当时我正在渠里洗鱼网,听着桥上有人喊救命有人跳河在水里挣扎顺流而下,正巧离我不远,记得当时是游过去抓住了她的头发硬拖上来的,她喝了很多水,但是救出水人还会哭,最后也没有送医院就被她家人背回家了,过后我还真有些后怕了,那时候我还不到二十岁。按视频里看到这种情况我认为主要是让警察给耽误了,如果现场没有警察只要有路人都会尽力施救的,因为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只要有人目睹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陨失的!唉!可惜了!真的为这个女孩子的作为感到晚昔。

安徽高中女孩跳水轻生事件,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救?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安徽高中女孩跳水轻生事件,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救?

可叹,可悲的是一条年轻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我们都是人,如果是我们自己的孩子处在生死边缘,你最希望得到的什么?当然都希望有人出手相助得到生命的挽救,这是人心,人道,人格,人情所决定的,中华文明几千年,我们的祖先留下的格言,见死不救非君子,救死扶伤不是也不可能是无谓的牺牲,这是我们华夏儿女的传统美德和颂尚的精神,如果有人处于危难生死边缘,先权衡评估一下价值,值不值得,什么一命换一命,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不想活的人,什么警察不是超人,把应该发扬的精神演变成一种等价交换,那么我们提倡发揚的奋不顾身,毫不利己,舍己救人,雷锋精神都被颠覆,甚至成为糟粕,这究竟把我们文明的社会导向何处?一个17岁尚未成年的花季少女,到了不想活在世上,总究竟是幼稚,但还作为指责的理由,意思是该死,否则指责什么?有什么意义!实际上是为这次失败的事件,寻找借口和理由。

让我们再回到事发现埸的埸景,女孩当时是在浅水滩也很长时间,既然在浅水滩的女孩立在水中没有发生危险,为什么只需要举手之劳而且二米距离近在咫尺,却描绘得救人者要冒着生命危险救人,太脱离实际,估作玄虚,用想象出的危险作为事实和理由,真的是太荒唐了,爭论的焦点和事实却存在这样的虚伪,真的是使人难以接受和无言了!因为女孩不是在深水中挣扎需要会游泳有救助能力的人去救援,而是在没有任何危险的浅滩!浅滩!!浅滩!!!

安徽高中女孩跳水轻生事件,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救?

我绝对会去救!我不是信口开河,2018年我为了救群众,左小腿被汽车压至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当时在场的党员干部往后缩,可是我冲上去了(我不是党员,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我觉得是否救人,和一个人的素质有关,不是说是党员干部是警察,就当然的具有见义勇为的基因。何况这个事件中,在场警务人员是负有特定义务的人,不仅仅需要救人的勇气,还得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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