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工人60岁退休,大家有什么看法?

劳动法规定,特殊岗位的退休年龄是55岁,煤矿工系特殊岗位,应该五十五十退休,如果六十岁退休,我的看法是既违法又不合理。一、关于特殊岗位退休的规定

我国退休年龄规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煤矿工为井下作业,退休不该是六十岁。

二、我的看法是,煤矿工人工作艰辛,不该推迟退休,推迟了无益

劳动者,劳力者无人知其辛苦,但我最知。

他们五十五岁,身体进入多病期,所以,就算推迟退休,身体不能适应工作,等于无益,何苦推迟。

结束语:凡事有度,超出了度一切无用。煤矿工人,从事体力劳动,到了五十多岁,身体不能再承受重体活,如果硬性延迟退休,对国家和单位都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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