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我认为:这个临时工该开除,而且开除得好!原因是什么?在国家和人民危难之时,不服从安排,如果造成了损失,或酿成重大事故,还应该进监狱。
一个人,最大的缺点或叫最看不到事的就是对事不分轻重缓急。并且对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总是站在自已的立场和利益上去大叫合不合理,公不公平。
一、防洪大坝值守是重大工作任务国家除了战争,抵抗敌人侵略外,最为重要的就是抗洪抢险,火灾,突发性重大事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这一些事件为第二紧急重要事件。
疫情期间,不但工作人员要参加抗疫,而且要求全民参与,这种情形大家应该记忆犹新。如果你敢不服从指挥听从命令,后果大家知道。
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的值班执守,在战场叫违抗军令。防洪抗洪,是工作还是每个公民的职责、义务,你的违抗会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如果因你的未值守发生洪灾,将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多大危害。
二、开除你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根据本条法律第二款来看,你就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此外按紧急情况的相关规定,你都应该被开除。
三、我们不能光顾自已过于自私无论什么时侯,我的做人不能光顾自己,不能太过任性。
人要分得了五阳六阳,要看得清楚每件事的轻重缓急。平时有些违规,不听安排,领导可能会宽容,但在重要时刻你仍这样,必定引起领导的愤怒。不开除你还开除谁!
如果人人都是你这种思想,战场上还有人去打敌人吗?那是生死存亡的事,可能还未开抢全跑光了。
结束语:人不能太任性太自私,更不能对事分不了轻重缓急。当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要受到危害时,我们不但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还要认真履职尽责。防洪守坝,属重要工作,拒绝参加不但违法违规,还会酿成大祸,开除你是应该的。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我曾经在一个单位临时做过,中午正式工天天有食堂供着四菜一汤;夏天每人发了一件800元的半截袖;过年家里的吃喝全不用买;工资收入比我们高出三倍还要多,就是因为身份多了几个章,是正式的。实际的活,大部分是我们在做,他们在办公室和喝酒的时间比我们多多了。
听一个人说过,正式工每天在防线的补助是200元,而临时工的补助是100元。一个正、一个临字,让两批人成为了同岗不同酬的代表,也让临时工成为被人看不起的那一批人。
临时工在单位防汛工作安排中,服不服从管理,能看出单位平时对他们的工作、生活、思想方面的关心程度。单位在临时工需要解决实际困难的时候,没有及时出手相助,让临时工没有家的感觉,在工作安排上自然有些抵触情绪。
在参加防洪大堤值班时,制定的制度是怎么样的,正式的和临时的是否同样值班,同样的待遇,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有没有偏差,就是明补和暗补,让人的心理失衡,不想服从管理了,不想看到一样的工作两种差别两种待遇了。
在工作的安排方面,正式工与临时工是否都一样安排到大堤值班,有无正式工拒绝值班安排?是如何处理的?正式工拒绝值班时,轻描淡写地过去了,把临时工的名字写上去,安排临时工值班。临时工不值班,就给予开除处理。同样的过错,不一样的处理结果,引发大家的思考是必然的。
我认为能招临时工,干着正式工的工作,在工资待遇、工作安排、工作过失处理上,做到一视同仁,使大家心平气和的工作,不为了自己的身份而纠结,而被别人瞧不起。
现在辅警的待遇提高了就是这个道理,他们从事的工作不比正式在编警察少。提高各种待遇,有各种奖励,让他们在工作中得到满足和荣誉,对于稳定辅警这支队伍,是大有益处的。
人为地分为三六九等,不公平也不合理,心理失衡的人们不会做好每一件事情的。公平,不是嘴上说说的,要落实在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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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个人觉得,从道德层面上说是公平的,但从体制管理来说不算太公平,既然甲方认为是临时的,那么乙方也可以临时推脱,这样是公平。
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当然是公平的,不过,被辞退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吧。
他为什么拒绝值班?他为什么拒绝值班呢?因为他的目光短浅只看到眼前。
他是临时工,临时工待遇各方面都跟正式工不同,出于一己之私,他拒绝了值班,他还有自己的家庭孩子,他还有自己的父母。
他肯定会想到,如果他一个临时工,这个时候出了事,那么他的家庭该怎么办呢?还有就是临时工跟正式工,平时的待遇方面肯定会有不同。
他认为,关键时刻了,肯定是那些临时工多出力,他一个临时工那么卖力干嘛,不管他多么卖力干事,他还不是一个临时工而已。
二、没有大局意识临时工不愿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说明他是个没得责任心的人,也说明关键时刻他只会想到自己的生命问题。
他只从他的安全着想,考虑到她个人的安危,考虑到他的家庭,没有大局意识,没有责任心,关键时刻还在考虑个人利益得失。
这个时候,还怎么分临时工与正式工?所有人都是同心协力,一致抗洪,没有大家庭的安全,还能有小家庭的平安无事吗?
三、这种员工辞退是公平的不辞退才不公平对于这种关键时刻只顾及自己安危的员工,不辞退还留着干嘛呢?辞退了肯定是公平的,补辞退的话,对于那些为了工作鞠躬尽瘁的人不公平。
单位用人,肯定不会是为了有个人在那上班就行了,而是那个人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最起码的要对工作有责任心。
最后:这个临时工,既然会拒绝值班,那么他就会想到会被辞退,可是,被辞退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因为那是他该得到的结果,估计,那也是他想要的结果吧,所以,根本不存在对他不公平一说。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据黄石市西塞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14日发布的通报:从2020年7月8日起,西塞山工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每人每两天执行一次夜班巡逻任务,财政分局临聘工作人员叶某被编入夜班巡逻组。叶某以非党员、非正式在职在编干部为由,不愿参与夜班值守。期间领导同事多次做其思想工作。7月11日凌晨3时,巡逻组清点人数时发现叶某未到岗,拒接电话。上午8时,电话联系上叶某后,其再次表示不参与值班,且在园区纪工委安排人员进行谈话时,以在家带小孩为由,拒绝见面。
叶某在防汛期间,不服从园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指挥,擅离职守,经多次劝导后,仍不到岗,其行为严重违反了防汛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2020年7月13日,西塞山工业园区党工委给予叶某辞退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由于叶某只是湖北黄石西塞山工业园区财政分局一名编制以外的临时工,所以他被辞退的事立即成为热点,网民针对其临时工这一特殊职业身份,对其犯错行为遭到的处理结果,纷纷发表看法、展开议论。
赞同的声音
支持政府做法的网友认为:抗洪救灾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何况临时工也是政府工作人员,在大局面前,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就要严加处理,辞退大快人心!”
反对者认为:临时工平时干最多的工作,拿最少的钱,所以工作没有积极性,这是临时工中普遍存在的心态。处理结果显得重了,叶某有点冤。
反对的声音
我们承认几乎每一个政府机关单位都有临时工,只是数量多少问题。但是,对于老百姓而言,他可能不知道你是临时工,只知道你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党的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名政府工作人员面对灾难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我们不拿公务员来比较,就拿基层农村的干部来做个比较。
南石门村是这次特大洪水中受灾最严重的村庄之一。洪水到来时,村支部书记王双廷和弟弟王生廷不顾个人安危,挨家挨户拍门拍窗通知大家避难,将198名村民从肆虐的洪水中救了出来,而王生廷的妻子却因未得到及时救援而不幸身亡。
在抗洪救灾中,像王双廷这样的基层干部,村村都有,到处都是,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艰难困苦中有着充分的体现。面对灾害,他们身先士卒、舍小家顾大家,和受灾群众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形成了抗灾救灾的伟大力量。
这位王双廷也不是体制内的人员,他的身份只是个农民,甚至在平时面对叶某这样的临时工,还要曲意逢迎。
但是,当无情的洪水不期而至时,我们看到的是一支支党员干部和群众组成的义务救灾队伍,奔走在大堤之上,活跃在各个抗灾现场。他们舍小家,顾大家,彻夜奔忙,像一支支火炬,在灾区群众最艰难的时刻,传递着守望相助的温暖。他们是中流砥柱,用坚强支撑起灾区群众抗震救灾的希望与信心 。请注意,他们中的很多人,并不是党员,更不是干部,而和我们一样,只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还有,灾情发生以来,无数解放军指战员迅速奔赴现场抢险救援,这些战士,是干部吗?不是!是党员吗?很多也不是!但是他们发扬部队良好的战斗作风,哪 里有险情,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受灾群众,哪里就有解放军的身影。对比他们,叶某有什么理由退缩?
我们承认,临时工在一些待遇上与正式工有一定的差距,如果你不满意,完全可以辞职。但是你在这个岗位上,就要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大灾面前,不是你讲个人利益的时候!
我的态度很明确,这种人,就该开除!
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临时工拒绝接受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被辞退,合理吗,公平吗,单位有这个权利吗,临时工能不能为自己追回补偿,或者要求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辞退?
首先来讲,临时工有权利拒绝参加防洪大坝值班轮守。地方政府因灾情安排单位轮班值守,肯定是指的正式职工,而不是包括临时工在内。一般这时候,都会统计单位职工人数,确定可以安排上坝轮班值守的总体力量,以利于总体协调和分配任务。统计的根据,是单位上报人数,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进行核实。需要请假或者因帮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也需要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证明。按程序,这些事情与临时工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临时工不在征召之列,当然有权利拒绝参加。临时工与单位签定的是用工合同,付出劳动,获得报酬,如果单位有临时征召,应该与临时工进行协商,征得临时工同意,并支付额外的报酬。临时工有接受的权利,当然也有拒绝的权利。
其次,单位有权利因拒绝征召辞退临时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劳动者无过错,单位也有权利解除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即可。临时工如果不服从单位规章制度管理,或者单位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临时工有权利提出经济补偿或者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因拒绝临时征召辞退,必须做出经济补偿。
临时工拒绝上坝值守,是个人的正当权利,却不值得提倡。单位当然不能全然指望临时工上坝值守,但也有责任和义务,在大灾大难面前,整合所有的力量,参与救灾抗灾。这就和当年的“范跑跑”一样,他认为自己有跑的权利,但教育主管部门也认为更应该让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而不是一心只想着自己、毫无道德良俗的自私自利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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