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公司辞退孕妇,无正当理由的,必须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孕妇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一、辞退孕妇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孕妇区别于普通员工不得依法解除合同的的情形:
1.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单位裁员的
用人单位以以上理由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金额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任何赔偿的情形:1.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拒不改正的
举例说明: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有一名孕妇,泡病假在家保胎,病假到期后,既不提供病假条也不写事假条,就以自己是孕期受保护为由,不上班。根据《员工手册》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即构成严重过失,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我们单位以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她劳动仲裁输了。
三、说了这么多,只是陈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是照搬法条的冰冷的机器,我们都有妻子儿女,都懂得孕期的不易。所以,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孕妇更多的照顾,更多的宽容!
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国家很早就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女职工的劳动(聘任)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往往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在此情况下,你可以找单位工会女工主任请求帮助。也不排除单位女工主任碍于领导压力,不敢与你主张正义。你可以直接到上一级工会女工部寻求法律帮助。一般上级工会女工部在接到女职工的求助后,都会与企业工会联系沟通,要求企业按照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合理合法解决女职工的诉求。
如果上两步都不能合法解决诉求,你还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法律帮助。
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您好!谢谢邀请:)
公司辞退孕妇。。。一般情况(正常的雇佣关系下),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女员工在三期(孕期、产假、浦乳期)是不能被辞退的,除非女员工有违纪的现象。当年还真的开掉过一个孕期的员工,因为出具虚假病假单,印象中至少连续三四个月吧,她老大找我让我查查这个事儿,结果一查一着准。。。后来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她自知理亏也没做任何解释。。。所以,如果是违纪现象,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其它情况不确定的话,建议咨询劳动局,拿到官方一手的解释对双方都比较好
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合法与孕妇解除劳动关系有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孕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
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员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与怀孕的员工解除合同。但是这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怀孕的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比如不来上班也不请假,那就会构成旷工。旷工达到一定的天数,企业就可以单方面辞退孕妇,而且不给予赔偿。
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应邀回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女职工如符合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效:(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女职工处于“孕期”的,如女职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孕期女职工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主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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