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从感情上来讲,鲁迅先生是为了摆脱旧时包办婚姻,追求自己恋爱,敢于追求爱情,但是,从道德和法律来讲,在没有和妻子朱安离婚的情况下,竟然和许广平同居,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重婚?

这个定位是厚今薄古了!重婚罪是解放后才诞生的,鲁迅1936年就去世了,你拿过去的婚姻制度硬塞进了今天的婚姻法,那是乔老爷乱点鸳鸯谱了!

民国废除了一夫多妻制,是个巨大的进步。在几千以前中国都是一夫多妻制,在南宋以前(老百姓)是乱性和婚姻共存的。在汉唐时是乱性的!譬如:大将军卫青、皇后卫子夫都不是一个父母,只知道其母卫媪;汉武帝刘彻的母亲王志在进宫前就生下一个女儿,王志还有同母异父的两兄弟。唐朝的乱性就不说了。

在春秋战国时期,据《周礼.地宫》中记载,每年三月三,有一个叫“春社”,(庶民)男女都要到野外去苟合生子,不去要受处罚的。所以,老子、孔子、孟子、鬼谷子都是野合的,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

所以不能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事,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衡量过去发生的事,并且用自己的道德情操来平衡所有的事!

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你觉得用现在的法律去审判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如果是这样,不与原配离婚,与小三同居,当然是重婚重啰!不顾旧社会的婚姻法是否可以有二妻?我对这问题不清楚!有待查资料。

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法律实施具有实效性。

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那首先得搞清楚,鲁迅和他妻子的婚姻是否经过法律登记。我想大概率是没有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本身就无法律认定。何来重婚?所以这个问题本身就愚蠢。

鲁迅与许广平同居,却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不知用现在的理念问过去的问题!鲁迅许广平时代,并未彻底摆脱中国封建意识,一夫多妻是普遍现象,越是经济自由的人,妻妾就越多,而中国的精英阶层多是一夫多妻。另外,当时是否有《婚姻法》尚不得而知,即使有,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也难实施。郭德纲挂在嘴上的“我师傅留给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侯震”就是侯宝林大夫人的孙子,而侯大夫人与其她两房夫人与侯宝林一直生活到解放后才按照人民政府的要求分开过的。所以,鲁许同居在当时不构成重婚罪。相反,鲁迅与前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婚姻,而与许广平则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新式婚姻,在向往新生活的一代新人中,非旦不被诟病,而被三年为楷模。这与当下官员包二奶,有钱人养小三有着本质的区别。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