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退役军人55岁提前退休,成了《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热点?

《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经于2021年1月一日正式生效执行。其中第五十条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那为什么此法已经实行一年多,这个55岁提前退休的话题,还是如此让很多人热议呢?我想有几个主要原因。

现实和期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为大家都觉得《退役军人保障法》既然是专门保障退役军人的法律,就应该有干货,有实打实的保障力度。其实涉及到退役军人最主要的保障就是:安置、养老和医疗。其中养老又是最重要的,因为安置的以后也有退休问题,首先有了养老问题,才能谈到医疗保障问题。所以养老是核心。

但是退保法就只有第五十条涉及到这个问题,还只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而且这一条其实没有明显的优惠力度。因为那怕你不是退役军人,你就是一个普通的就业者,企业和单位也要依法保障你参加保险的权利,而且保险都是累计计算年限,你换不换厂影响不是太大。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没有解决退休年龄的问题。简单的来说就是没有解决提前退休的问题。

过于重视精神褒奖,而物质层面过少。

当然目前国家对退役军人工作还是相当重视,不然没有必要专门成立一个部门来管理这个事情。只是对于退役军人来说,他们更多的也是生活在现实生活中,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唱高调,如何保障生活质量。

不得不承认,退役军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任何一点福利的保障,算下来都是一爱巨大无比开支。也许一步到位不现实,也可以采取综合措施来考虑。

55岁退休不搞硬性规定。你如果觉得自己可以继续工作,可以继续。如果不愿意可以提前退休。可以把复现役的年限折算为对应的月书。比如当兵一年算两个月,如果你是十年就是二十个月。然后用六十岁减少二十个月,就是你应该退休的年龄。不换你当兵多少年,如果你回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有了15年,再加上服役年限,都会超过15年,也是符合退休的条件之一。也可以专门成立一个退役军人养老基金。有爱心的人士和企业可以为这个基金里面捐款,然后作为对退役军人提前退休的一种调节基金。对于确实回来后,应该安置工作的,因为种种原因后来选择了自主择业的,可以考虑55岁提前退休。这也是意见比较大的一部分群体,安置工作落空了,结果养老方面的质量又大打折扣了。

所以,希望采取配套的法律保障,来让退役军人保障法保障有力。我们常说,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对于未来有从军梦的青年人来说,退役军人是他们从军爱国最好的广告,因为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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