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被中介套路,现在要帮业主承担所有税费,我该如何维权?

上两个月看中了一套190平的2手房子,让中介报价,中介直接发了张报价单,图中看到契税,个人税和豪宅税共7.8%,因为第一次买房,我以为这些都是买方应该要缴纳的税费,但现在才知道买方只需缴纳契税而已,但中介故意隐瞒,一直没有向我透露过我应承担的税费和卖方应承担的税费,在我不知情并诱导我签了合同,并在合同上附加了“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的条文,我现在要为买方承担近20多W的税费,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追讨中介吗?或者此合同可以作废吗?

从一定程度上讲,现在买房之间由买家承担税费,可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最少在上海是这样的。这样一方面也可以便于卖家算账,另一方面也便于买方计算所有的附加买房成本。此时卖家得到的钱叫做”净价“,或者俗语说”到手价“。一般来说在合同中也说得比较清楚。

为什么会形成这么一个行规呢?其实也是有历史的,给大家讲讲:

1.一方面是由于传统习惯所然。过去卖房子的时候,一般来说就是买方着急,卖方不着急,所以在此情况下很多时候买方就要帮助卖方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利索,最重要是将经济账算清楚,卖方只需要配合过户即可。

2.从经济角度上来看,卖方是应该拿钱的,而买方是出钱的,所以一般所有的费用都是由买方来出。卖方是出让房子的,他是要配合过户并且拿到卖房款的。在一定程度上,他应该是要进钱的,而不是出钱的。所以如果在过户过程中,卖方自己又垫钱去过户,可能在心理上也是不愿意的。

3.另外最重要一点是,其实买方是最关注所需要支付出去的钱以及附加的买房成本。在我国,其实买卖房屋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在各个城市,各种不同种类的卖房人群,各类不同性质的房屋中都是不同的,会涉及到各种不同的税费计算方法,形成不同的附加成本。

尤其是在一些限购城市,附加成本更加变化大。例如房屋是不是满5唯一,就是要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过户契税的高低等等。在上海还涉及到有效居住人口而导致的房产税问题。普通住宅小区就没有豪宅税。这些对于买房子时付出的成本影响非常大,加在一起有可能达到买房总成本的5%以上,甚至更多。

但是这对于卖方来讲,他是不想去考虑这些问题的,他只想去确定到手的买房价格。所以如果双方谈定了买卖价格之后,从房产中介一直到买卖双方,基本上都是默许由买方承担。当然或许是远远不够的,肯定会写在合同之中,而且写得非常清楚。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买房连这些问题都没想到,那其实真的是需要好好补一下相关知识。

当然这些附加费用也不是中介收的,也不是卖家收的,而是由相关部门收的,所以一般具体操作时,都是由买卖双方一起去相关部门进行缴纳,而且发票也会全部交给买家,因为未来买家将保留这些发票以及房本,这都是重要凭证。但是有些发票是以卖家的名字来去开具的,所以买家出钱,卖家出人。

现在大家知道买房时应该怎么做吧?如果没有写细致,那么就在合同中将所有涉及的税费都写明白,那也是一个更加稳妥的做法。

买房时被中介套路,现在要帮业主承担所有税费,我该如何维权?

我只是作为一个有二手房买卖经验的过来人分享的经验哈,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

一般来讲,作为二手房的卖方,报价给中介以及买方时,所报的价,是他的实收价,譬如我有一套100平的二手房,放卖300万,我所谓的300万,是扣除所有税费中介费后,我所实际收到的,因此中介所有的费用,要么买方承担,要么我承担,但我承担的话,我会全部打进放款里面,也就是说如果您要我承担额外10万的费用,那抱歉,我的房子卖310万(这里只是假设)。

而我买房的时候,也有同样的经历,业主报价,在我们签合同前的讨价还价时,一定会谈到,这个价是否净收价,业主方是否愿意承担税费,而小编当时比较幸运,碰到好的业主,愿意承担一点点税费,但这所谓的承担,是直接扣在房款里面,因为这样比较容易操作。

所以回归到您的情况,从小编为数不多的经验来看,算是正常的,中介并没有坑您,更加多的可能是在报价以及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跟您说明白而已,以您目前的情况来看,追讨以及合同作废估计是够呛的,只能投诉中介机构,看看能否减免一定的中介费,将您的“损失”降到最低。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各位看官有不一样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大家!

买房时被中介套路,现在要帮业主承担所有税费,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从事二手房中介的,就这问题解答如下,首先,二手房交易会产生的税费由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未满2年)三大部分组成,税局开票的抬头分别是:契税(买家),个人所得税(卖方),增值税(卖方)。

而实际操作中,可以理解为所有税费都是由买家承担的。理由是,假如卖家承担全部税费,必然将所要付出的费用加在房价上面报价。换言之,卖家报的只是实收价格,费用由买家承担。

单从你陈述的事情分析,中介并没有存在欺骗(事前有税费报价清单,合同有明确约定费用支付方),而是你个人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因为税票的抬头显示有旧业主的名字)。

买房时被中介套路,现在要帮业主承担所有税费,我该如何维权?

这是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见问题,算是行业默认的潜规则。所有中介公司都是这么做,只不过很少会明说,都是实际让购房者支付了这笔费用。按道理,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应该是由卖房者出,但最后实际上是买房者出了这个钱。我来和大家分析一下。

房东不愿意出这个钱,中介为了争取这个房源,把税费加在房价里

很多房东卖房是不想花很多精力了解这些税费多少钱,过户要多少钱,只会报一个价给中介,比如说,80万,100万这样,到最后入账这么多就行,其他一概不管。好的房源很容易出手,中介为了争取这个房源,就在报价基础上加上税费以及交易中其他费用,挂牌报价给购房者,比如说房东报价80万,中介报价90万,购房者看到的也是90万,这个价格肯定比市场行业高一点,购房者会要求降低价格,不然就不买。然后中介就会在中间调和,让房东降一点,让购房者加一点,这样最后促成成交。但往往,购房者并不知道其实是他出了这个费用。

购房者出了二手房交易费用,是不是被坑了?

中介如果在购房前就告诉购房者,你得帮房东把税费出了,估计没有人会同意,所以,一开始他们就会直接说这个钱该你出。

我觉得不需要太在意这个细节,谁出的这个钱,并不重要,我们作为购房者,应该要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直接看结果,最后实际买这套住宅,你花费了多少,包括房价和中介费等一切开支。最终实际支付的价格,属于市场正常水平,就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二手房交易中,按政策是卖房者出税费,但是实际操作中,这部分费用被加到房价里,实际上是购房者出了这笔费用。

有具体问题可以,关注我后私信我,我一定会回答。我愿意帮助大家在购房过程中少走弯路。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觉得有点道理,就帮忙点个赞。

买房时被中介套路,现在要帮业主承担所有税费,我该如何维权?

这算不上中介下套。人家给你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自己一厢情愿认为是卖家承担税费,又不看合同,还想废除合同?有点太霸道了。

房产中介这个群体,确实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败类很多。但是就事论事,你这个案子里面,明明是你自己稀里糊涂,反而埋怨中介。

第一,二手房买卖,买家承担全部税费,本来就是行业惯例。

国家相关规定确实有说,二手房买卖的大部分税费是由卖家承担,但买卖双方完全可以自行约定承担方式。在现实交易中,绝大部分都是由买家来承担税费。原因也很简单,谁承担税费其实只是一个程序,关键是卖家最后净得多少钱。如果规定卖家承担税费,那么总的房价就会更高,税费也会更高,最后是双方吃亏。所以,买家承担税费是行业惯例。中介可能确实没有明确给你指出这一点,但他应该也不会给你做出“卖家承担税费”的虚假误导。所以,最大问题是你自己买房,对于这么高的税费(相当于房价的八个点)居然事先不打听清楚到底谁承担。

第二,中介给你的这张单子上已经给你说明了税费买家承担。

按你附的这张图,中介已经给你列出来了,房屋首付50多万,税20多万,中介费和手续费几万,所以合计你需要一次性准备80多万现金。

显然,这就是明确告诉你,税费是你承担的。否则,难道算出来给你的这张单子上,80多万现金还有20多万是要卖家替你准备的?想想也知道不可能。

第三,合同上写明了买家承担税费。

按你的说法,你自己签的合同上也写明了买家付中介费。既然合同都写的明明白白,你为什么还会认为是卖家承担税费?你是不识字呢,还是签合同之前不看条款呢?

第四,做人要诚信。

如果中介给你准备假合同骗你签,你可以起诉他诈骗。如果中介明确欺骗你说税费卖家承担,你还可以指责他。但现在从你的描述,无论是合同条款,还是中介给你写的费用计算,都明明白白说了是你承担税费,那你自己脑子笨不理解,还有啥好埋怨的呢?明明红灯亮了,你说你色盲偏要闯红灯,还想找交管部门么?

所以,你问能不能起诉中介?能,但是你基本输定了。

你问能不能合同作废?不能,你可以毁约,不过定金拿不回来了,中介费还要照给。

只要能承受这个,你爱怎么就怎么。

最后,中介写这个单子也是有问题的。你的房款总价应该300万以上,但是中介写这个单子,居然3成首付才51万。所以,或者中介数学不好,或者你挖坑弄错了。

买房时被中介套路,现在要帮业主承担所有税费,我该如何维权?

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其实你这个问题是所有二手房的买主的共同问题,作为一个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先从税法方面和一个曾经卖个二手房的人的角度给你回答这个问题。

一、根据题意推导出的结论

(一)你购房的总价275万元,房屋面积190平方米,单价=2750000/190=14474元/平方米,不动产所在地应该在二线城市或者准一线城市,契税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二)你提供资料所述的豪宅税实际上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你购买的二手房年限不够,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

(四)个人所得税是按1%随征率简易征收。

二、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一)买受人承担

其实所有税费都是买受人承担,但不一定是纳税义务人。

1、契税税率为3-5%,契税减免政策如下: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90平方米的,减按1%征收;90平方米<住房面积≤144,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90平方米<住房面积≤144平方米,减按2%征收(144平方米各省有差异,国家规定是120平方米,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上限是国家规定上浮20%,下同);

(3)购房面积>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为非普通住房)按3%征收。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

(1)对于非一线城市,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一线城市,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减免的购买年限各省、市都不一样,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7%(不动产所在地在县城为5%、在建制镇为1%)、3%、2%,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减半征收;

4、印花税

按照所载金额的0.5‰计算,其中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住房免土地增值税;

6、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和买方承担的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买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卖方承担的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卖方,但是卖方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到税务局代开房屋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缴税款。

二、买方应承担的税费

1、契税

=2750000/1.05×3%=78571元;2、增值税

=2750000/1.05×5%=130952元;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之和

=130952×(7%+3%+2%)×50%=7857元4、印花税

=0元;

5、土地增值税

=0元;

6、个人所得税=2750000/1.05×1%=26190元;

合计承担的税费=78571+130952+7857+0+0+26190=243570元,其中:

(1)以买方名义缴纳的税费=78571元;

(2)以卖方者名义缴纳的税费=130952+7857+0+0+26190=164999元。

三、二手房销售的惯例

国内房屋只要不是直接与房产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都是二手房,对于自然人销售二手房屋,一般买价都是卖方净拿的钱,卖方实际上还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局进行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清算并补缴个人所得税的,但由于税务局实际上并没有开展这项工作,而是默认按1%简易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结论

如果中介提前没有告知你买房的所有税费全部让你承担,给你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那个中介的确是失职,但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的隐瞒,也不存在下套,现在整个二手房市场都是这么操作的,要买二手房就得遵守这个规则,除非你不买,所以不要计较哪些,关键是所买的房屋是否你满意的,如果你不愿意承担卖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你所说的豪宅税(实际是增值税及附加税种),卖方还是会把这个钱加到单价里去的,羊毛永远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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