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长子较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这种不公平的财产遗嘱分配方法,既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也会增加家庭矛盾。所以这种遗嘱必须要进行修订,否则他是无效遗嘱。这是在今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明确是规定的。
民众确实可以针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例如在去世前写下遗嘱,进行财产分配。但是这种分配是不能对抗不了法律要求的。为什么说将财产留给弟弟,负债留给哥哥,这种遗嘱是法律不保护的,而且是违法的呢?
1.这个遗嘱侵害了善意第三方的权利。老人对外的债务,是有着债权人的。即使老人去世,那么老人的继承人也是要负有还款的义务。那么既然老人的财产由两个儿子来进行分配,那么他的债务也应该有两个儿子来继承。老人不可能不可以单方面将债务留给哥哥,而将弟弟隔离在债务清偿的责任之外。
2.当然,如果老人在进行遗嘱财产分配时,已经取得了所有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时哥哥也明确表示会清偿债务。那么老人的遗嘱是可以这样写的。所以债权人的同意,以及债务转移人的同意,是遗嘱成立的前提条件。
3.但是老人这样立遗嘱,不就挑起了家庭矛盾吗?哥哥弟弟如此不公平的待遇,那么在老人去世之后,他们还如何相处呢?所以一个好的遗嘱,应该是权利义务相对等的。
那么老人应该如何立遗嘱呢?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儿子们不继承财产,那么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如果继承财产则必须承担债务。所以其实要根据老人的财产和负债的对比来进行。
1.如果老人的债务大过剩余资产,那其实遗嘱如何制定都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在老人去世后,这些财产都是要偿还给债权人的,债权人才是老人财产的唯一获得者。那么债权不足部分,就要看法律和情理了。如果儿子们本着为债权人负责的态度,那么还可以将不足部分进行偿还。如果不愿意的话,那么将老人的财产交出来就结束了。
2.如果老人的财产等于或者大于所负担的债务。那么不论老人将财产如何比例分给两个儿子,但是债务部分的清偿,两个儿子谁都脱不了干息。即使哥哥拿不到一分财产,也同样和弟弟一起,付有清偿债务的全部法律责任。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老人是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但是针对自己的负债是无法作出分配的。两个儿子但凡表示继承,即使没有得到一分财产,也同样负有清偿债务的全部责任。记住这个责任是同等比例的,而且是负有100%的清偿责任。
大家明白这个道理了吗?如果觉得好,请给予点赞、评论和转发。
由于长子较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老人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给次子,遗嘱的这一部分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是死因行为,需等老人离世后,遗嘱才生效),但立遗嘱由长子负担全部债务,这是不合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个人遗产,包括积极财产(比如房产、车子以及存款等),又包括消极财产(例如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老人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给次子,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次子如果继承老人的遗产,当然包括继承老人的债务,也就是说,由次子代老人偿还老人生前的债务。但是如果老人所欠债务比次子继承的遗产多,那么次子仅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对剩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有剩余的债务,债权人既不能找次子偿还,也不能找长子偿还。
因为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享有权利,必须承担义务。长子没有继承老人的遗产,长子没有获得权利,那么他也不需要承担义务。所以,即使老人立遗嘱将全部债务都让长子偿还,其他人也不能找长子偿还借款,因为长子没有偿还老人生前借款的义务。
声明: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交流、批评及指正。由于长子较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大实话:这肯定是不合法的,想把遗产留给谁是老人的自由,但是,债务给谁就不是自由了。
俗话说:“父债子偿,夫债妻偿”,在我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上,似乎这都是一直可以说得通的,但是,就现在的法制社会大环境而言,这显然对子女来说是不公平的事情。而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件奇葩事。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老王头有两个儿子,并且两个儿子都已经是成家立业。但是,大儿子个人比较上进努力,并且做事也比较得体,所以在事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生活条件也比较好。但是,二儿子的家庭情况就比较一般了,并且二儿子个人也比较懒惰。不过,老王头就是比较偏爱这个二儿子,所以,老王头就立下遗嘱,将个人名下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二儿子,然后自己在外边所欠的债务则指定由大儿子来偿还。
说真的,要是摊上这样的父亲,除非是大儿子是那种完全不差钱的主儿,否则,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不容易接受的。
首先,就老人立的这个遗嘱来说,肯定是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诚然,老人的钱是自己的,那么,老人无论是想把这个钱留给哪个儿子,这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说现实一点,哪怕是说老人把这个钱全部捐了,那也无可厚非。但是,就老人的债务来说,那可就不是说让谁来还,那么就由谁来还了。毕竟,在当今这个社会可是没有负债子偿这个说法的。更不可能说想让哪个子女替自己还债哪个子女就得还了。
那么,在这件事上该怎么处理呢?老人的遗产和债务该如何解决呢?从发法律角度来说,一般是谁继承了遗产,那么相应地就要连带继承债务。因为就债务的偿还来说,就是谁借钱,那么就由谁来还钱。如果债务人去世了,那么就要求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优先把债务偿还完毕在进行遗产分配。而就这件事来说,老人立遗嘱把遗产给了小儿子,那么小儿子就要相应地承担老人的债务。
当然,如果说老人的债务远高于遗产,那么小儿子也可以选择不继承,然后老人的遗产优先偿还完债务以后,其债务也就此消失。而像老人这样立遗嘱,只要说大儿子不同意,那么其债务就应该由继承遗产的小儿子来还,当然啦,如果说老人的大儿子感觉没问题,那么这就无所谓了。
最后呢,还是希望做父母的能够一碗水端平,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有些事做得太过分的话就容易引起家庭不和谐。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由于长子较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这个自然不太符合继承法及合同法的规定。
我们要明确,财产是老人的财产,债务也是老人的债务。
对于财产,作为所有权人,老人是有处分权,可以立遗嘱给其中某个法定继承人,甚至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这都没问题。所以,老人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给次子,这个不违反《继承法》规定,只要遗嘱内容及形式符合规定,属于有效遗嘱,就有法律效力。
对于债务的问题,属于老人的债务,就是其他人员的权利,债务的处理更多的是要依照债权人的意思表示,而并非我债务人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否则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这世界还不乱了套。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若是继承了遗产,也就继承了相应的债务。所以,次子若是继承了遗产,也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相应的债务。老人立遗嘱要求长子承担其生前债务,这是没有法律依据。当然,若是长子愿意承担,那另当别论。
由于长子较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这份遗嘱前半部分是合法的,但后半部分是绝对违法的。这个问题涉及到继承法的相关知识,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指定给某人继承。因此,老人当然可以订立遗嘱,将全部财产让次子继承,而长子也因为这份遗嘱而不能染指老人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是“个人财产”,即被继承人只能通过遗嘱将自己的积极财产交由某人继承,而不能把自己的消极债务强加在继承人身上。因此,老人在遗嘱里约定自己债务全部有长子负担是完全无效的,长子没有义务替老人偿还债务。
事实上,老人将自己遗产全部交给次子,那么根据“限定继承”的继承规则,次子应当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先行偿还老人生前所负债务。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才归次子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由于长子较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不合法!
理由:
继承有两个原则,即概括继承和限定继承。
概括继承:就是继承人既继承被继承人的积极财产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基于概括继承原则,继承人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继承债务。
例:甲和乙的父亲有100万现金和50万元债务,甲和乙各自继承50万现金,那么50万元债务也由两人均摊。当然,甲和乙可以内部约定自己承担数额,但是债权人有权要求每个人承担。
限定继承:即继承人所承受的被继承人债务以其继承的财产为限。
例:甲的父亲有遗产50万元,但有100万元债务,那么甲继承后,所承担的债务以50万为限,多余的可以不承担。
因此,老人可以立遗嘱,所有财产由小儿子继承,但是不能把债务交由大儿子继承,大儿子没有继承他的财产则不负偿还其债务的责任。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