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遗失且忘记密码,银行拒付,可以告银行非法得利吗?有何依据?
这在过去没有实行存款账户实名制之前,常有发生此类事情。德先生在银行工作时都碰过此类事情。可以很负责任的讲,如果账户名称不是实名制,那银行爱莫能助,最后都变成银行资产了。如果账户名称是实名制,只要记得清楚是哪家银行,基本上是可以找回来的。
这种事情相对比较复杂,我们要按照他的历史发展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在2000年4月1日之前,那时还没有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要求。如果客户遗失卡且忘记密码,那还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自然就有三种结果。
A.如果账户名称不是实名制,而是随便起的阿猫阿狗的名字。那非常对不起!银行无法核实这笔存款是你存入的,而且是属于你的。因为账户名称也核对不上,也没有密码。在浩如烟海的银行账户中,不能随便拿一个账户就认为是自己的。所以此笔存款就会被沉淀起来,按照银行无助存款的规定,在很多年后成为银行的营业外收入。
B.如果账户名称是自己的实名,那么必须要去原开户行才能查出账号,然后再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在两周后拿到新的储蓄卡和新的密码。因为那时银行的账户都不是全国联网的,最多最多只能做到市内联网。而且办理挂失手续,一般要求必须到原开户行才能办理。
C.在2007年6月30日之后,很多非实名制账户就直接被冻结了,取款人即使持有储蓄卡或者存折去取款,都会被拒绝,之后履行完调查手续才能正常使用。
2.在2000年4月1日之后开设的账户就比较简单了,因为那时都要求使用身份证实名开户,在储蓄卡丢失、密码忘记的情况下,只要持有效身份证件,一般去到原开户行就可以办理挂失手续。在之后银行系统越来越先进之后,可以在全市甚至全省都可以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补银行卡,重新换取款密码。
3.那么有人问,如果手里有非实名制的银行卡,但是忘记密码,怎么办?这就要看银行内部管理的严格性了。如果坚持原则的银行,一般是拒绝办理取款业务的,也会拒绝办理挂失业务,所以在实名制实施之后,出现了很多此类纠纷。后来有人为此去打官司,如果持卡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储蓄卡上的非实名名称是自己拥有的,那法院是会判决储户胜诉的。否则这笔钱还属于无主存款,洇灭在银行的账户中,多年后成为银行的营业外收入。
4.如果是实名制的银行卡丢失且忘记密码。只要你回到开户行所在的城市,带上身份证,一定银行会给予办理挂失手续,待挂失期满,会容许持卡人取款的,不会发生拒付案例。但是如果跨省去要求挂失补卡,现在很多银行只支持挂失,可不支持补卡哦(监管规定中针对挂失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极少数银行又支持跨省挂失,还支持跨省补卡取款,例如招行在这块做的就很好。
银行需要强烈保护储户的合法利益,即使做得有点过分小心谨慎,但也不会无力拒绝储户的正当请求。只要监管规则允许,银行一定会照做的。
总结一下:实名制是账户关系的基础,只要你持有账户人的身份资料,银行是不会拒绝挂失和取款业务的。只不过就不会当时让你取款,一定要等期限满之后才能取。所以题主说的这个过分的事是不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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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遗失且忘记密码,银行拒付,可以告银行非法得利吗?有何依据?
答案是不可以,因为你没有依据。
首先,你密码忘记与否,根本没啥关系,因为卡已经遗失了。其实非常解决起来也是非常简单的,带上身份证,到网点挂失,重新补办一张卡,重新设置密码就好了。
其次,你没卡没密码,想让银行付钱给你,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银行工作人员,你能同意吗?
再次,你去告人家银行不当得利,银行根本没有得利啊,他们也没有拿走你的钱,只要你的钱没有被盗,那肯定还在你的名下,你的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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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遗失且忘记密码,银行拒付,可以告银行非法得利吗?有何依据?
当然不行了!没有银行卡、没有账号、且没提供身份证,取款的相关凭证啥也没有。为了客户资金的安全,银行自然是可以拒绝取款的!
此时,你有啥理由起诉呢!银行既没有处置不当、更没有得利,又何来不当得利一说!
一般来说,要构成所谓的不当得利,至少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一方获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必要条件。
比如说,储户取款1000元,银行员工误操作支取了10000元。此时,对于储户来说获利9000元,而对银行却造成了相应的损失。一旦储户拒绝归还,银行以不当得利来起诉的,自然是可行的!
没有银行卡,没有必要的取款凭证,虽然无法顺利支取,但资金还是会保留在个人账户上的,对储户并未造成损失,银行也未获利,怎么能构成不当得利呢!
2、获利和受损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
这个不必多说,如果一方获利与另一方损失,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当然也无法构成不当得利咯!
很多储户,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银行卡丢失、忘记了密码,造成无法取款。此时,不反思自己的原因,却去怪罪银行,岂不是有点可笑么!
要知道,没有存款凭证(存折、存单或银行卡),没有密码,没有身份证,银行自然会拒绝给付的。否则,光凭一张嘴,就可以来取款了,银行资金岂不是更不安全咯!
因此,对于储户来说,一旦发现银行卡丢失,应该第一时间联系银行,进行口头挂失,可有效避免资金的损失!
另外,口头挂失一般只有3~5天的有效期。如果在这期间,还未找到银行卡的话,一定要去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才行!
总之,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没密码、没银行卡、没身份证,肯定无法取款的!这很正常,没啥可奇怪的,光凭这点就来起诉银行,恐怕毫无根据啊!银行卡遗失且忘记密码,银行拒付,可以告银行非法得利吗?有何依据?
这个很简单呀,带上您的身份证到银行可以查询您的卡的,挂失补发卡就可以有新的卡了,钱也转到新卡上去了,然后您在密码重置就可以取钱了。主要是身份证不能掉
银行卡遗失且忘记密码,银行拒付,可以告银行非法得利吗?有何依据?
别冲动,银行是为您好!对客户负责才会这么做。
首先,银行并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不当得利指的是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利益,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您到银行ATM机取款,本来取1000,结果ATM故障吐出2000您带走了,后来银行联系您要求归还,您拒绝。这种行为叫不当得利,银行可以以此起诉您。
再者,银行的操作很规范,符合流程既然您丢了银行卡,又忘记了银行卡的密码。您第一步的做法应该是带着身份证去银行挂失补卡,设置新的密码。虽然银行卡卡号变了,也不是之前的那张卡了,但是丢失的那张卡上的余额一分都不会少的转移到您的新卡上,这时候您在拿着银行卡取钱就可以了。这才是您丢卡之后正确的操作流程。
银行的数据系统非常庞大,出于对客户负责的原则,不可能在客户既没带身份证又没带银行卡的情况下给您办理取款,那不是乱了套了吗?这也是银行对客户负责的正确做法,不旦不应该埋怨,还应该配合支持。
另一方面,银行卡只是一个载体。您的钱在银行存了多少在银行大数据系统里一目了然,不会随着您卡片的丢失而遗失。当您去银行挂失,再办理一张新卡,把原卡的钱转过来就可以了。
我的建议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耐心的听银行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一步步完成挂失、补卡流程。
银行开门营业,每天面对的客户那么多,遇到的“疑难杂症”也不尽相同,每一种“疑难杂症”都有应对的办法,相信银行能妥善解决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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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遗失且忘记密码,银行拒付,可以告银行非法得利吗?有何依据?
银行卡遗失且忘记密码,银行拒付,是为了保护储户利益,银行不构成不当得利,你可以持你本人身份证(与原来办卡时预留的信息一致),去银行办理银行卡和密码挂失,过个一两周时间(具体的时间银行有规定),再持身份证去取卡,同时设置新的密码,之后账户就能正常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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