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房东让我出全部电梯费4万,合理吗?她说是我住的,我使用电梯,该我出吗?
看来虽然是租客,如果是住宅,那是顶级豪宅最少一层以上啊。如果租用的是办公楼,也是顶级写字楼,最少多层以上啊。那这个事情就好解决了。
电梯费都能有4万,住宅在上海最少是汤臣一品以上品质的豪宅,在北京,那还不是二环内的富豪小区。这最少是2梯一户的住宅啊,一部电梯一年2万。办公楼那一定是陆家嘴金融区的核心A级甲写字楼,北京那肯定是建国门内甲级写字楼,最少还要干几层啊!
住到这种小区,还去纠结电梯费等物业费的支出吗?委托律师或者下面的助理去处理就行了吗!其实处理也非常简单,如果你们当时的租赁合同约定了物业费由谁出,那么这个费用也由谁出。电梯费、清洁费等等,在广义上都属于物业费的一种。看看合同约定,不就好了吗?
此类物业费支出的费用分担,绝不是谁使用谁就得承担这个原则,而是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是否包含在租赁费用整体之内,还是单独向物业缴纳?如果全部没有涉及,那就双方协商,协商结果应该是双方一人一半。
房东的想法肯定不对,也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正常的讲道理的方法。就如人走在马路上,看手机一不小心掉进了揭开了盖子的下水道。难道是让本人全部负责吗?当然不是了。将下水道盖子揭开的人和市政公共部门都要负重要责任。
在现代商业往来中,合同是最重要的依据,不论是租赁、买卖、借贷、合作,一定要订立相对公平完整的合同,而且保管好。出了问题,也一定是先从合同中找到依据,如果在合同中无法明确规范问题的解决方法,那就按照民法准则,或者请律师来去协助办理。
但是不论怎样,商业往来中,公平是最重要的建立合作基础。这个房东,不租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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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让他滚蛋!”
你可以提高租金,让后看我愿不愿意接受,但是绝对没有让我全部出电梯费的无理要求。
要知道你是租客,他是房东,租期到了,他可以选择让你走,那么这个4万是不是会退给 你呢》?
所以碰到这样的房东,你可以选择重新招房住,也可以选择和房东商量,适当加一点租金,但是根本没有必要出电梯费。
或者,你直接和她说,电梯我不用!!
要知道,你和房东是签订合同的,合同上并不会详细说明电梯费是由谁出资,谁负责。所以,不出电梯费,房东不能赶你走,也无权加你房租。
只有在房租到期以后,房东才有权利行使他的义务。
说得简单点,要装,他可以自己出钱,大不了你不用!如果你用了,那就和房东协商,协商不了,就等租期满了,找下一家。
没有必要花4万元这个冤枉钱。
但是商量的时候要注意语气和用词,尽量委婉点。我也是房东,我喜欢好商量的租客,但是如果碰到蛮不讲理的,其实还是要硬气点,大不了搬房子走人。
如果房东恶意扣留你的押金,直接打官司,你不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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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房东让我出全部电梯费4万,合理吗?她说是我住的,我使用电梯,该我出吗?
如果查电梯的使用费,那是合理的,本身如果楼层高,也不可能走楼梯,自然需要用电梯,那么电梯的电费、维护等都需要费用,所以使用电梯,出电梯使用费用,合情合。但是电梯也不是你一个人在用,一幢楼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住,那么电梯费用需要大家一起分摊。
但是你说电梯费4万,这个怎么看都不像是电梯使用费,那就是安装费了。
这样的话,自然是不合理的。电梯本身就是房屋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房东把电梯安装好了,才能租给租户,就好比房楼梯是坏的,门也是坏的,家电不通水、不通电,因为是租房要用,所以这些费用都要由用户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
再者,虽然说这个电梯是你在用,但你在他这里并不是永久租户,可能租一年,可能租两年,也可能租半年有事搬走了,凭啥要你来说这个电梯安装等费用呢?所以这个情况完全可以和房东说清楚。
如果房东不讲理,认为你住所有费用都由你出,那么不租就是了,天下也不是只有他这里可以租房的,找个不需要电梯的房租,或者找本身电梯安装好的房来租就是了。房东如果这样搞,他的房子永远也租不出去,他比你还慌。
租的房子,房东让我出全部电梯费4万,合理吗?她说是我住的,我使用电梯,该我出吗?
这个房东确实奇葩,四万元电梯安装费够租多少个月的房子了,租房人可以告知房主,这房子是你的还是我的,如果这房子产权证上去换成我的名字,我就出这个钱。如果房东还胡搅蛮缠,那就只有最厉害的一条,打起背包,拍屁股走人,拜拜了您那!中华大地最不缺的就是房子,哪儿不能找一间栖身的小屋!何必受这奇葩的气。
租的房子,房东让我出全部电梯费4万,合理吗?她说是我住的,我使用电梯,该我出吗?
现实中有这么霸道的房东吗?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那还有什么考虑的,直接换房了,中国最不缺的就是房子。
租房本身来说只是拥有这个房子的使用权而已,你并没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电梯所有全体业主所有,理论上而言,就要全体业主公摊成本,但你并不是业主,所以根本与你无关。房东让你出钱修建,但是你并不可能在这个房子里租一辈子,凭啥你要付出?如果房东要你出,那么以后你不住了,对于后续的租客你是不是也可以分润房东收取的租金,毕竟租客使用的电梯是你出资,名义上房东这户对应的电梯产权部分是你的,而不是房东的。
按照你现在房东的这个脑路思维,是不是你还要自己买各类家用电器,买床,买沙发,因为这些是你在使用的?甚至是不是还要你自己修装,他扔个毛坯房给你就好?因为是你要住的。对于这种房东,一脚踹开他有多远就多远。
现实中我遇到的情况是,如果租房里有东西坏了(不是人为损坏),而是老旧损坏了,那所有的维修或者更换成本都算房东的。
说实在话你所述的这类奇葩房东我是第一次听过,对这种抠门的房东,早点搬早点好,不然以后要搬了说不得会以使用了电器的老旧成本等等扣押你的押金等。
总结刚搬就搬,决不能妥协,这么无理的要求你都妥协了的话,那么以后还会有更加无理的要求提出来的。
租的房子,房东让我出全部电梯费4万,合理吗?她说是我住的,我使用电梯,该我出吗?
遇到这种情况真是无语,让租客出全部电梯费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是我立马搬走,房东的房子按不按电梯跟租客没有关系。
你租了房东的房子,这个房子你只是拥有使用权,但你没有拥有产权;既然你租了房东的房子,这个房子你可以用来住而已,既然是给你住,自然就承担了这套房子的物业费用,比如说公摊电梯费,垃圾费,水电费等等的费用。
但根据你的描述,电梯费4万元,应该就是加装电梯的费用,并非只是物业平时收电梯公摊的费用;加装电梯是属于业主的事,加装电梯的费用算在租客头上肯定是不合理的。尽管现在有租客住也不能把这个费用算给租客,这不扯蛋吗?
针对你这种情况,你直接跟房东说清楚,这个电梯费肯定是不能算你头上的,因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如果要你出电梯费,是不是等你不租这个房子了就可以拆掉或者说房东要退你这4万元的电梯费呢?如果房东不答应的话,请问你出这个电梯费有什么价值呢?
所以你当前有两种办法:
(1)跟房东协商好,让房东明白房子虽然你在住,但是这个电梯费是房东的事,房东出钱加装电梯后,可以在房租进行上涨。但是房租上涨你可以选择继续租,也可以放弃出租,但涨租金之前必须要你们签订的合同到期之后,如果房东毁约强制上涨房租,自然可以上告法庭处理。
(2)假如你跟房东协商不到这个电梯费,房子是房东的,而你是租客,房东有权利不租给你房子,但你也有权利可以选择不租她的房子,既然协商不好了,你完全可以选择另外去租房子住,又不是唯一她的房子可以住。
总之这个房子不是你的,这笔电梯费4万元绝对不能出,真正也是不应该你出,这是房东的事,自己处理。反正你没有电梯都租了,何必再度电梯呢?这事不用你管,实在不行就是另外租过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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