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的信用卡欠款,一年时间银行要求还22万,合理吗?
一般信用卡欠款一年,不会出现1.75倍的还款利息要求。
德先生揭秘:出现这种怪事的原因在于这里面可能还套了一笔消费分期贷款,而此笔贷款的利率远远超过36%,在消费分期,贷款逾期后,其利息的计算是按照贷款合同计算,而非按信用卡政策计算的。
1.一般正常的信用卡透支,如未还款一年,预期利息为一天万5,也就是年化约18%。违约金(滞纳金)为一个账期5%,一年12个账期,最多为60%。再加上计算为复利(俗称驴打滚利滚利),那么最多也只会达到不到100%。所以题主所问的肯定不是一个正常的信用卡逾期。
2.在前几年,很多信用卡中心为了扩大发卡量,同很多第三方助贷机构联合发放消费信用分期贷款。其实也是网贷的一种,助贷机构将其中的很多费用都融入贷款本金中,贷款逾期后,定的罚息非常之高,远远超过国家规定了36%,还在合同中约定了很多不合理的罚款费用。其实就如同市场里所见的那些高息网贷一样,所以最后一年逾期后才能达到175%的惊人数字了,借8万还22万。
3.为什么信用卡中心同网贷机构会合作?信用卡中心想扩大发卡量,并且发放贷款获取利息收入。网贷机构想借助信用卡的支付通道进行清算,同时拿信用卡的持牌资格,要挟借款人归还高息贷款,否则就将登入人行征信中心的黑名单。双方各取所需,在此时计算的利息是高息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及罚息规定。
4.不论正常信用卡逾期后,还是这种内嵌消费分期的信用卡逾期后,只要年化超过36%的利息计算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过司法解释,专门还提了信用卡中心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5.遇到此情况应该怎么办?比照之前讲的面对高息网贷的处理方法一样。积极向银保监会投诉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违规做法,如果愿意提起主动诉讼,必胜无疑。如果银行主动诉讼,应诉后也必胜无疑。
总结一下。在这几年,很多持牌金融机构都同网贷机构合作,将违规高利贷款,乔装生合法金融机构放款,这极大坑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积极维权,绝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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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的信用卡欠款,一年时间银行要求还22万,合理吗?
信用卡欠款8万,1年需要还款22万,这个明显不合理。
1、综合年化利率综合年化利率包括产品利率、罚息、各种费用综合计算的利率。8万欠款,一年要还22万,综合年化利率为175%,这个利率比高利贷还高利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综合利率的规定2018年6月6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对发卡行要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利息、复利、违约金等,对于未超过年化利率24%的数额,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超过年化36%的数额,法院不支持,超过24%,未超过36%的部分,持卡人自愿是否支付费用,对已经支付的,法院不支持持卡人请求返还。从法律角度信用卡和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都是一样的。但是可惜的是这个现在还是征求稿,还没有正式公布,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早点正式公布,但是这个也是对银行的震慑,这么高的利率,去银监会投诉,肯定可以投诉成功。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只支持综合利率在24%之内的信用卡利率,题目综合年化利率175%,这个是高利贷的标准的36%的4.8倍,应了那句话,比高利贷还要高利贷。
8万的信用卡欠款,一年时间银行要求还22万,合理吗?
感谢邀请。依作者观点来看,8万的信用卡欠款,1年时间银行要求返还22万,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理由如下:
第一,8万欠款1年变成22万,也就是年利率是175%,同期限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仅有1.75%,差距达到100倍!
第二,信用卡逾期以后,银行每月收取违约金和循环利息是正常且被支持的,但要在法院规定范围内。
第三,和高利贷的规定一样,因信用卡逾期产生的复利、违约金以及循环利息等,在年化利率不超过24%时法院是予以支持的;24%到36%之间时法院是不告不理;高于36%时法院不支持。
综上所述,当客户在信用卡逾期以后,逾期利率、复息、违约金等都是可以存在且被法院支持的,但是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4%。当超过时,即便银行去法院起诉,也只被支持偿还本金以及不超过年化收益率24%的利息;当然,客户愿意偿还高于年化收益率24%低于36%的利息,法院也不会管的!8万的信用卡欠款,一年时间银行要求还22万,合理吗?
现在有的银行就是皮着羊皮的狼,说是什么国家银行,除去,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其它的都是商业银行,他们完全不同于国家银行,他们的目的就是钱,甚至违法犯罪,比如说平安银行的平安普惠就是高利贷,已经是违法行为,现在如果民间闹的厉害,就会引起国家重视。
8万的信用卡欠款,一年时间银行要求还22万,合理吗?
你的问题是个简单疑问句,我觉得不合理。回答完毕。
8万的信用卡欠款,一年时间银行要求还22万,合理吗?
12年前有一个交通银行信用卡,平时也就买买菜用用。每个月都按时还了钱,后面换了工作,还跟客服更改一下邮箱和地址,前面两期是收到账单。到后面直接连账单都没有。后面都是我们自己算账单,然后按账单上的数目去返款。后来有一次外出,信用卡丢失了。我们千算万算,感觉借的信用卡已还清了,后面就没管他。谁知道,大前年,自称是地下催债公司的人联系上了,我说我欠信用卡还有9800,开始我还以为是骗子来的,通过这个种渠道,确信这笔账的存在。来开始是有两千多块,没有还清,累计的六年以后,这笔欠账已经到了9800块,当时要客服拿出我的账单存表,客服说抱歉那么久了找不到了,我说为什么当时不说我欠款,过了六七年以后才告诉我,而且这个滞纳金为什么要我来付呢?要不要让记者来一起来讨论一下?客服说很抱歉,是我们的工作没到位,钱还是得还。不知道交通银行的有多恶心。我的钱难道是天上刮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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