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做生意未盈利,准备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两人交租继续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可以吗?

三人每人投了5万,一直没有盈利,半年过去了,下半年房租准备交了,第三人撤走,我们两人交租继续做,我想问如果第三人要拿回他的投入可以么?或者他要卖设备拿回一部分钱可以么?是不是他只能净身出户?

民间较为常见的“合伙式”生意,实际是一种宽松式的合作形式,接近“简化版的公司”。因此,很多事情都是在摸索中运营的,因为组合简单、因为关系不错,“差不多就行”是主基调,因此,在遇到“未盈利时有人中途想退出”这种情况的时候,实际上只要做到“原则上大家差不多都可以接受”即可。

如果一定要做到“公平合理”,还是建议正是注册为公司之后从事业务,至少“参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去执行。

那么在提问者表达的这种合伙制中途出现有人想退出的时候,具体怎么做才是合理的呢?

一、参照合伙协议

一般来说,即便民间的粗线条合伙也应该有《合伙协议》的,至少会对一些基本的事项,尤其是涉及“参与资金、比例、盈润分配、亏损责任承担、股东退出”等等事项,哪怕是口头上的约定,也要达成一致为妥。

如当初对“合伙人退出做了规定,那么参照协议执行即可,如果没有,那么只好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协商达成一致再去处理了。

二、参照公司法

公司法对股份的规定是“股份一经认定便不可退出”,此后(中途)如有股东退出,必须依照“先将股份转让原股东、后在原股东以外寻找新股东”的流程,并且必须“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才可实行股份的转让(让股东退出)。

因此,针对提问中“第3人将设备变卖后得款”的做法,只有在其余2位股东也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实施,只要有一人不同意,此举便“即不合法也不公平”。

三、想退出的人股份对应的资金怎么办

还是参照公司法的做法,提供如下办法供参考/选择:

  1. 在3位股东愿意一致的情况下,选取某一日期重新对公司做“经资产盘点”处理,盘点后的净资产总额与原始投资额对比后,想退出的人从其余2人手里获得对应比例的资金,“认亏退出”。

  2. 留下来的2股东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各自按照承受能力,共同拿出第3人原始的资金,让他“无损失无收益”退出。

  3. 在大家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寻找“第4人”按照“第1或者第2条”中的金额代替“第3人”

总而言之,朋友报团合伙做事业是个“人多力量大”的好事,中途遇到挫折时,应全盘考虑所有人的利益,在参考现有已经成熟的“默认公平合理规则”的情况下做事,才是最终理想的。

所谓“创业容易守业难”,大家最需要锻炼的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一味“不顾他人的利己行为”,这样才能在社会的大舞台上上升一个又一个高度!

三人合伙做生意未盈利,准备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两人交租继续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可以吗?

合伙的时候,要写清楚,期限几年,中途退出1元转让股东,然后退出。我当初也是的,我和我大哥,三哥,还有我外甥一起注册了一个公司。我跟我大哥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我三哥和我外甥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做了一个多月了,亏本十几万。我大哥要求退股份,我外甥跟我三哥没有说话,我同意了。投资多少钱退给他,还给他工资。但是是我大嫂做财务,我外甥和三哥都把钱走了,还把公章全部拿走了。我那个急呀,刚好,我接到了一个大订单能赚20多万。他们听说了,又要回来入股。我气的不同意。我说,你们要做我让给你们做,我接的订单也给你们做。我不做了。你们不做,就把公章拿回来。我大哥拿走的,不让他入股就不给我公章。我说好让你入股,他把公章拿回来了,我大嫂当时是法人代表。大嫂把法人代表转给我老婆了。我一直没有让他入股。公司一直做到现在都挺好的。他们这样的人跟本做不了生意。做生意,信用比钱重要

三人合伙做生意未盈利,准备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两人交租继续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可以吗?

三个人,每人5万,就是15万。但前期投入除掉房租水电押金或进场费之类(押金没到,就算你们全部退出,房东也不会退给你的),还有装修这些都是不能变现的。设备货物之类算到尽也不会超过10万。然后亏了3万,就不够7万。设备货物之类买来时贵,但折旧转手就完全不值钱,能换回两万都算高了,三个人平分,就每人七千。如果你的设备货物投资更少的话,能分下来的钱就更少。所以退出那位,就算再怎么算,也就只能拿到六七千块。如果我是你,就会跟剩下的那个搭档每人再拿三四千出来给退出的人,相当于收购了他的“股份”。如果生意上正轨,几千块是很容易收回的,就算失败了,5万都亏了也不差这三四千。

三人合伙做生意未盈利,准备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两人交租继续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可以吗?

合伙生意,最好是同进同退,中间有人提退出是最麻烦的,合伙的店一定是全程请人的,谁都不用店里管理那种,赚一起赚,亏一起亏。他提退出,要求给五万是不可能的,这种人以后一定不能合,中间提退出的人都是不能合伙的。你们二个要做,退多少钱合适?例如服装店,货的本金如果有五万,就退他1.7万,其他免费送,因为货真正清不到五万,真的卖出去,到手是三万,所以他还是赚的,如果是快餐店,空调冰箱加店铺空转费一起应该再二万,那就退他7000,他自己提出退这么多,这就好解决,你们提退给他那么多,他肯定不愿意。如果不愿意,最好的办法就是关门转让。贴上转让,留他的电话,让他去谈,假如有人出五万接手,如果你们觉得做的过,你们出五万接过来,即是退他1.7万,你们觉得做不过,那就五万转掉,大家都高兴。

三人合伙做生意未盈利,准备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两人交租继续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可以吗?

我认为「不可以」那我就来讲讲我以前的第一次开店的一个经历吧。

在13年的时候,我在深圳的时候也是三个人开店,是在深圳沙井,当时的话我还有老乡,还有他的一个朋友,三个人。

也是一人投资5万,三个人就是15万,因为是第一次开店投资不懂,就在开店的半年之后,生意的话也是可以有的赚,只是说赚的不多,然后我老乡的朋友就提出了要退股。因为也是第一次开店,也没有什么经验,然后加上也开店之前也没有什么协商退股之类的一些事情。所以说他退股了之后我们两个都同意了,然后把钱退给他啦。就等于我跟我老乡这半年赚的钱要又退给他啦,就等于这半年我们就白干了,这是之前投资的5万的话,到半年之后一分钱都没有。所以说当年的话没有经验,就是把他投了5万都退给他啦,过后才知道开店的如果要退股要算折旧费,店面的装修费等等这些,根本就不值原来的投资了,所以说现在开店的话就要开店之前的话就要协商,最好是有合同的形式最好了,避免以后的一个纠纷。像你这样的情况的话,肯定是不会全部退啦,如果是朋友玩的好的话,你就按照店里面的装修,还有设备的折旧这些等等的一些情况来分析,然后退一小部分的钱给他,这样子的话会好一点。毕竟都是朋友嘛,如果说全部不退的话也不好,如果全部退的话肯定也不行。都要你们三个人一同协商啊。希望我的回答的话能帮到你,非常感谢。

三人合伙做生意未盈利,准备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两人交租继续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可以吗?

你好!你这又是一种典型的无约定式合伙做生意的案例!三个好朋友,煮酒论英雄,说干就干,后果就出现了:

生意好了,没约定清楚,利益分配不均就有纠纷;生意不好了,没约定清楚,想退就退,都想争最大利益少损失,也是纠纷;如果没解决清楚,散伙了,兄弟感情也没了!

因此,你所提到的第三个人能否卖设备拿钱退股,说实话没有标准答案,缺乏约定,只能双方协商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即可。从案例中,我只能站在你的角度帮你做个分析,争取你们有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一、如果生意还要继续,卖设备拿钱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还想坚持继续这份生意,他想退股强制卖设备套现是不合法的,也是不被允许的,否则你可以报警,这是属于对正常营商环境的亵渎!因此,你要懂得维护自身利益与生意的可持续性坚决拒绝这种做法。

反之,如果你也对这份生意失去信心的话,那就好好进入清算,生意转让或者设备出售等,按照股份比例退回投资剩余的价值吧,这也算是好聚好散吧!

二、即使没约定,公司章程不允许他可想退就退,想咋样就咋样

任何公司或者生意的成型都会有最基本的章程保护。如果他真的想退出这个生意,必须要接受生意失败的事实,必须接受投资损失的事实,必须提出退出的方案,在你们的股东会中通过才行!

你作为想要持续经营的股东,其实是占据主动权地位的,你可以让对方提出各种方案,你争取最大自身利益就是了!他想要退股,按照正常的也是需要评估当前生意的估值,然后你购买他的股份就是了!其实很简单,他出价高,你就不购买他也没办法,直到符合你心中的数值,果断下手吧!

三、建议:合伙做生意一定要事先约定好股东退出与进入机制

按照我以前所接触的案例,合伙做生意就是要共进退,共担风险,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而不是落难时各自盘算自己的利益劳燕分飞,这是坚决杜绝的。

根据你的情况,一般都可以约定,如果合伙股东没有意外情况或者通过协商解决退出,股东必须接受1元退出的机制,这是当前市场上很多人使用的约定,希望你以后懂得用。

总之,目前你们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彼此都都要放下心态坐下来好好沟通,协商彼此满意的方案,他强制退出,或者你坚决拒绝都不合理的,放开心态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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