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银行放贷不是“擅自”,而是“合法”。因为法律赋予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就是“发放贷款”,同时,在吸收存款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依法发放贷款”来获取利润,是银行最为基本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2、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3、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4、从事同业拆借;
5、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6、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因此,银行发放贷款不存在“擅自一说”。所有贷款本就是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
当然了,如果你指的是,客户存的钱并没有真正进入银行的存款系统,而是被个别人员私下截取用于放贷,那肯定属于犯罪行为了——但这种事情如有发生,不能代表“银行违规”,而属于“个人违法”。
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朋友们好!
银行是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审批过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存款业务和贷款也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也是银行的正常业务,存贷款业务合规合法,合情合理。
1银行是审批的正规机构现在的商业银行都是经过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审批才能够设立的金融机构,而且银行的营业范围也都是经过审批才能够开办的。
商业银行现在也分为国有六大银行,股份制全国性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农商银行,还有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类别。
现在银行不仅成立的时候需要审批,而且日常经营也是受到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监督和管理。
2银行的主要业务对于银行来说,主要业务就是吸收存款,给付储户利息,然后拿着储户的利息房贷款,然后赚取中间的利差。
这样的业务也是银行成立的最主要的功能,也是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方法,这个当然是合理合法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银行这样的运作,看似简单,但是银行却为这个业务建立了庞大的风险控制体系,也有庞大的人员队伍去研究如何贷款才能够更安全,这样银行才能够坏账率极低,才能够经营良好,获得一定的利润。
因此,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存款和贷款,这是合理合法的,也是正常的业务。
3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解决了私人之间贷款的问题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可以说较好的解决了私人之间贷款的问题。一般来说私人之间的贷款,也就是民间借贷,一般利率较高,而且可能风险比较大,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发生很多的纠纷。
而银行的存贷款业务经过银行的风险控制,可以说是风险比较低的。现在存银行,银行给付利息,而且只要是50万元以下就能够获得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可以说是相当的安全。
对于贷款来说,一般银行贷款是要求抵押物的,这个也大大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也降低了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来说,银行贷款的利率比民间借贷低的多了,这个对于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4结论银行是经过审批才能够成立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也是经过审批的,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是合法合规的,也是合情合理的。银行存贷款业务较好的解决了民间借贷的问题,降低了存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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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是郑州信贷员!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个问题——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银行是国家依法成立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一般按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这里我们主要来说一下——商业银行。大街小巷上基本上我们能看到的银行都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职责主要是存款、放贷、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我们经我们都知道,银行放贷的资金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 一、自有资金
- 二、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进行了融资
- 三、也就是我们最常见的存款
- 四、中间业务结算业务等中间,有一部分的沉淀资金
银行拿储户的钱进行贷款发放,其实这是属于银行正常的合法营业模式。
银行拿储户的钱进行投资或者放贷,这里是不需要经过储户的同意。只要储户在取钱的时候,银行能正常把钱给储户就行了,因为银行在央行,是交的有准备金的。
经常会看到新闻上说,央行将降准,其实就是银行用于发放贷款的钱更多了。我们知道,如果银行需要放贷的话,那么它需要在央行存一笔一定比例的钱。如果说降准了,那么就是这笔钱可以少存一点,然后就是说可以拿出来放贷给个人或者是企业。
所以银行发放贷款是合法合规的,这一点我们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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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是银行自诞生以来就有的业务。而且这项业务是经过人民银行独家授权的,当然此处的银行是包括农村信用社的。
我们经常看到的小额贷款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等都是不具有吸收存款权利的。P2p公司之所以出现很多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它们设立了资金池,挪用储户资金。严重点的平台会被冠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如唐小僧、联璧金融等。
虽然银行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是否规合理合法的,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假借银行名义对外吸收存款,并借给他人就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飞单和过桥是两个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飞单是指银行工作人员销售不属于银行代销或自营的理财产品。
银行自营理财虽然可能也会有一定的风险,但至少风险可控。代销理财是银行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审核之后,在市面上寻找的比较靠谱的投资理财渠道。而飞单则是银行理财经理通过自身的一些资源或渠道去对接的投资理财项目。
这样的理财项目风险非常高,工作人员之所以对接,也是因为佣金比较高,或者其他的见不得人的原因。它的作用基本上就是吸收大客户的存款或理财资金投到无法融资或不好融资的项目中去。
过桥是指企业或个人在银行办理续贷之前借他人资金用于偿还银行,从银行续贷之后再将款项还给出借人。
过桥本身是一个中性词汇,没有好坏。但如果银行的客户经理为了帮企业度过当前资金问题,而介绍存款人借钱给企业,这就是不合规的行为了。如果银行的从业人员再从中收钱,那就更加不合规了。
企业将借过的资金还给银行,如果能贷出来且还给出借人那还好。可一旦中间有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出借人拿不到钱,那这件事情就会被出借人投诉到银行甚至监管部门。
总结:无论是飞单还是过桥,只要有银行从业人员参与其中,都属于不合规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银行的声誉,也置存款人的权益于不顾。
给大家的忠告是,无论银行的工作人员再专业,再和蔼可亲,不要相信某个人,要相信银行这个机构。在银行办理的所有业务都尽可能地索要凭据凭证。
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银行都是拿储户存款贷款给企业或者个人的,至于“擅自拿客户的钱贷款给个人或企业”,应该指的是“挪用”或者“银行内部人员私自行为”。作为储户而言,只要银行存款,拿到银行的存单或者凭证,就等于和银行之间建立了《存款合同》关系,银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储户的存款安全和支付约定的利息。
事实上,以前有一种叫“委托贷款”,属于银行对于大的储户的一种特殊服务,比如说,你有一个亿的存款,正常利率是3%,而银行建议你做“委托贷款”,即银行联系好贷款客户,将你的钱贷款给该客户,而你可以拿到比“3%”更好的存款利率,比如5%以上的利率,而银行则赚取贷款与存款的利差,并且分享部分给你。其中,“委托贷款”之所以难以普及,主要的原因在于责任不明确。如果你拿了银行“分享利益”,那么,你要和银行一起承担坏账风险。而委托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按照“正常贷款”程序审查贷款客户的资料和资产以及资质,但是,作为贷款,都会存在坏账风险。
而题主所说的,应该理解为非上述银行业务,属于“挪用”或者“银行内部人员违法行为”。常见的主要是你的存款,看似进入了银行,但是,事实上,你手头的“存单”或者“凭证”没进入银行内部系统,比如造假的存单,或者加盖了假的公章。如果你以“同城”名义到其他支行查询,该笔存款则不存在。
这类“违法行为”一般是银行借钱你某利息高或者揽储中补贴利息,而你相信了该银行员工将现金或者存折转交该员工而没有到银行现场办理存款。在“转交”银行员工的过程中,被银行员工挪用。
这个在新闻媒体上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打起官司来,主要看,第一,是否在“银行现场办理业务”,第二,是否具备“有效的存款存单或者凭证”。如果具备这两点,则打官司银行无论如何解释“属于违法员工个人行为”都是输官司。而如果不具备这两条件,则银行未必败诉,反而是储户败诉概率大——从法律责任角度看,属于“储户和银行违法员工之间个人协议”或者“储户和贷款人之间的个人借贷关系”。
题主提问不够准确,正常来说,所有的储户存款,银行都是拿去放贷给企业或者个人,所有的储户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贷出去,贷给谁,因为这本来就是银行正常的经营——吸收存款,放贷。而唯一的所谓“擅自”只能指“存款没有进入银行系统而被违法员工挪用私自放贷出去”。
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银行本来就是做的一个“空手套白狼”,左口袋进,右口袋出的盈利行为,所以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只要它能够保证你的资金安全,保证你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如何使用这些钱是银行的自由。
说白了,如果银行一边给着你定存或者理财的利息,一边不去谋利,你认为有几个银行能够开的下来?
大家都是一种互利的关系。你看中的是他的利息,他看中的是你本金所带来的更多收益,两者完全不矛盾!
其实,目前我们对于银行,更多的是建立在一种信任机制。
就是我们相信银行非常安全,我们也相信银行不会倒闭,所以才会把大量的财富投入到银行,做一个定存,理财等收益。
同样的,银行为了建立这种所谓的安全机制,也推出了不同的条约,就好比:
1、定存的话会享受一个50万以内100%的赔付;
2、理财的话会有书面的协议,告诉你其中的风险和收益比,让你自己考虑是否愿意承担;
3、保险、基金等其他高风险的收益产品,更是会有专人告诉你其中的风险和利益关系,让你签订协议;
所以,银行其实并不是“擅自拿客户的钱”,而是建立在“客户自愿和允许”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盈利行为。
当然了,如果你不想给银行赚这个钱,你完全可以选择不去定存,理财的!
因此,没有你所谓的“不合适”!
当然了,如果出现了银行里个人挪用你的资金房贷给别人,甚至自己投资而造成了你的亏损,那就是不合适了。因为损害了你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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