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说她有一个朋友能力强想让她入股我们,能同意吗?

我觉得可以同意

增加有能力的人进来,竞争力可以提高。

我看可以。做生意只要管理得当,多一个进来没有太大影响的,更何况此进来的人是具有较大能力的,常规来说,应该是有好处的。人多力量大不说,多一个能人,可以给自己的生意带来额外的竞争力,这是好事!

科学规范的管理是关键

合伙的人,最好是能按照股份制的模式来,权责利的关系一定要理顺,管理科学合理之后,对未来的发展壮大好处太多了。

小型的股份制或者合伙做生意,最忌讳的是“每个老板什么都能管、什么都想管”,权责不清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大家心里的隔阂,长期下去不仅对生意的发展壮大不利,甚至会影响到正常业务的开展。

工作薪资体系和股东身份分开

有不少小型的合伙企业或者股份制公司,老板亲自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将工资、奖金这块忽略掉,“反正一年下来赚了多少钱就很少的人分下就可以”,这样的弊端有很多,不同股东因为工作份量不同,而拿的报酬却按比例来,极容易形成“不做事也拿工资”“做事多的没有多拿劳动报酬”的情况。

因此在日常的生意业务中,给做事的人发工资,是一个潜在有利于未来发展壮大的做法。不仅避免了“股份分红”与“多劳多得”的冲突,更为以后替换更为合适的专业管理人提供了经验基础。

业务做大了之后,毫无疑问,股东从繁琐日常事务抽身出来,物色更开阔的业务空间,这非常健康!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说她有一个朋友能力强想让她入股我们,能同意吗?

合伙人合伙人,当然得考虑到是否合伙。这个问题分为几个部分:

1 合伙人的能力是否能够得到认可?总不能听取片面之词,就给股份,这是非常不理智的,也不会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 目前的生意是否需要这样一个人?如果不需要,三个合伙人已经足够了,而且三个人的配合和能力、资金等等都足够,那么就没有必要再找一个来分享利润。如果比方说合伙人没有太多精力,只出钱,而管理上还欠缺人手,那么就有必要再找这个合伙人。一个生意,一般需要资金、人脉、管理等几个方面,如果他在这几个方面有你们需要的,那么作为合伙人又何尝不可。

3 如果有,那么该入伙多少股份?对于管理人员,可以以期权的形式来发放股权,比方说如果1年内做到什么样的利润,则可以给多少股份,5年内利润做到什么形式,就可以给股份等等。其他资源也都要经过评估来给定,但是这个合伙人不熟悉,所以除非是以资金入股,否则不要轻易给股份。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说她有一个朋友能力强想让她入股我们,能同意吗?

有个老板想去一家公司投资,希望投资200万,拿10%的股份。这家公司是初创公司,非常缺资金,但是被公司创始人拒绝了。实际上,这家公司的处境已经很难了。该公司做软件开发,前期投入的人力成本和生产成本非常大,还没有赚钱。如果再过一段时间还没有赚钱,公司就危险了,就连员工工资都很难发出来了。

但公司创始人却说“我们并不差人差资金入股,我去借也能借到这200万,我们差的是资源入股的合伙人,公司需要他的人脉资源来为公司拓展业务。这个投资人通过拆迁得到一笔钱,希望投资一些项目赚钱,但手头没有什么人脉资源,只能靠资金入股,这和创始人希望入股的初衷相悖。

看到的一个故事,觉得很有启发性,特别适合用在这里。

合伙做生意,容易闹得不愉快。无数的例子证明了这点,但也同样有很多伟大的公司是由朋友、同学合伙做起来的,比如阿里巴巴、饿了么互联网公司。

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宿舍,汪渊第一次见到研究生一年级的张旭豪。他穿了条短裤,情绪激动地说自己要做一家150亿美元的公司。汪渊觉得他是神经病。但不久,张旭豪联同他的同学、室友康嘉、汪渊、罗宇龙、邓烨和闵婕创办饿了么。他们从给上海交大宿舍里的同学送外卖开始,一步一步做大,最后95亿美元卖给阿里巴巴。

大多数的我们,不管是创业也好,做生意也好,手里的人脉、资源都很少,开始的时候都是发动身边的亲戚、朋友、同学帮忙。

同不同意入股的关注点倒不是她的能力强不强,而是她能不能在初期给生意带来资源、人脉、销路。如果是这样的话,建议考虑她入伙。如果仅因为她能力强,而让他入股,比较难以服众,因为谁都说不好他能力到底强不强。即使他的能力很强,但是可能你们三个合伙人能力已经很强,四个能力强的人在一起反而容易发生矛盾。

所以,能力、资金、资源、人脉哪些更重要呢。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说她有一个朋友能力强想让她入股我们,能同意吗?

刚好我身边就有一个例子,3个合伙人开工厂.一个管生产,一个管后勤等,一个管开发和业务,各占33%股.其中一个介绍一个人进来(此人能拉订单进来)不参与工厂事务,公司股份更改:原3人各25%股,后这人20%。5%作为公司员工福利。9年过去了,股东未变,工厂发展越来越好。又买了大房,名车2辆,2孩子上国际学校一年光学费就60万人民币。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说她有一个朋友能力强想让她入股我们,能同意吗?

之所以当初决定你我他3个人一起做,我想原因就是,各位合伙人心理觉得,3个人已经达到了一种平衡状态,3个人彼此熟悉,一起共事,一起拼搏,绝无二心。于是,也就不想要打破这种平衡,觉得任何后来者都是对自己地位的一中威胁。

人都会这样,习惯了一种状态,就不想做出任何改变,即使这种改变会给自己带来利益。除非这种利益是二十倍、三十倍的增加自己的财富,否则都不会轻易接受。

温水之所能煮死青蛙,就是这个道理。同意不同意都是后话,要先去了解清楚原来股东拉人如伙的目的;合伙做生意,有时候就是因为缺乏沟通,导致相互猜疑,合伙两个字名存实亡。弄清楚他口中说的强人到底有何优异之处,到底是有丰富的过往经营经历,还是有独到的创新理念,或是只是会满口放炮,蛊惑人心的理想主义者。

掌握到股东的动机,拟入伙人的情况之后,自己也要做好心理准备。如果的确这人能力很强,视野很开阔,渠道很多,拉进来并益处多多,但是也要防止引狼入室,优势比自己高出几十倍的人,愿意降低身份入股合伙,是否有二心很难说得清,而且未来的业务有可能慢慢转换成由他主导。这个时候就要在书面合伙协议上,约定好哪些事项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做,约定好合伙人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及方法等等。害人之心不该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如果通过了解以后,发现其中一个合伙人口中所说的“能人”,只是个搅局者,往往是因为公司规模做大了,对分配机制不满或是另有他心。那就应该极力阻止入伙。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宁可花多一点费用给这位不满的股东,进行两清,要求其退伙,也不要让后院起火,天天忙于处理家务事。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说她有一个朋友能力强想让她入股我们,能同意吗?

我有三个朋友,接管了一个制药企业,改制后成了三个股东。董事长有更大的生意无暇顾及,由一名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恰好我调到食药监局任职。董事长约我闲聊,说恰好你来了,我实在抽不出空,你帮我照看一下药厂,听说那二位已偷偷撤资,拿我的钱在白玩。我说,你是我的监管相对人,怎么去照看,那岂不是猫鼠同窝吗?但我可以去检查企业,回来和你商量。企业检查发现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管理体系混乱。这虽然我工作无关,但管理混乱会引起质量问题,不能不管。过去的矛盾我一概不提,只向董事长提一条建议:出资人均不参与企业管理,高薪聘一位职业经理人,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董事长愉快地接受了我的建议。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